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何時出現的夫妻婚姻愛情(一 生的夫妻有多少個階段)
一:夫妻關系怎麼產生的。。。
所謂夫妻關系是指男女倆人通過瞭合法的出嫁手續在性生活社會生活及經濟等方面過著共同生活的關系。 當然全地球有多種形式的出嫁和夫妻關系。隨著時代的變遷出嫁形式和夫妻關系也隨著而變化。如一夫多妻或多夫一妻等便是相當難以處理的夫妻關系。有的夫妻不同居,有的是老婆撫養老公,是還是不是同對方爸媽住在一起,對夫婦關系作用與影響極大。
這裡我們研究一下近代東方及歐美最普通的夫妻關系形式,傢庭指的是老公比老婆稍微年長經戀愛而出嫁夫婦隻同子女一起生活的所謂現代小傢庭。 把傢庭人員關系統一加以整理歸納以後,夫妻關系和別的人際交往相比有如下特點: 第1男女雙方以公眾承認的形式結合為兩性關系。性生活隻是夫婦關系的一部分但沒有性生活的夫婦關系顯然是不正常的因為性關系愈來愈受到法律限制,因此男女雙方的性滿足便成瞭他們結為夫婦的最要緊因素。就出嫁動機來講,這是一個外表看不出的強有力的動機。
從人的一般關系看,性生活是最密切的肉體接觸,有這種關系的男女因其親密性而構成特別的關系。因為雙方以身相許,鸞鳳和鳴,男歡女悅,從而產生一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這樣的信任感能越過性的互求性而促進他們互相間在生活上的親密關系。同時構成夫婦間推心置腹的互相依賴性,至少也構成一種無男女拘束的生動的一體性。即使這種肉體上的接觸缺乏人格的或精神上的愛,它至少也能產生生物性的親密感。假如夫婦間在人格上也相互敬愛,又保持經常的肉體接觸,那麼他們互相間便自然產生一種淳樸真摯的親密感。正由於是夫妻的關系,才得以互相無所顧及,同吃一盆菜,連內衣也彼此搶著洗或讓對方代勞,之間亦有這種親密感,但那是由於養育護理和依存的關系而產生的,而不是象夫妻那樣有性的結合而產生的,應當說性的結合是夫妻關系的最大特征。
夫妻關系的第2特征是:夫妻因是一傢人,兩人在社會經濟生活上均視為一體。嚴格說來固然未必能做到,但已習以為常瞭。老公的社會地位看成老婆的社會地位老公的經濟能力因共同生活而決定瞭老婆的經濟生活。夫妻兩人的衣食住行生活條件也完全是這樣。也就是說世人把夫妻是看成一體的。所有這幾個條件都超越瞭爸媽和子女間關系。在過去,老婆不過呢是老公的附屬品沒有實質性的活法權限誠然,此刻已完全平等,但是老婆在社會經濟和生活的地位上同老公相比仍有很小的差距這是由於老婆作為老公附屬品的時代延緩的太長的原因這類例子是屢見不鮮。 夫妻被當作一體的觀念是歷史的產物之後夫婦進而叫作人生的情侶,共同命運者。誠然,稱呼是夫妻但由於是可分的二個人。所以不會度過完全一樣的畢生。工作內容不同,死神降臨之日也各異。盡管如此,既然兩人是夫妻,便會同甘共苦,患難與共這樣才是命運的夫妻。夫妻如能連續慶祝銀婚和金婚。那自然是長期穩定的共同生活者瞭。年輕是分享歡樂,工作相互幫助,晚年白頭偕老。這才是名符其實的共命運。 不管是男是女。假如孑然一身度過一世,那是一種折磨人的社會存在,應當要求異性共同生活互相真心體諒,互助互愛,兩人應共同努力建立傢庭唯獨這樣才能求得社會經濟和生活上的一體。
夫妻關系的第3個特征是生兒育女撫養他們長大成人。有的夫妻關系未必如此,但從夫妻關系來說,有孩子無疑是正常的,豐富瞭傢庭生活。從人的關系看,養兒育女是隻有夫妻關系才能做到的一種獨一無二的共同工作。因男女的性關系而生男育女是自然的事,在過去,從二個人繁殖為幾個人有時竟達10人以上也是常常見到的。夫妻雙方為瞭把孩子撫養成材幾乎獻出瞭本人的一切。傢庭裡人際的關系,也因從兩人增為三人五人而頭緒紛繁豐富起來。夫妻雙方越是把精心安排的活法看成是天堂。傢庭就越容易因孩子的中心地位而受破壞。但是同隻是夫妻雙方相比較有孩子的傢庭便有瞭生機有瞭生氣有瞭希望。孩子的成長又不斷給傢庭帶來變化著的新問題。為瞭全力應付孩子的事,夫妻雙方的關系甚至會疏遠起來,假如小兩口的夫妻關系尚不十分成熟,可是,有孩子大概是一種妨礙,甚至會感到討厭。 當然,以往不少夫妻是為瞭生孩子而出嫁的,那麼,結瞭婚的男女就想有本人的孩子,就想按本人的想法培養他。這是很自然的,近年。因貫徹計劃生育條文,孩子的數量減少,同時培養也更加精心瞭,為瞭娃兒而把夫妻關系全部犧牲掉的事已經沒有瞭。不過伴隨著孩子的出現與成長夫妻關系卻起瞭巨大變化隻有在夫妻雙方分別體驗瞭養兒育女的甘苦以後,夫妻關系才變的完善起來。 各式人際交往都各有其自己一身目的隻有通過新生命的創造和培養夫妻方能意識到不隻是為瞭自己並且也是為瞭一個遠大古板而自然的大目標。 以上所談的夫妻關系的三個特征,雖似有點理想化但仍不失為最普通的夫妻關系特征從實際的夫妻關系中,除去那些愛情在中途遭受磨難最後離婚者外出去那些因病因事故不生育和夭折者外,缺少上述某個特征或完全沒有這幾個特征的夫妻也是存在的,但是應當說從夫妻的角度看那時不充實不完善的。
二:夫妻為啥被叫作夫妻二人,夫妻二人的由來是什麼?
據說山東有一位叫張繼賢的書生,偶遇上惡少石萬倉的老婆曾素箴,兩人看對瞭眼,後人為瞭紀念他們,就把夫妻稱作瞭夫妻二人。
三:“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此說法是何時出現的?
此說法在很早之前就依然出現瞭,我認為此說法說的無比的真實。
四:丈夫妻子的稱呼是何時出現的?
在咱們國傢民間,夫妻兩口子之間常互稱”丈夫”,”妻子”。相傳此稱呼最早出現於唐代,到現在已有1000多年瞭!
唐朝有位名叫麥愛新的人,考中功名後嫌惡老婆年老色衰,便想另結新歡。但老妻畢竟照顧瞭自已大半輩子瞭,直言休妻太過殘忍。於是寫瞭副上聯故意放在案頭:”
荷敗蓮殘,落葉歸根成老藕。”給為他整理書房的老妻看。老婆看瞭後提筆續寫下聯,:”禾黃稻熟,吹糠見米新。”麥愛新讀瞭老婆的下聯,很是慚愧,便丟棄瞭休妻的想法。
見老公回心轉意,麥愛新老婆又寫道:”丈夫十分公道。麥愛新亦揮筆寫道:”妻子一片婆心。”丈夫,妻子,就這樣在老百姓中叫開瞭。
五:出嫁是何時開始的?
出嫁是何時開始的?
答:法定年齡出嫁是何時開始的出嫁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3者加以幹涉。
第6條法定婚齡
出嫁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出嫁”這詞是從什麼時代興起的?
另外,《爾雅》對愛情婚姻一詞還有比較復雜的解釋:“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爸媽、婿之爸媽相謂為愛情婚姻。”這是說,新郎的爸爸稱為“姻”新娘的爸爸則稱為“婚”。愛情婚姻一詞在這兒的意義,指的卻是姻親的關系瞭。
時到現在日,我們已非常難指出上述三種說法孰是孰非,由於經過千餘年的演變,不僅愛情婚姻的意義有瞭更完備的發展,甚至姻親的關系也擴大瞭很多。
現代有的社會學傢給愛情婚姻下的定義是:男女按照法律的規定或社會習俗,經過某種儀式而結合的關系。
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愛情婚姻不僅包括娶嫁之禮,而且要按照國傢制定的法律,或社會認可的風俗。男女經過愛情婚姻關系而結成夫婦,雙方傢庭也因此結為則親。
男女嫁娶的關系遠比愛情婚姻的源頭要早。
這是因為“性”是人類一種原始的生理需要,所以兩性關系是遠從有瞭人類就同時存在的。但原始社會中的嫁娶隻不過是一種“自然現象”。人類知識發展以後,男女關系逐漸有瞭規范,形成種種愛情婚姻制度或婚俗。這時候,男女間的嫁娶已經成分一種“社會現象”。於是,愛情婚姻關系必須經過國傢法律的許可,或社會風俗的認同,男女也必須經過愛情婚姻關系,才能稱為夫婦,建立傢庭。
為啥要有愛情婚姻?
原始社會中的自然嫁娶現象,已經可以滿足人類原始的性生理需要,那又為啥還要建立愛情婚姻關系,設立制度與規范,建立起這種“人性的枷鎖”呢?
愛情婚姻制度最初發生的緣故與時代,此刻難以查證。我們隻能從愛情婚姻所發生的一些作用,去追溯愛情婚姻發生的可能原因。德國社會學傢梅勒·李耳曾經把愛情婚姻的動機歸納成經濟、子女和感情三個原因,這個說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
在早期的愛情婚姻關系中,經濟是一個特別重要的因素。從《詩經》的一些片斷記錄載入,俺們是可以察知早朋婦女對傢庭經濟的協助,《詩經》說,“摻摻女手,可以縫裳”,“女執懿筐。。愛求柔桑”。
《禮記》也說,婦女要做絲、麻、佈、帛的事。釀酒也屬於婦女份內的工作。過去我國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紀較大的老婆,即所謂娶“大娘子”的習俗,這主要目的也是輔助傢庭經濟。
在我國歷史上,繁衍後代,傳宗接代,一直是愛情婚姻的主要原因。《禮記》所說的“下以繼後世”就是這個意思。“孔子傢語”曾以無子為七出條件之一,孟子也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到瞭漢朝,婦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獄。北魏時代,有官員建議對於無子而不肯納妾的人,科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變法前後,女學興起,女子開始接受教導,社交范圍愈來愈廣,求自由的思想愈來愈高漲,她們對本人的感情有瞭新的認識與主張,對婚順制度亦有瞭新的見解,追求自由戀愛的人愈來愈多瞭,有的甚至為戀愛而犧牲。現代的愛情婚姻多以感情因素為主。男女彼此相悅,覺得有共組傢庭,晨昏相伴的需要,於是辦理出嫁登記手續,邁入愛情婚姻生活。
經濟、子女、感情三種因素與愛情婚姻的關系,隨時代而有不同,中外皆然。在遠古時候,經濟第1,子女第2;中古時代那麼是子女第1,經濟第2;到瞭現代,則以愛情第1,子女第2。這種演變,反映瞭人類自代價值的發現與註重和重視。
六:愛情婚姻制度是何時開始的?
原始社會。
勞動產生最初的性忌諱與禁忌,在從事繁重而艱巨的勞動前,禁止參加勞動的 男人與女性接觸。這種性忌諱與禁忌後來演變成愛情婚姻和傢庭道德。
愛情婚姻是一定社會所確認的男女兩性結合的具體形式以及由此確立的夫妻關系。愛情婚姻是傢庭的基礎。
傢庭是以愛情婚姻為基礎、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生活組織形式。傢庭是社會的細胞。
愛情婚姻和傢庭經歷瞭一系列的演化過程。
第1種形式是同輩群婚和血緣傢庭。禁止不同輩份的人發生兩性關系。
第2種形式是族間群婚和普那路亞傢庭。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禁止性行為,一個群體的兄弟(或姐妹)和另一群體的姐妹(或兄弟)互為夫妻,叫做普那路亞(夏威夷語“親密夥伴”)。
第3種形式是男性走婚和對偶傢庭。男女之間在較長的時間內有較為穩定的性夥伴。以女方為一個傢中心,老公晚上到老婆傢裡幽會。我國雲南納西族的“阿柱(朋友)”之間的性關系屬於這種愛情婚姻和傢庭形式。
第4種形式是宗法愛情婚姻和一夫多妻傢庭。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隻能從一而終。
第5種形式是自主愛情婚姻和一夫一妻傢庭。夫妻兩人互相忠實,反對婚外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