五行為怎樣相克相生五行木克土火生土(五行相克相生)
五行為怎麼相克相生的排列?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之間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怎樣相克相生
男,1965年8月7號生日屬相為蛇,是啥命?
五行相克相生是怎麼生怎麼克的?
(一)相生規律:相生即遞相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相互滋生和促進的關系稱作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二)相克規律:相克即互相制約、克制、抑制之意。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互相制約的關系叫作五行之間相克。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
五行怎麼相生相克?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線等,五行,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各怎麼排列。謝謝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火,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可以生水,水多金沉;水可以生木,木多水縮;木可以生火,火多木焚;火可以生土,土多火晦;土可以生金,金多土弱。
金可以克木,木堅金缺;木可以克土,土重木折;土可以克水,水多土流;水可以克火,火炎水灼;火可以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衰遇土,必為淤塞;土衰逢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斫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緩其勢;強木得火,方泄其英;強火得土,方斂其焰;強土得金,方化其頑
五行中的相克相生
(一)五行的相克相生
五行構成瞭萬事萬物,但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仍按一定的規律互相依存、互相制約,以維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動態平衡。在正常狀態下,有五行相生與五行之間相克兩種機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循環往復的圓周運動。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種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難經》稱為母子關系。以木為例,因為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亦即土是木之母,木為土之子。而火為木之子,木為火之母。

2、 五行之間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約之意。五行之間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與五行相生一樣,也形成循環往復的圓周運動。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與“我克”兩種關系。“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我克”者為我“所勝”。《內經》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是木,因而木為土的“所不勝”;我克者是水,因而水為土之“所勝”。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約、克制;化即生化、變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動態平衡關系。《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五行相生,助長、促進事物的發生與成長。相生太過,就必須克制,因此才有五行之間相克,以抑制、制約事物的過分亢盛為害。這樣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正常的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圍內,雖有量的變動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動,但不致出現質的變化。若因某種原因,統一對立的生克制化關系失去瞭動態平衡,就會致使反常的生克關系。常常見到的有相生太過、相生不及、相克太過與反克四種情況。
1、 相生太過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過,若無有效及時抑制,絕對會亢盛為害。例如水氣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為金氣及時有效制約,必致使過克與反克,亦即乘土侮金。並 且,木氣偏旺,生火也偏亢,致使火氣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虛衰,必將引起兩種相生不及的異常變化。一種是母病累子,例如火可以生土,若火母不足,則土子也不足,結果火衰土虛。另一種是子病累母,例如木為水之子,若木氣久衰,勢必下損水母,終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將致使乘侮異常。
3、 相克太過
相克太過又稱為相乘,簡稱過克。乘是乘虛侵襲之義。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度克制“所勝”行的狀態。常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偏亢則會過度克制此氣之“所勝”。例如,金氣偏亢,必乘木;火氣偏亢,必乘金;土氣偏亢,必乘水。另一種是某氣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氣過度虛弱,此時某氣正常的克制就成為瞭一種相對過度的克制,也稱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氣過衰,則水氣雖未偏亢,而已造成過度克制火氣情況,稱為火虛水乘,同樣還有土虛木乘、木虛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稱反侮。侮有持強凌弱之義。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勝”行的狀態。常見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有餘則會反向克制其“所不勝”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氣偏亢,必侮土;金氣偏亢,必侮火。另一種是某氣處於正常水平,而“所不勝”之氣偏衰,此時某氣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成為瞭一種相對強盛的反向克制,也稱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氣偏衰,此時土氣固然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變成反向克制“所不勝”之木的狀態,稱為木虛土侮。並且 還有金虛木侮、水虛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後者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總的來說,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異常均可表現為相關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過與相生不及均可引發相關下的相乘或相侮。這4種生克反常實質上是息息相關、互相聯系、互相作用與影響的。正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說:“氣有餘,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