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乘與相悔各為啥呢意五行木克土木生火(什麼是五行相乘相侮)
中醫五行乘侮是麼意思啊?求老師詳細解釋。
五行的相乘、相侮
相乘與相侮,是五行關系在某種因素作用作用與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現象。乘,即乘虛侵襲。侮,即恃強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瞭正常制約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
中醫五行
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克之行。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相克是多數情況下的制約關系;相乘那麼是正常制約關系遭到破壞以後的過度克伐,是反常現象。在人體,則前者是生理狀態,後者則為病理狀態。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亦有兩種情況: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應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而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反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氣虛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因此講:"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其實就是說,五行若某一行之氣太過,則對其所勝(我克)之行過度制約,而發生相乘。而對其所不勝(克我)之行發生相侮,即反克。若某一行之氣不足,則克我之行必過度制約而乘之。而己所勝者,即我克之行必因我之不足而反克相侮。例如臨床所見的支氣管擴張病證,病位在肺,每因肝氣鬱結,氣急上逆,化火灼肺,而見咳血,則為木火刑金(即木旺侮金);肝鬱氣滯,作用與影響脾胃消化吸收,則為木鬱乘土。濕熱型高血壓,多因濕熱困脾,引發肝失疏泄,肝陽亢逆,則為土侮木。至於金乘木(虛)證候,臨床則為少見。
問:五行學說的“相克相生,相乘相侮”有什麼含義,養
五行的生克乘侮
(一)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大自然的正常現象;對人的身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由於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讓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作用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亦即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其實就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因為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因為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隻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原由,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比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邊,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比如:木本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因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比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邊,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後者那麼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能夠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夠受到火乘。
中醫中的相侮有什麼含義?
相乘和相侮,是指五行系統關系在外界原因的效果作用與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狀態,都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不正常的相克。作為人體,那麼是
病理
上的互相傳變。
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瞭正常的制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
反常現象
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如土氣不足,則木乘土(虛)。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制之行。如
木氣
亢極,不受金制,則木(亢)乘土,從而使土氣受損。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亦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本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來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本身弱弱,被克者因其衰而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
氣虛
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一般而講,凡因某一行過度亢盛而產生相乘或相侮,如木亢乘土或木亢侮金等,在病變過程中常表現為機能
過亢
的實證
病理變化;而因某一行虛衰所致使的相乘或相侮,如木乘土虛或木侮弱金等,則常表現為機能不足的
虛證
性病理變化。
應當指出,相乘與相侮都是不正常的
相克現象
,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相乘相侮
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瞭正常的制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如土氣不足,則木乘土(虛)。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制之行。如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則木(亢)乘土,從而使土氣受損。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亦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本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來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本身弱弱,被克者因其衰而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氣虛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中醫說的相侮相乘有什麼含義
中醫術語:五行之相乘和相侮
《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寓意講的是,假如氣機過剩,就會進一步克制自己克制的,同時反克本來克制本人的;假如氣機不足,克制本人的會更加克制自己,自己克制的會反過來克制自己。就是對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相乘和相侮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作瞭非常好的概括醫學教導網搜/集整理。
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相乘和相侮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正常生克關系遭到破壞後出現的不正常的相克現象。
相乘:就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相克太過。相克和相乘不是一回事,相克是常態,用以說明人體的生理關系;相乘是變態,用以說明人體的病理關系。
引起相乘的緣故,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因而造成對其克制的“一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比如:木過於強盛,就會造成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稱為“木乘土”。
二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的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增強,而其本身就更加衰弱。比如:土本身並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在正常的范疇內。但因為土本身的衰弱,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就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反相克,就是由原來受制約的地位,反過來去制約對方。比如:金原本是克木的,但在反常的情形下,金不僅不能克木,反而被木所克,這種反向的相克叫做“木侮金”。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相乘和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病態;後者是發生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病態。
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以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發生相乘。
問:五行學說的“相克相生,相乘相侮”有什麼含義,養
五行的生克乘侮
(一)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大自然的正常現象;對人的身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由於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讓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作用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亦即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其實就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因為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因為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隻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原由,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比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邊,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比如:木本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因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比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邊,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後者那麼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能夠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夠受到火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