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乘相侮順序圖五行木克土火生土(五行相乘的基本概念是)
五行相生的順序是如何的?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五行為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式物質皆可以依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之關聯聯系,用來補充陰陽學說。
(1)
五行相克相生
相生,有互相滋生、促進、助長之義;相克,有互相制約、抑制、克服之義。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兩方面的關系,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系。在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勝)和“克我”(所不勝)兩方面的關系,叫作“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克相生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因此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之義;侮是欺侮之義。相乘是過度的相克,超過瞭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原本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泛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2)五行歸類
祖國醫學中以五行是中心,將自然界和體相關的事物和現象按其屬性、形態相類同的,分別歸納成五大類,其關系簡列如下表:
舉例說明五行的生、克、乘、侮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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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中相乘相侮的關系是什麼?
金木水火土有相生、相克關系,相乘相侮?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循環;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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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學說,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規律,並用來闡釋宇宙萬物的發生、發展、變化及相互之關聯聯系的一種古時候哲學思想,屬於我國古代唯物論和辯證法領域。五行學說認為,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所構成的,自然界各式事物和現象的發展變化,都是這五種物質不斷運動和互相作用的結果。
1。五行的概念
(1)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及其運動變化。五行中的“五”,指由宇宙本原之氣分化的構成宇宙萬物的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行”,指這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如《尚書正義》說:“言五者,各有材幹也。謂之行者,若在天,則為五氣流註;在地,世所行用也。”但若從其方法論的角度來看,五行已超越瞭其物質性的概念,衍化為歸納宇宙萬物並闡釋其相互之關聯聯系的五種基本屬性。
五行最初的涵義與“五材”有關,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或基本元素。《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說:“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木、火、土、金、水這五種物質是人類日常生產和生活之中最為常見和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質,如《尚書正義》說:“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是為人用。”因為人類在生產和生活之中,經常接觸這五種物質,而且認識到這五種物質互相作用,還不錯產生出新的事物,如《國語·鄭語》說:“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五行一詞,最早見於《尚書》。《尚書·周書·洪范》說:“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並對五行的特性從哲學高度作瞭抽象概括,指出:“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此時的五行,已從木、火、土、金、水五種具體物質中抽象出來,上升為哲學的理性概念。古代人們運用抽象出來的五行特性,采用取類比象和推演絡繹的方式方法,將自然界中的各式事物和現象分歸為五類,並以五行“相生”、“相克”的關系來解釋各式事物和現象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於是,五行學說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克規律來認識世界、解釋世界和探求宇宙變化規律的一種世界觀和方法論。
中醫學把五行學說使用於醫學范疇,以五行學說來闡釋人體局部與局部、局部與整體、體表與內臟的有機聯系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的統一。五行學說代表一種思維方法貫穿於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各個方面,用來說明人體的生理病理,並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成為中醫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五行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代人們在長期的活法和生產實踐中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直觀觀察和樸素認識的基礎上,進行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性概念,是用來識別各式事物的五行屬性的基本根據。一般認為,《尚書·洪范》所說的“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是對五行特性的經典性概括。現分述如下: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指樹木的枝條具有生長、柔和,能屈又能伸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木。
“火曰炎上”:“炎”,是焚燒、熾熱、光明的意思;“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熾熱、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火。
“土爰稼穡”:“爰”,通“曰”;“稼”,即種植谷物;“穡”,即收獲谷物。稼穡,泛指人類種植和收獲谷物的農事活動。引申為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土。所以有“土載四行”、“萬物土中生”、“萬物土中滅”和“土為萬物之母”說。
“金曰從革”:“從”,順也;“革”,即變革。是指金有剛柔相濟之性:金之質地雖剛硬,可作兵器以殺戮,但有隨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為凡具有沉降、肅殺、收斂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金。
“水曰潤下”:“潤”,即滋潤、濡潤;“下”即向下、下行。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下行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滋潤、下行、寒涼、閉藏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水。
從上述五行的特性可以看出,五行學說中的木、火、土、金、水,業已不是這五種具體物質本身,而是五種物質不同屬性的概括。
(3)事物和現象的五行歸類
五行學說根據五行各自的特性,對大自然的各式事物和現象進行歸類,從而構建瞭五行系統。事物和現象五行歸類的方式方法,主要有取象比類法和推演絡繹法兩種。
取象比類法:“取象”,其實就是從事物的形象(形態、作用、性質)中找出能反映本質的特有征象;“比類”,其實就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屬性為標準,與某種事物所專有的征象相比較,以確定其五行歸屬。事物或現象的某征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於木;與水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於水;其他以此類推。比如:以方位配五行:日出東方,與木升發特性相似,故東方歸屬於木;南方熾熱,與火特性相類似,故南方歸屬於火;日落於西方,與金之沉降相類似,故西方歸屬於金;北方寒冷,與水之特性相類似,故北方歸屬於水;中原地帶土地肥沃,萬物繁茂,與土之特性相類似,故中间位置歸屬於土。
推演絡繹法:即依據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歸屬,推演歸納其他有關的事物,從而確定這幾個事物的五行歸屬。比如:已知肝屬木(大前提),因為肝合膽、主筋、其華在爪、開竅於目(小前提),因此可推演絡繹膽、筋、爪、目皆屬於木;同理,心屬火,則小腸、脈、面、舌與心相關,故亦屬於火;脾屬土,胃、肌肉、唇、口與脾相關,故亦屬於土;肺屬金,大腸、皮膚、毛發、鼻與肺相關,故亦屬於金;腎屬水,膀胱、骨、發、耳、二陰與腎相關,故亦屬於水。
五行學說以五行特性為根據,運用取象比類和推演絡繹的方式方法,將自然界千姿百態、千變萬化的各式事物和現象分別歸屬於木、火、土、金、水五大類,而每一類事物和現象之間皆有著一樣的或相似的特定屬性,彼此構成瞭一定的聯系。
中醫學在天人相應思想指導下,以五行是中心,以空間結構的五方,時間結構的五季,人體結構的五臟為基本框架,將大自然的各式事物和現象以及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按其屬性進行歸納,從而將人體的生命活動與大自然的事物或現象聯系起來,形成瞭聯系人體內外環境的五行結構系統,用來說明人體以及人與自然環境的統一(表1-3)。
表1-3 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表
自 然 界
人 體
五音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氣 五方 五季 五臟 五腑 五官 形體 情志 五聲 變動
角 酸 青 生 風 東 春 木 肝 膽 目 筋 怒 呼 握
徵 苦 赤 長 暑 南 夏 火 心 小腸 舌 脈 喜 笑 憂
宮 甘 黃 化 濕 中 長夏 土 脾 胃 口 肉 思 歌 噦
商 辛 白 收 燥 西 秋 金 肺 大腸 鼻 皮 悲 哭 咳
羽 咸 黑 藏 寒 北 冬 水 腎 膀胱 耳 骨 恐 呻 栗
2。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五行相生與相克、五行制化與勝復、五行相乘與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個方面。其中五行的相克相生是指五行間存在著動態有序的互相資生和互相制約的關系;五行的制化和勝復,是指五行系統中擁有的自我調節機制。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與制化勝復的關系,從而維持五行結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促進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與母子相及是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異常的生克變化,主要用於闡釋某些異常的氣候變化和人體的病理變化。
(1)五行相生與相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難經》將此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於是,五行相生,事實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木為火之“母”;因為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土為火之“子”。木與火是母子關系,火與土也是母子關系(圖1-3)。
2.五行之間相克
五行之間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之間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之間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系。《內經》把相克關系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於是,五行之間相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因為木克土,故“我克”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因為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圖1-3)。
(2)五行制化與勝復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既互相資生,又互相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
五行制化,源於《素問·六微旨大論》“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屬五行相生與相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間的正常協調關系。於是,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平衡協調,促進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五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周而復始(圖1-3)。
2.五行勝復
五行勝復,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約,從而使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復歸於協調和穩定。
五行勝復,屬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按相克規律的自我調節。勝氣的出現,有兩種情況:一是因為五行中一行的太過,即絕對亢盛;二是因為五行中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勝的相對偏盛。復氣那麼是由於勝氣的出現而產生,即先出現勝氣,而後有復氣產生,以對勝氣進行“報復”,使勝氣復平。復氣即勝氣的所不勝:若勝氣為木,則復氣為金;勝氣為火,則復氣為水;勝氣為土,則復氣為木;勝氣為金,則復氣為火;勝氣為水,則復氣為土。
五行勝復的規律是:“有勝則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絕對亢盛或相對亢盛),則按相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旺盛,以制約該行的亢盛,使之復歸於常。如以木行亢盛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則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則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則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此處木行偏亢為勝氣,而金行旺盛為復氣,金行旺盛是對木行亢盛的報復。餘四行的勝復依此類推(圖1-4)。
圖1-4 五行勝復示意圖
五行勝復,又稱“子復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為勝氣;其所不勝,是為復氣,又恰為其所勝之子。復氣之母受勝氣所害,復氣制約勝氣,為母復仇,故稱“子復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為勝氣,金行旺盛為復氣;土為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可以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為子復母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五行系統在局部出現不平衡的情形下,自行調節以維持其整體的協調平衡。
(3)五行相乘與相侮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又稱“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與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圖1-5)。
致使五行相乘的緣故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致使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亢盛,對其所勝行進行超過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勝行的虛弱,從而致使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協調關系失常。如以木克土為例:多數情況下,木可以克土,土為木之所勝。若木氣過於亢盛,對土克制太過,可致土的不足。這種因為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稱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難以抵禦其所不勝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顯虛弱。仍以木克土為例,多數情況下,木能制約土,若土氣不足,木固然處於正常水平,土仍難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虛侵襲,使土更加虛弱。這種因為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稱為“土虛木乘”。
相乘與相克固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根本上是有區別的。相克是多數情況下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制約關系,相乘那麼是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異常制約現象。在人體,相克預示生理現象,相乘預示病理變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又稱“反克”。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圖1-5)。
致使五行相侮的緣故,也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強盛,使原來克制它的一行不但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氣過於亢盛,其所不勝行金不但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現“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現象,這樣的現象稱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不但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勝行的“反克”。如多數情況下,金克木,木克土,但當木過度虛弱時,則不但金來乘木,而且土也會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這樣的現象,稱為“木虛土侮”。
也就是說,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度的克制,後者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比如:木過強時,木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與相侮之間存在著親密的聯系。《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這是對五行相乘與相侮產生的緣故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所作的不錯說明。
(4)五行的母子相及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種情況,皆屬於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相生關系異常的變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子行,致使母子兩行皆異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規律是:母行虛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終致母子兩行皆不足。比如:水生木,水為母,木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致使木亦虛弱,終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作用與影響到其母行,終致子母兩行皆異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規律有兩種: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結果是子母兩行皆亢盛,一般稱為“子病犯母”。如火旺致使木亢,終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虛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終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稱為“子盜母氣”。如木不足致使水枯,終至木水皆不足。
3。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著重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剖析歸納人體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等組織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式功能活動,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進而與自然環境相聯系,建立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並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規律來剖析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防治。於是,五行學說作為中醫學主要的思維方法在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建立中起著重要作用,而且還對中醫臨床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1)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
五行學說在生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包括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以生克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等幾個方面。
1.說明五臟的生理特點
五行學說將人體的五臟分別歸屬於五行,並以五行的特性來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的特性,肝喜條達而惡抑鬱,有疏通氣血,調暢情志的功能,故以肝屬木。火有溫熱、向上、光明的特性,心主血脈以維持體溫恒定,心主神明以為臟腑之主,故以心屬火。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的特性,脾主運化水谷、化生精微以營養臟腑形體,為氣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屬土。金性清肅、收斂,肺具有清肅之性,以清肅下降為順,故以肺屬金。水具有滋潤、下行、閉藏的特性,腎有藏精、主水功能,故以腎屬水。
2、 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
五行學說除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確定五臟的五行屬性外,還以五臟為中心,推演絡繹整個人體的各式組織結構與功能,將人體的形體、官竅、精神、情志等分歸於五臟,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並且還將大自然的五方、五氣、五色、五味等與人體的五臟聯系起來,建立瞭以五臟為中心的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將人體內外環境聯結成一個密切聯系的整體。如以肝為例:“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問·金匱真言論》),這樣把大自然的東方、春季、青色、風氣、酸味等,通過五行的木與人體的肝、筋、目聯系起來,構築瞭聯系人體內外的肝木系統,展現瞭天人對應的整體觀念。
3.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
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的。五行學說不但用五行特性說明五臟的功能特點,而且還運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論來說明臟腑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系,即五臟之間存在著既互相資生又互相制約的關系。
(一)以五行相生說明五臟之間的資生關系:肝生心即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濟心,肝之疏泄以助心行血;心生脾即火生土,如心陽溫煦脾土,助脾運化;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氣運化,化氣以充肺;肺生腎即金生水,如肺之精津下行以滋腎精,肺氣肅降以助腎納氣;腎生肝即水生木,如腎藏精以滋養肝血,腎陰資助肝陰以防肝陽上亢。
(二)以五行之間相克說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系:腎制約心即水克火,如腎水上濟於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約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陽熱,可以抑制肺氣清肅太過;肺制約肝即金克木,如肺氣清肅,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制約脾即木克土,如肝氣條達,可疏泄脾氣之壅滯;脾制約腎即土克水,如脾氣之運化水液,可防腎水泛濫。
(三)以五行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協調平衡:根據五行學說,五臟中的每一臟都具有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的生理聯系。五臟之間的生克制化,說明每一臟在功能上因有他臟的資助而不能夠虛損,又因有他臟的制約和克制,而不致於過亢;本臟之氣太盛,則有他臟之氣制約;本臟之氣虛損,則又可由他臟之氣補之。如脾(土)之氣,其虛,則有心(火)生之,其亢,則有肝(木)克之;肺(金)氣不足,脾(土)可生之;腎(水)氣過亢,脾(土)可克之。這種制化關系把五臟牢牢聯系成一個整體,從而保證瞭人體內環境的統一。
應當指出的是,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互相資生、互相制約的關系,是以五行的特性及其生克規律來論述的。不過,五臟的功能是多樣的,其互相間的關系也是復雜的。五行的特性並不可以說明五臟的所有功能,而五行的生克關系也不容易以完全闡釋五臟間復雜的生理聯系。於是,在研究臟腑的生理功能及其互相間的內在聯系時,不能囿於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相克相生的論理。
(2)說明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
五行學說,不但可用來說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互相聯系,而且也可以說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互相作用與影響。某臟有病可以傳至他臟,他臟疾病也可以傳至本臟,這種病理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叫作傳變。以五行學說闡釋五臟病變的互相傳變,可分為相生關系的傳變和相克關系的傳變兩類。
1.相生關系的傳變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臟之病傳及子臟。如腎屬水,肝屬木,水可以生木,故腎為母臟,肝為子臟。腎病及肝,即屬母病及子。臨床常常見到的因腎精不足不能資助肝血而致的肝腎精血虧虛證,腎陰不足不能涵養肝木而致的肝陽上亢證,腎陽不足不能資助肝陽而致的少腹冷痛證,皆屬母病及子的傳變。他臟之間的母病及子傳變,可以此類推。母病及子,多見母臟不足累及子臟虧虛的母子兩臟皆虛的病證。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傳變,從子臟傳及母臟。如肝屬木,心屬火,木可以生火,故肝為母臟,心為子臟。心病及肝,其實就是子病及母。臨床常常見到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虧虛而致的心肝血虛證,因心火旺盛引動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證,皆屬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臟虛引起母臟也虛的虛證,又有子臟盛致使母臟也盛的實證。另外還有子臟盛致使母臟虛的虛實摻雜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如肝火亢盛,下劫腎陰,以致腎陰虧虛的病變其實就是。
2.相克關系的傳變
包括“相乘”和“相侮”兩個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緣故有二:一是某臟過盛,而致其所勝之臟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臟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臟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克關系來講,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因為肝氣鬱結或肝氣上逆,作用與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泄瀉等表現時,稱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伐,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泄瀉等表現時,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也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因為某臟過於亢盛,致使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遭克的病理現象。比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因為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但無力制約肝木,反被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癥狀,稱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因為某臟虛損,致使其所勝之臟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渾身水腫,稱為“土虛水侮”。
也就是說,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為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為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為乘;病傳至肺,為侮(圖1-6)。其他四臟,以此類推。
圖1-6 五臟傳變規律示意圖(以肝為例)
五行學說認為,按相生規律傳變時,母病及子病況輕淺,子病及母病況較重,如清·徐大椿《難經經釋》說:“邪挾生氣而來,則雖進而易退”;“受我之氣者,其力方旺,還而相克,來勢必甚。”依照相克規律傳變時,相乘傳變病況較深重,而相侮傳變病況較輕淺。如《難經經釋》說:“所不勝,克我者也。臟氣本已相制,而邪氣挾其力而來,殘削必甚,故為賊邪”;“所勝,我所克也。臟氣既受制於我,則邪氣亦不能深入,故為微邪。”
此外,運用五行學說還不錯闡釋五臟發病與季節的關系。五臟外應五時,因此五臟發病的一般規律,是在其所主之時受邪而發病,即春天多發肝病,夏天多發心病,長夏多發脾病,秋天多發肺病,冬天多發腎病。故《素問·咳論》說:“五臟各用其時受病……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乘冬則腎先受之。”
因為五行生克規律不能完全闡釋五臟間復雜的生理關系,因而五臟間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也不容易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說明。《素問·玉機真藏論》已有“然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的論述。故對於疾病的五臟傳變,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規律的束縛,而應在現實情況出發去把握疾病的傳變。
(3)指導疾病的診斷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當內臟有病時,其功能活動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的異常變化,可以反映到體表對應的組織器官,出現色澤、聲音、形態、脈象等諸方面的異常變化,即所謂“有諸內者,必形諸外”(《孟子·告子下》)。五行學說將人體五臟與大自然的五色、五音、五味等都作瞭相應聯系,構成瞭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因而觀察剖析望、聞、問、切四診所搜集的外在表現,根據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和五行生克乘侮規律,可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推斷病況進展和判斷疾病的預後。即所謂“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靈樞·本藏》)。
1.確定五臟病變部位
五行學說以事物五行屬性歸類和生克乘侮規律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包括以本臟所主之色、味、脈來診斷本臟之病和以他臟所主之色、味、脈來核實確定五臟相兼病變。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是心火亢盛之病。若脾虛病人,而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是肝氣犯脾;心臟病人,而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多見於腎水上凌於心等等。故《難經·六十一難》說:“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切脈而知之者,診其寸口,視其虛實,以知其病,病在何臟腑也。”
2.推斷病況的輕重順逆
五行學說依據五色之間的生克關系來推測病況的輕重順逆。因為內臟疾病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的異常變化,皆可從面部色澤的變化中展現出來。於是,俺們是可以依據“主色”和“客色”
五行中,怎樣界定相乘相侮,相克相生。
五行的生克
中醫五行乘侮是麼意思啊?求老師詳細解釋。
五行的相乘、相侮
相乘與相侮,是五行關系在某種因素作用作用與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現象。乘,即乘虛侵襲。侮,即恃強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瞭正常制約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
中醫五行
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克之行。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相克是多數情況下的制約關系;相乘那麼是正常制約關系遭到破壞以後的過度克伐,是反常現象。在人體,則前者是生理狀態,後者則為病理狀態。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亦有兩種情況: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應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而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反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氣虛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因此講:"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其實就是說,五行若某一行之氣太過,則對其所勝(我克)之行過度制約,而發生相乘。而對其所不勝(克我)之行發生相侮,即反克。若某一行之氣不足,則克我之行必過度制約而乘之。而己所勝者,即我克之行必因我之不足而反克相侮。例如臨床所見的支氣管擴張病證,病位在肺,每因肝氣鬱結,氣急上逆,化火灼肺,而見咳血,則為木火刑金(即木旺侮金);肝鬱氣滯,作用與影響脾胃消化吸收,則為木鬱乘土。濕熱型高血壓,多因濕熱困脾,引發肝失疏泄,肝陽亢逆,則為土侮木。至於金乘木(虛)證候,臨床則為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