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相克五行土生金金生水(五行為相生好還是相克好)
五行相克相生有什麼含義?
五行相克相生理論認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中醫的臟象學說和辨證施治原則都是對這一“放之四海而皆準”真理的擴展應用和延伸,不過,查閱文獻以及教科書對此相克相生原理的淵源和解釋始終是霧裡看花,似是而非,令人有“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之嫌。隋代蕭吉《五行大義•論相生》解釋瞭五行相生關系,而對相克關系未作闡述:“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鉆灼而生,因而木生火;火熱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因而火生土;金居石依山,集土成山,津潤而生,山必長石,因而土生金;銷金亦為水,所以山石並且從潤,因而金生水;水潤木能出,因而水生木。”此種解釋有的令人信服,如木生火是清楚明瞭的;有的費解(如土生金,金生水)值得商榷:對於水生木,若用“水能浮木載舟”解釋應該比“水潤木能出”更為合理。對於火生土的解釋是:“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因而火生土”,若理解為:木燃燒後的灰燼即草木灰可增添土壤肥力是否也恰當?對於“土生金”,最令人想到的是“沙裡淘金”一詞。至於五行之間相克,筆者的理解為:植樹能放風固沙,防止水土流失(木克土);以土築堤圍水或防洪是土克水原理在生活之中的應用;火克金可理解為高溫能熔金,並鍛造出各式形狀;金克木的解釋是:刀劍斬木,或砂石之地多為不毛之地;教材和教學中將金生水解釋為“銷金亦為水”,即金屬溶化為液體,好像牽強,但查找國內文獻未見更合理解釋。
問:五行學說的“相克相生,相乘相侮”有什麼含義,養
五行的生克乘侮
(一)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大自然的正常現象;對人的身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由於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讓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作用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亦即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其實就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因為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因為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隻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原由,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比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邊,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比如:木本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因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比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邊,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後者那麼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能夠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夠受到火乘。
金木水火土的相克相生關系?
五行相生:木→火→土→金→水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陽木克火,陽火克土,陽土克金,陽金克活水,陽水克木
木生火:木幹暖生火;
火生土:火焚木生土;
土生金:土藏礦生金;
金生水:金凝結生水;
水生木:水潤澤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金→木→土→水→火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剛勝柔,因而金勝木;由於刀具可砍伐樹木;
專勝散,因而木勝土;由於樹木可紮根土裡;
實勝虛,因而土勝水;由於堤壩可阻止水流;
多勝寡,因而水勝火;由於大水可熄滅火焰;
精勝堅,因而火勝金;由於烈火可熔化金屬。
看起來相克,其實也就是說是相生。
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克相生怎麼排列的?
相生,水木火土金水。相克,水火金木土水
五行中的相克相生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五行為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式物質皆可以依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之關聯聯系,用來補充陰陽學說。
五行相克相生
相生,有互相滋生、促進、助長之義;相克,有互相制約、抑制、克服之義。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兩方面的關系,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系。在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勝)和“克我”(所不勝)兩方面的關系,叫作“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克相生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因此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之義;侮是欺侮之義。相乘是過度的相克,超過瞭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原本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泛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中醫五行中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怎麼理解,可否舉例說明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這個很好理解吧。相克即五行互相制約、排斥的關系,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