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你改名字呀改名離異姓名(自己如何改名字)
如何改本人的名字
鄒雨欣
怎樣改名字?
近期有許多知友邀約阿澀回答關於“改名字”問題,我相信絕對有許多人都動過改名字的念頭,那麼期待一個高端大氣上檔次名字的你,怎樣才能達到改名字的意圖呢,今天阿澀來給大眾科普一下。
公安機關對公民名字的申報都是依據嬰兒出生醫學證明來的,總之,新生兒爸媽在醫院開具出生醫學證明時提供之名字,是公民的第1個名字。當你的爸媽帶著你的出生醫學證明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為你申請落戶時,是依據醫學出具的這個證明來的。
當孩子落戶成功後,兩年以後,可以申請改名字一次。例如20二十四年1月1日在公安機關落戶,那麼20二十四年1月1日以後,爸媽可以申請給未成年的孩子更改名字一次。
當你成年以後,假如自己想改名字也簡單,到戶籍所在居住地申請改名即可。不過需須留意的是,在具體的操作中,許多地方的戶籍部門也許會要求爸媽在申請書上簽字。這種呢要求並不是公安機關為難申請者,的確是怕有部分人在未征得爸媽同意情況下改名字,造成不必要的糾紛。不過王警官在這兒需要強調一點的是:一個人,在成年以後,是有改名字的權利的。即便爸媽不同意,在申請人的要求下,公安機關也應當為申請人改名字。
這裡阿澀同時要強調的是改名字,不是改姓。假如申請人要求更改姓,是需要進行公證的。
通常情況下,改名字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在校生需要提供學籍卡復印件,工作的人需要提供所在公司證明。不過目前規定的是一個人僅有一次改名字的機會,假如你真的想改名字,請確定好,這個不像社交媒體,改完就定下來瞭,不可回改。
在文章的最後,阿澀最想說的是:我不建議大傢改名字。尤其是這個名字已經跟隨你十幾二十年的人,改名字簡單,改名字後來的事情卻是特別麻煩。目前依據小卖部的規定,公安機關是不給出具同一個人證明的。萬一你由於前後兩個名字造成問題,公安機關不給出具證明,你是特別麻煩的。
如何改名字?
我在20二十四年年根經過瞭解後就英勇地去改瞭名字,其實也就是說說簡單也挺簡單容易的,關鍵的是你要明確你是否有足夠的時間還有活力去做這檔子事情,由於不是一時半會就能夠改完的,後續的問題還是挺多的。
第1步,想好你要改之名字,記住瞭,務必要慎重考慮,貌似僅有一次更改姓名的機會。緊接著拿著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去當地提交改名申請,申請時的理由你可以網上搜一下,打比方說姓名有歧義或者生僻字之類的,作用與影響瞭平時生活的理由,通常情況下都是可Yi經過。那個時候去改的時刻,的警花可是沒有少交代,改瞭之後陸續出現的問題不要到時候再來問。俺當時若是不夠堅定猜想也是被勸退瞭。
申請提交後,民警就會告訴你大約一星期左右來詢問最終,通過的話你就能夠來辦理新的身份證及戶口本。
第2步,申請通過瞭,帶著你的身份證及戶口本,穿深色有領子的衣服去拍身份證,半個月內你可以領到身份證。這個身份證我是辦理加急的,多交瞭20元,可以郵寄到你傢,不用再跑一趟,假如不加急你得自己去取。
這個戶口本若是不舊的話就不用換,他們會給你在新印一頁如今的名字,之前關於你的那頁信息作廢。
第3步,領到身份證這幾個之後,由於名字已經和裡面姓名對不上,因此你的电话和支付寶賬戶已經就收不瞭錢瞭。因此在這之前你得先把所有錢到你的裡面。假如你是做生意的或者是開店的話這個就會比較麻煩一點。
緊接著就是帶著你的身份證,還有戶口本,挨個銀行去重新認證。抓緊重新認證你的电话支付寶,解綁,再重新綁定,這個特別重要,不然平常生活真的不方便。
第4步,還有特別重要的五險一金,查一下當地的醫社保中心電話,去之前打電話問問所需材料省的白跑一趟,身份證和戶口本是必須帶的。
也就是說,所有你名下的證件都需重新認證的,加油啦!!!
我想改名字怎樣辦理
第1,寫一份申請,陳訴清楚改名的正當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這裡務必要誠懇。第2,把申請和證明、現用身份證、戶口本等一起拿到轄區申請改名,民警會調查你是不是有觸犯法律記錄。第3,民警調查通過後會寫明你無觸犯法律記錄,並簽字。會讓你去找所長簽字。第4,拿上民警簽字後的申請和你的證明材料去找所長簽字。所長看完申請和證明後會簽字,也也許會讓你去找簽字。第5,依據指示拿上申請材料找所屬分局或市局的負責簽字。看見所有申請、證明、調查材料沒有問題後,一般就會給你簽字。第6,這一時刻再把申請材料拿回,看見批示同意改名為你的新名字後,會讓民警給你把戶口等檔案之名字改瞭。
戶口身份證名字如何改
提問一:戶口本身份證上改名字需要哪些流程? 最好就是不要改,很麻煩的。
假如你非要改先要帶好戶口本,身份證,到居委會打證明蓋好章,緊接著去你的戶籍地戶籍室拿張申請表,(務必要記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後很麻煩)添好後交給所長簽字蓋章,再拿到當地戶籍科審批,把身份證復印件和申請表隻要交到瞭戶籍科一個星期後就能夠辦好,到時候自己去拿,再拿回來交給戶籍室登記就OK瞭。
以後的麻煩有:
例如參與重要考試,參軍,考工作,參與重要活動,金融賬號等。。。。。。都務 必要出示你的曾用名的有關證明。
但是萬一有麻煩你可以到蓋個效對章,或查找原始檔案核實一下就打個證明OK瞭,會給你打證明的,這不用擔心。
如過以上還沒看清楚明白請繼續往下看:
成年人改名流程是:先去居委會開證明,你是他們轄區的居民。再去的犯罪科開你無犯罪證明。(需找到你轄區的社區民警開具),緊接著將開好的證明交給的戶籍室,戶籍室民警會交給你一張申請表,寫明理由,由什麼名該什麼名。添好再給所長簽字蓋章。畢後再拿到當地上一級公案機關戶籍科。假如戶籍科同意瞭你的申請,一個星期後就能夠辦好,再拿回來交給戶籍室登記,改過戶口之後,辦理新的身份證。
假如還未成年,僅需要拿戶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提問二:身份證如何改名 主要看你的理由是否充分,假如沒充分的理由,而且已經年滿十八歲,還是勸你別改瞭,非常難。
關於改名問題有規定的: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爸媽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口登記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周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公司組織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還need戶口所在居住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來講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的等;4。爸媽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公民變更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是非常難改變的,改名字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瞭,所以公安機關非常難批準。而且此刻戶口信息微機聯網,改名字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準。
假如你沒有很硬的理由和關系是非常難改的,即使是你改瞭,重新辦瞭身份證,別的證件就都作廢瞭,重新辦,也很麻煩。
具體流程:本人提申請,經戶口所在居住地居委會同意,有單位的單位出證明同意,在校學生還need學校同意的書面材料,把材料準備齊到找管片民警填一份變更戶籍的表格,經過審查後未發現你有劣跡前科,緊接著找所長批準,再到縣級公安機關找戶政科科長批準,再到主管批準後才可以回改名字。
提問三:戶口本和身份證上之名字能更改嗎? 改是可以改的,但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下面是更改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規定:
(1)姓名的變更更正
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其姓名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但不能起與爸媽姓氏無關的姓氏或無姓。公民姓名經變更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予以保留。被依法剝奪權利、管制、假釋、緩刑的人,不準變更姓名。
1。公民姓名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證明。
2。下列情況憑相關證明及主管所長的審批單。
(一)未滿十八周歲公民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二)離異夫婦未滿十八周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及離異雙方同意子女變更姓名的協議書;
(三)離異夫婦已滿十八周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擬隨姓氏人(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無法確認的,還需提供變更姓名人與擬隨姓氏人父(母)、子(女)關系的公證書;
(四)原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由稱“氏”改為姓名,僧、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
(五)使用同音異體字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及自己有效證件;
3。長期未使用《居民戶口簿》中登記的姓名已成事實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4。因其他原因必須變更姓名的,依據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件證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2)出生年月日的更正
1。由本市戶口登記機關造成公民出生年、月、日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原始底票復印件;外省市戶口登記機關造成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原始底票復印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不同時期個人履歷表復印件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此條內容無根據)
2。出生年、月、日由陰歷改為公歷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人事檔案部門證明或醫院出生證明及主管所長審批單;
3。因參軍、就業、升學、出嫁,或知青子女為提前返京入戶等個人目的虛報年齡,要求改回實際年齡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出生證明、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及分縣局人口管理處(科)審批單;
4。因辦理退(離)休手續,要求更改出生年、月、日的,依照 *** 中间位置組織部、人事部、小卖部《關於辦理幹部退(離)休手續時認定出生日期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辦理。
提問四:身份證和戶口本之名字可以改嗎??要什麼條件 可以改,但搜律網提醒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下面是更改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規定:
(一)姓名的變更更正
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其姓名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但不能起與爸媽姓氏無關的姓氏或無姓。公民姓名經變更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予以保留。被依法剝奪權利、管制、假釋、緩刑的人,不準變更姓名。
1。公民姓名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證明。
2。下列情況憑相關證明及主管所長的審批單。
(1)未滿十八周歲公民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2)離異夫婦未滿十八周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及離異雙方同意子女變更姓名的協議書;
(3)離異夫婦已滿十八周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擬隨姓氏人(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無法確認的,還需提供變更姓名人與擬隨姓氏人父(母)、子(女)關系的公證書;
(4)原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由稱“氏”改為姓名,僧、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
(5)使用同音異體字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及自己有效證件;
3。長期未使用《居民戶口簿》中登記的姓名已成事實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4。因其他原因必須變更姓名的,依據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件證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二)出生年月日的更正
1。由本市戶口登記機關造成公民出生年、月、日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原始底票復印件;外省市戶口登記機關造成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原始底票復印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不同時期個人履歷表復印件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此條內容無根據)
2。出生年、月、日由陰歷改為公歷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人事檔案部門證明或醫院出生證明及主管所長審批單;
3。因參軍、就業、升學、出嫁,或知青子女為提前返京入戶等個人目的虛報年齡,要求改回實際年齡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出生證明、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及分縣局人口管理處(科)審批單;
4。因辦理退(離)休手續,要求更改出生年、月、日的,依照 *** 中间位置組織部、人事部、小卖部《關於辦理幹部退(離)休手續時認定出生日期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辦理。
提問五:我戶口本和身份證上之名字搞錯瞭一個字,要如何去改? 你此問題非常棘手!!!!!!
要改的話非常不易,由於你的身份證姓名為“吳長青”,而身份證是依據戶口上的信息制定的,不過你的戶口上的信息也是“吳長青”,要改成“吳常青”的話不好改。
若非得要改,你要做的是
1、你自己攜帶相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居住地的 提出改名申請,填寫相關表格(有現成表格及格式),自己寫改名申請理由。
2、到你上過的小學、初中、高中開證明(A4紙)證明你所說的從小學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吳常青”這盯名字,要蓋上學校公章。
3、到你所在居委會開證明(A4紙),證明你在從小學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吳常青”這個名字。
4、將以上材料拿到戶口所在居住地戶籍處辦理。
要有思想準備,可能需要到多跑幾趟,若材料準備的齊全的話估計最快也得30天左右(這僅指把戶口上的“吳長青”改為“吳常青”,把“吳長青”作為曾用名),若要將身份證上之名字也改過來的話,那時間就更長瞭。
想好瞭,若要改就及早動手,避開耽誤高考。
祝你好運!!!
問題六:身份證名字如何修改啊? 成年人改名字是一件十分麻煩的事情,
1,到戶口所在居住地縣刑警隊開個“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要本人去,帶戶口簿身份證,印十指指模,需要一星期左右。
2,準備兩張一寸近照,到領取兩張“戶口變更申請表”,填寫清楚
3,把”戶口變更申請表”拿回村(居)委會簽字蓋章
4,村委會或居委會寫個證明條5,自己寫一個申請報告
6,假如在校,學校要證明,假如在公司,單位要證明。
7,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簿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居住地辦理,等待(3人)和縣(3人)全部簽註同意意見,才算完畢,
8,接著下面辦理新的身份證
9,更改名字會作用與影響到以往其他證件的使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要十分慎重。
問題七:怎麼更改身份證名字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1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2是理由要充分,
第3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畢生隻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
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總之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居住地的,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居住地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
投檔案後大概15或7份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刻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流程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依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假如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瞭,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作用與影響,賠禮道歉。
因 此,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瞭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Yi經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十六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管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顧及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觸犯法律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式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錄載入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式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僅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作用與影響。
問題八:居民身份證要修改名字如何辦? 可以更改 國傢政策沒有規定更改一次則不能更改
居民身份變更所需材料
姓名變更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十六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爸媽離異變更十六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居住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緊接著由戶籍所在居住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主管所長同意後打印變更更正表(十六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十六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緣故和原始憑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公司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打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準後報分局主管審批
變更民族
公民要求變更民族的,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十六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縣級以上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批準證明;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人員的,提交所在公司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打印變更更正表後交主管所長批準後報分局審批。
性別變更:
公民要求變更性別的,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省級以上醫院醫學證明;
4。 戶籍內勤打印變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長審批後報分局審批。
性別入錯需更正的準備以下材料:
1。 本人書面申請(十六歲以下人員需監護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十六歲以下人員不需身份證)
3。 性別入錯的原始證明材料;
4。 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
5。 內勤打印變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長審批後報分局審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1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2是理由要充分,
第3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畢生隻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總之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居住地的,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居住地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概15或7份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刻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流程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務必要慎重,由於改名後會關系到本人的、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很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相關的法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
問題九:怎樣改身份證上之名字? 不要錢,公民有本人的姓名權,這是基本權利攜帶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居住地的辦身份證的,申請姓名變更大概半個月後,就能夠更換名字瞭。。。大概就一張身份證的工本費,幾十塊錢,還有戶口本的工本費。固然改名簡單,不過你要慎重考慮改名後的麻煩。打比方說說高考,中考時之名字和高考時之名字必須相同的。。。改瞭你就參與不成高考。。。
問題十:身份證改名字如何改 辦理條件:
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剝奪權利和受刑事處罰、正在接受勞動教養的,一律不予變更姓名)。變更姓名正當理由一般是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則上,領瞭身份證後,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辦理姓名變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的書面報告。(收原件)
2。《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從業於機關、團體、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等的,提供所在公司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在《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看成是有效證明);(收原件)
入學(入托)的,提供學校(幼兒園)同意變更證明(在《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看成是有效證明);(收原件)
待業、務農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變更的證明(在《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看成是有效證明)。(收原件)
辦理程序:
1。由戶口所在居住地戶籍窗口受理。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和審批手續,受理窗口為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並且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窗口憑公安分局戶政中隊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改名字難嗎
提問一:此刻改名字難嗎 不難,隻要辦一些手續!!!
你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居住地的,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居住地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概15或7份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刻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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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規定?
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是因為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
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隻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動。
(一)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歲以上兒童
應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6 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長審批。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二)出生日期的變更。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應出具有效的出生證件或公證機關的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後,經批準方能變更。
(三)民族成份變更。戶口登記機關屍能根據縣以上民族工作部門出具公證明辦理變更手續。國傢民委規定恢復或改正民族成份,個人申請者由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一村或一街道相當數量住戶集中申請者由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要大范圍的群眾要求者,由省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本級人民 *** 審定報請國務院審批。隔代要求恢復或改正民族成份的,應當first of all改變其爸媽的民族成份,再行改變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爸媽亡故,可依生祖爸媽或生外祖爸媽一方的民族成份,由本人選定改變;生祖爸媽或生外祖爸媽均已亡故的,不再縱向上溯或橫向援引改變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養關系或爸媽愛情婚姻,要求改變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應改
變,未成年子女可由爸媽雙方協商選定。
你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居住地的,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居住地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概15或7份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刻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提問二:改名字非常難嗎 改名字超級麻煩!!!給你個建議:現實中你可以自己改一個名字,告知別人,使他人都叫你改不錯的名字,假如有啥關鍵的東西要填寫,或簽字的話,你就寫你原來之名字!!!如此便OK瞭!!!
不過名字還是可以改的,但是想改名字務必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的,(無論你改幾次,隻要有充分的理由就能夠)最有利的理由就是“重名”,由於戶籍系統也是聯網的,如果你地區沒有和你重名的,在網上一查就查到的,這時候你就要和工作人員說一點兒小話兒瞭,清楚明白俺的意思嗎?
以下是改名字的詳細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男或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年XX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準!!! 年月日)
2:學校或街道證明(隻須證明有你這個人就能夠,不必證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所需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
提問三:在咱們國傢,改名字難嗎? 新生兒出生(暨姓名)申報:
新生兒出生後,應在3個月內,由爸媽或其他監護人憑出生證明、計劃生育證、戶口薄,到嬰兒媽媽或爸爸常住戶口所在居住地申報出生落戶登記。逾期需填寫《申請人戶審批表》,經或戶籍科批準後,才能辦理入戶登記。對因違反計劃生育沒有領到計劃生育證出生入戶者,應通知計劃生育管理部門予以處罰,憑計生辦處罰憑據方準辦理落戶手續。
公民申請更改姓名
依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小卖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更改姓名按如下規定辦理:
(一)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出具證明,經現戶口登記地所長批準後,給予更正。
(二)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所長批準後,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三)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更改姓名,需填寫《居民變更身份申請表》,經本人所在公司人事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後,持戶口本等到各縣、市戶證處審批辦理。未成年公民申請更改姓名的,由爸媽一方所在公司簽署意見後審批辦理,爸媽無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居委會簽署意見後審批辦理。
提問四:此刻改名字好改嗎? 樓主多大瞭?名字是越大越不方便更改的。身份證啊,護照啊,畢業證書啊等等都要重新改,滿麻煩的。
以下供參考: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所需的材料是: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三)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四)單位職工需所在公司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五)其他證明。
需要提示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要不然的話,遇見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基於以上考慮,你若堅持要改名字就應該在上述問題都還沒有形成前進行,以此刻就改為最佳。
身份證上的住址是學校的地址,說明你的身份證是在學校辦理的,那麼你的戶口當然是在入學時遷到瞭學校,屬於學校的集體戶口,當然你不可能有戶口簿,但在學校的集體戶口上,你會有一張屬於你本人的單頁。你的任何戶籍變化(包括姓名變更)都要在戶籍登記中載明。
你此刻正上大三,改變後的姓名將出此刻你的大學畢業證書上,應該說因姓名變更而需要同樣變更姓名的證件或證明還不是太多(中小學的畢業證書以及其它資料等變不變,都不作用與影響你最後學歷證件上的姓名效力),或者基本可以不予考慮。上文提到的諸如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你此刻還都沒有。這亦即你此刻改名字時機最友好的原因所在。
何謂戶口簿,參閱以下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4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問題與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5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掌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掌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請采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提問五:想改名字 此刻改名容易嗎? 不
first of all要在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居委會開具證明,持證明到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推進修改。要帶上戶口簿和省份證,到後一般就會告知下一步要怎麼做瞭。,在出生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機關開具相關證明,並且得到許可。但這個流程很不容易,可能需要一部分人情費,或是有熟人。將身份證和戶口改過來以後,再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經審批把檔案改過來,就能夠瞭。
綜上所述,身份證號是不變得。
隻要您滿足以下條件就能夠改名:
依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假如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瞭,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作用與影響,賠禮道歉。
因 此,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瞭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Yi經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十六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管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顧及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觸犯法律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式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錄載入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式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僅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作用與影響。
公民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規定?
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是因為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
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隻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動。(一)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歲以上兒童
應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6 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長審批。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二)出生日期的變更。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應出具有效的
出生證件或公證機關的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後,經批準方能變更。(三)民族成份變更。戶
口登記機關屍能根據縣以上民族工作部門出具公證明辦理變更手續。國傢民委規定恢復或改
正民族成份,個人申請者由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一村或一街道相當數量住戶集中申請者
由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要大范圍的群眾要求者,由省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本級
人民政。。。。。。>>
問題六:辦身份證改名字難嗎 姓名一旦入瞭戶口,想改時不是普通的難,是相當的難。
1。first of all是要有充足的理由。你說隨便填一個理由,公安機關根本不會批準你改名。最有利的理由是:“與同班同學同名”或“與鄰居同名”或“與親戚同名”等。
2。辦理步驟:
1。向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機關戶政處提出改名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
2。爸媽單位加意見蓋章。
3。帶以上申請表、戶口簿和身份證等證件到戶口所在居住地辦理變更姓名手續。
3。這個過程特別繁瑣、繁瑣,還need一定時間。於是,要改名你得有打持久戰的心理準備。姓名改好後記得即時辦理身份證哦!!!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快證,快證七天可領證,費用60元(特區80元)。
祝順利、好運!!!
問題七:此刻改名字難嗎?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我國通過法律的形式確立瞭對公民姓名權的保護。
不過,《民法通則》其實沒有明示“公民改變自己姓名”所根據的“規定”是什麼、此規定應當由什麼機關來設定。於是各地的公安或者民政部門都出臺瞭限制改名的解釋、細則。
實踐中的普通情況是――沒正當理由公民不能改名假如是未成年人,隻要符合流程,基本都進行辦理。
然而,在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要求中,大部分是由於爸媽親再婚,而致使改姓的情形。這一情況在公安機關中屬理由充分,在材料充分和審批合格情況下允許更改。
不予辦理改名手續是由於在認定事實的過程中認定你改名的理由不充分。假如你要起訴的話,就以為被告提起不作為的行政訴訟。我覺得姓名權原本是你作為公民可以自由行使的權利,公安或者民政部門都出臺瞭限制改名的解釋、細則明顯是對公民姓名權的限制侵犯。依據法理的價值沖突理論:自由》正義》秩序
根據相關規定拒絕你改名的行為不合法,你起訴的時刻一並提起對該文件的合法性審查,你有很大幾率贏,作用與影響大的話甚至可以終結更改姓名需符合相關規定的歷史。 但是不建議起訴,去和反復協調吧,全國都這樣,實在看不下去就訴吧!!!祝你好運!!!
問題八:戶口本上此刻好改名字嗎?? 是可以改的,但是你需到帶上 戶口本、身份證 到你 當地的戶籍管理處辦理。 -------------------------------------------------------------- 隻是提示,沒這一方面經歷哈。但是相信通過正規渠道是可以更改名字的 ---------------------------------------------------------------以下是我在網上查的相關說法: 今年7月1日起,更改姓名的條文有瞭松動。 年滿16周歲的成年人僅需要以下相關材料: 1、本人申請2、戶籍證明3、單位或學校證明即可。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僅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明)即可,如爸媽離異的也僅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無須以前那樣需要離異的爸媽雙方均同意。 準備好以上材料後到本人戶籍所在居住地找社區民警,他會在15份工作日內將材料上報分局審批,緊接著通知你結果。隻要理由比較充分(如單位有重名,姓名諧音不佳,字面性別趨向顛倒等等均可看成是理由充分)通過審批的希望是很大的。五一十一辦身份證的相關部門也要視各地的情形,我傢那裡的就經常放假。。。。。好運吧!!! 出處:zhidao。baidu/question/1550175
采納哦
問題九:改名字的理由要怎麼寫才容易通過 樓上的friend的回答真的有點兒意思!!!
你改名字要去 *** 嗎???算命的說名字不好就給你改???唉。。。。。。
改名字真的是很費勁的一件事,假如沒有充分的理由是根本不會給你改的,除非你和戶籍部門的工作人員有關系,改名字最有利的理由就是“重名”或者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不用緩役俺的回答,俺的回答不僅是經驗而且還是戶籍的friend教的,然而,假如沒有很你重名的你撒謊說重名也是不可以的,由於戶籍部門是可以查詢的,至於你如何去改,我隻能教你改名字的步驟,假如不能通過,那麼這樣就隻有你本人去想辦法疏通關系瞭!!!
接下來由我就加入你以“重名”的理由去申請改名字: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閥XX,性別,?,?年?月?日出生,現年?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準!!! 年月日)
2:學校。單位或街道證明(隻須證明有你這個人就能夠,不必證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超過16周歲就應該公證的,可他們亦有的時刻抽風,不要先公證,萬一他們不要就省200塊錢的)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所需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好象是19塊錢,我記不起瞭)
天天開心!!!!!!!!!
問題十:改名字難不難,,,,, 有關系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