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緣分怎麼修行因緣當我們關系(帶緣分的人怎樣才能走出挫折)
【請教】怎樣修行怎樣修福修慧才能修行到有緣份有福份能夠“面對面。。。
這個是比較容易的 老法師在哪些地方講經 開示 你去參與瞭就行瞭
師兄們好,請問怎樣修行因緣觀
佛法修行因緣觀:聚散皆是因緣
(一心向佛)
“因緣”就是自然現象。
在佛法的修行方法中,有一種“因緣觀”,可以幫到我們轉變觀念、破除執著,做出正確的決定,避開被七情六欲所困。
當我們面對各式誘惑或刺激時,不管產生的感受是痛苦或快樂,都要馬上想到,這幾個境界以及伴隨而來的體驗感覺,不過呢是物質彼此接觸後所產生的一種效果,並 不是真實的存在。例如,當我們看見一朵花時,不要立刻判斷自己喜不喜歡它,由於花僅是花而已,要將它單獨在所有價值判斷之外,才不會產生誘惑、刺激的問題。可是假如我們付與它價值判斷,當“美”的想法出現後,心想:“這個顏色好美!!!我從來沒有看過這麼美的花!!!”單純的物質現象就變成誘惑,由於有瞭“喜歡”的想法,就會想將它據為己有,一連串的煩惱就會接連而來。因 此,當我們看見一朵花時,念頭就要止於“這是一朵花”,而不要有好惡的分別。
有時我們以給自己喜歡某些事物,實際上卻不一定真的如此。有一年春天我到英國旅行,看到路旁花團錦簇,我認為如此的景色很美、很有意思,不過看多瞭以後,就漸漸覺得不稀奇,也就視而不見瞭!!!等我到達禪修道場後,那是一個幹幹凈凈的地方,隻有草、沒有花,所以當有人摘瞭幾朵花插在瓶子裡、放在飯桌上時,我又註意和提防到花瞭。於是我心想:“我究竟喜不喜歡花呢?”緊接著我再看看它,獲悉到其實也就是說其實沒有經常提到的喜不喜歡,從因緣的角度來看,花就隻是花,除瞭這些以外,沒有啥特別的意義。
任何事物都是因緣所構成,有因、有緣,當各方面條件聚合之後就會發生;當因緣不具足時,自不然就消散瞭。一朵花也是這樣,當它漸漸枯萎之後,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此時已經沒有美不美的問題,隻不過是一種自然現象而已。《紅樓夢》裡的林黛玉,把本人的生命和花朵聯想在一起,由於有這種聯想,所以產生瞭煩惱與執著。當她看見花朵掉落在地上,就會觸景傷情,覺得花朵好可憐。相反地,假如能夠單獨看待這幾個自然現象,花開時就是開,花落時就是落,知道所有的都是因緣,就不會產生煩惱。
因 此,聚是因緣、散也是因緣,所有的一切不管好壞,都是因緣。隻要從因緣的角度來看待,全地球就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讓我們產生煩惱、執著而感到不舒服瞭,誠然,這是需要不斷地練習。例如,當我們看見瞭自己很喜愛,但並不是很所需的東西時,馬上用因緣觀來看,心想這東西原本就是這樣,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我此刻也不需要它,這樣就不會受誘惑瞭。
當我們能夠分清楚自己和外在事物之間的主客關系,不使自己與它產生關聯性的想象,就不可能有太多的執著。走進百貨公司時,看見許多美麗的服裝以及化妝品,不過我既不能穿、也不能用,因此它們和我不要緊,既然和自己不要緊,就沒有誘惑的問題。
分得清楚 “不要緊”和“有關系”就是因緣觀,但有一部分人不理解這個規律,有時隻是覺得好玩,就想把自己不所需的東西拿回瞭傢。例如,有一部分人覺得飛機上的雜志不錯,就把它拿回瞭傢,但拿回瞭傢之後卻不肯定有時間閱讀。或是逛書店時,看見每一本書都鐘意,結果買瞭一大堆書回傢,往書架上一放,從此就不聞不問。
一本書要從頭到尾看完才算是真真正正擁有,要不然買再多書也都和你“不要緊”。不過俺們總習慣向外攀緣,看見任何美滿、漂亮的事物就想擁有,才會造成如此多苦惱。於是,唯有清楚明白因緣的道理,分清楚自己和外在事物之間的聯系,才能使俺們免掉誘惑及七情六欲能給人帶來的痛苦。
瞭解下帶緣份修行的問題
啥是修行?自己能弄清楚明白麼?你傢緣分清楚明白麼?first of all的懂啥是修行。許多人都說,自己帶個狐貍,或者帶個。其實也就是說我覺得還有貓仙,怎麼沒人說呢?還有狗仙。萬戶都有靈性,我們要做好當下,別給他人扯淡最好。
帶緣分的人怎樣才能走出挫折?
帶緣分的人,想要走出挫折的話,就要用真心打動另一個人,打動雙方的爸媽,並且好好的關心對方就能夠
有出道緣份的人該做什麼?如何修行?
修德,不亂說,就能夠,
師兄們好,請問怎樣修行因緣觀
佛法修行因緣觀:聚散皆是因緣
(一心向佛)
“因緣”就是自然現象。
在佛法的修行方法中,有一種“因緣觀”,可以幫到我們轉變觀念、破除執著,做出正確的決定,避開被七情六欲所困。
當我們面對各式誘惑或刺激時,不管產生的感受是痛苦或快樂,都要馬上想到,這幾個境界以及伴隨而來的體驗感覺,不過呢是物質彼此接觸後所產生的一種效果,並 不是真實的存在。例如,當我們看見一朵花時,不要立刻判斷自己喜不喜歡它,由於花僅是花而已,要將它單獨在所有價值判斷之外,才不會產生誘惑、刺激的問題。可是假如我們付與它價值判斷,當“美”的想法出現後,心想:“這個顏色好美!!!我從來沒有看過這麼美的花!!!”單純的物質現象就變成誘惑,由於有瞭“喜歡”的想法,就會想將它據為己有,一連串的煩惱就會接連而來。因 此,當我們看見一朵花時,念頭就要止於“這是一朵花”,而不要有好惡的分別。
有時我們以給自己喜歡某些事物,實際上卻不一定真的如此。有一年春天我到英國旅行,看到路旁花團錦簇,我認為如此的景色很美、很有意思,不過看多瞭以後,就漸漸覺得不稀奇,也就視而不見瞭!!!等我到達禪修道場後,那是一個幹幹凈凈的地方,隻有草、沒有花,所以當有人摘瞭幾朵花插在瓶子裡、放在飯桌上時,我又註意和提防到花瞭。於是我心想:“我究竟喜不喜歡花呢?”緊接著我再看看它,獲悉到其實也就是說其實沒有經常提到的喜不喜歡,從因緣的角度來看,花就隻是花,除瞭這些以外,沒有啥特別的意義。
任何事物都是因緣所構成,有因、有緣,當各方面條件聚合之後就會發生;當因緣不具足時,自不然就消散瞭。一朵花也是這樣,當它漸漸枯萎之後,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此時已經沒有美不美的問題,隻不過是一種自然現象而已。《紅樓夢》裡的林黛玉,把本人的生命和花朵聯想在一起,由於有這種聯想,所以產生瞭煩惱與執著。當她看見花朵掉落在地上,就會觸景傷情,覺得花朵好可憐。相反地,假如能夠單獨看待這幾個自然現象,花開時就是開,花落時就是落,知道所有的都是因緣,就不會產生煩惱。
因 此,聚是因緣、散也是因緣,所有的一切不管好壞,都是因緣。隻要從因緣的角度來看待,全地球就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讓我們產生煩惱、執著而感到不舒服瞭,誠然,這是需要不斷地練習。例如,當我們看見瞭自己很喜愛,但並不是很所需的東西時,馬上用因緣觀來看,心想這東西原本就是這樣,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我此刻也不需要它,這樣就不會受誘惑瞭。
當我們能夠分清楚自己和外在事物之間的主客關系,不使自己與它產生關聯性的想象,就不可能有太多的執著。走進百貨公司時,看見許多美麗的服裝以及化妝品,不過我既不能穿、也不能用,因此它們和我不要緊,既然和自己不要緊,就沒有誘惑的問題。
分得清楚 “不要緊”和“有關系”就是因緣觀,但有一部分人不理解這個規律,有時隻是覺得好玩,就想把自己不所需的東西拿回瞭傢。例如,有一部分人覺得飛機上的雜志不錯,就把它拿回瞭傢,但拿回瞭傢之後卻不肯定有時間閱讀。或是逛書店時,看見每一本書都鐘意,結果買瞭一大堆書回傢,往書架上一放,從此就不聞不問。
一本書要從頭到尾看完才算是真真正正擁有,要不然買再多書也都和你“不要緊”。不過俺們總習慣向外攀緣,看見任何美滿、漂亮的事物就想擁有,才會造成如此多苦惱。於是,唯有清楚明白因緣的道理,分清楚自己和外在事物之間的聯系,才能使俺們免掉誘惑及七情六欲能給人帶來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