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出嫁的不一定是最愛的愛情婚姻最愛(為啥出嫁的不是我)
為啥你出嫁的對象並非你最心愛的人?
由於你心愛的人,或許並不是最特別適合你的人,由於兩個要出嫁,要慎重考慮的因素有許多,你們二人人的品德性格啊,傢庭,經濟狀況,教導背景,消費觀念等等等,都必須合適,假使你們二人人出嫁的話,才會長時間
為啥出嫁的人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
許多出嫁的人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人,由於自己最愛的人並不是自己最特別適合的人出嫁要找最特別適合本人的人,由於出嫁不是二個人的事,出嫁是兩個傢庭的事,所以找到自己適合合適的,也適合他的人出嫁那是最理想的,所以最愛的人就不一定是會跟他出嫁
為啥出嫁的人不是最愛的人
許多人最後出嫁的人,皆不是自己最愛的那一個,為啥出嫁的人不是最愛的人?
想一直被照顧
選擇你愛的人,你要多照顧他,選擇愛你的人,你是被照顧的那一個。人都是自私的,大傢在感情的world世界裡,都想自私的做那一個被照顧的人,出嫁的人是愛你的,那麼您的人生都將在寵愛中度過,出嫁的人是你愛的,那麼一 生你都將為這個人勞累,茹果你你會如何選擇?
跟愛的人在一起太虐心
選擇和你愛的人出嫁,註定過程就很虐心,普普通通的不叫愛情,轟轟烈烈的才是愛情,愛情能使人笑使人哭使人瘋癲,選擇和愛的人在一起,他任何一個小動作都會牽動著你的心,這樣一來本人的情緒完全被他給控制瞭,在一起就變得非常艱辛。
過於炙熱的愛情經不起生活之中的平淡
愛情是很炙熱的,正巧生活卻是很平淡的,這兩者之間一向就沖突,你愛一個人,必定不會讓這份愛趨於平淡,你會想方設法尋找 *** 和 *** ,但生活真真正正所需的就是平淡,炙熱過後的平淡,比任何時候都更加可怕。
戀愛和出嫁是兩件不同的事
戀愛是戀愛,出嫁是出嫁,戀愛時你可以不顧一切,但出嫁時卻牽扯許多事情,出嫁不單單是二個人之間的事,而是兩個傢庭之間的事,同時你會考慮對方的年齡、性格、工作、收入等。愛情婚姻是一個由親情變為愛情的過程,許多人無法接受這點,到最後寧肯找一個不是自己最愛的人出嫁,也好過每一天和自己最愛的人由於柴米油鹽而爭吵。
許多人最後出嫁的人,皆不是自己最愛的那一個,為啥出嫁的人不是最愛的人?
當初出嫁時隻是為瞭履行任務
有些人在出嫁前沒有最愛的人,到瞭該出嫁的年齡,爸媽的嘮叨,親人的催促,世俗的議論,叫他們早早選擇瞭出嫁,在他們心裡出嫁隻是為瞭履行任務,對未來的另一半自然斷然不會有任何愛慕之情。
嫁給瞭不是自己最愛的人該如何辦
愛情婚姻是一件神聖而古板的事情,也許你挑選的並非你最愛的人,但他一定是讓你覺得舒服的人,是適合跟你過生活的人,要瞭解愛情婚姻生活普普通通才是真。對於丟棄瞭的愛情,也不必太過於後悔,至少自己曾經為愛真心付出過,沒有結局的愛情,有時更為美滿。
為啥男生最後娶到的女生常常不是最愛的那個?
由於男生最愛的那個女生,常常不是最合拍走進愛情婚姻的人。
任何人都會經歷本人的畢生所愛,可隻有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二個人才有可能走進愛情婚姻。對於一個男生來說,掏心掏肺去愛一自個的時候,常常沒有能力給那一個人幸福。
男生最愛的那個女生,多數都是本人的初戀,可是在當時二個人不具備出嫁條件。
我想我走至今,最愛的女生依舊是俺的初戀。固然之後也經歷過幾段感情,此刻也業已走入愛情婚姻,不過在我內心深處,初戀的地位沒辦法被取代。
那段感情中真的是付出太多,也真的是掏心掏肺,以至於在分手以後使俺自己感覺已經對愛情絕望,以至於我用瞭四年多時間才在失戀陰影中走出來。
可是在二個人談戀愛的兩個階段,我們都還是學生,既沒有經濟能力支撐愛情,也不具備足夠的條件走進愛情婚姻。
當二個人走向分手以後,我曾無多次後悔遇到她太早,假如能晚幾年,人生或許會走上不同的路。
最愛的人未必是最合拍走進愛情婚姻的人,而男生的最愛通常都已經消失在時光裡。
我和初戀已經分手有十年瞭,我和如今的愛人走進愛情婚姻也業已有四年。我們是通過相親認識二個人,認識兩個月以後走進愛情婚姻。我曉得我們之間沒有愛情,有的隻是相互依賴。
可此刻她可以說是我生活之中最要緊的人,也是我心中永久都無法被取代的情侶,可是我很清楚我最愛的人不是她。這樣說或許有些渣男,可是生活之中與適合的人出嫁,本就是許多男生到瞭一定年齡後的抉擇。
我們彼此依靠著走在人生路上,二個人之間像親情更勝過愛情。
無人不想和自己最愛的人走進愛情婚姻殿堂,可是一個男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總需要付出一些代價,或許最愛的那個女生消失在生活裡,就是其中需要付出的代價之一。
珍惜身邊那個陪伴你的人吧,或許她並非你最愛的人,可她卻會是你生命中最要緊的人。
為啥男生最後娶到的女生常常不是最愛的那個?
由於男生最愛的那個女生,常常不是最合拍走進愛情婚姻的人。
任何人都會經歷本人的畢生所愛,可隻有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二個人才有可能走進愛情婚姻。對於一個男生來說,掏心掏肺去愛一自個的時候,常常沒有能力給那一個人幸福。
男生最愛的那個女生,多數都是本人的初戀,可是在當時二個人不具備出嫁條件。
我想我走至今,最愛的女生依舊是俺的初戀。固然之後也經歷過幾段感情,此刻也業已走入愛情婚姻,不過在我內心深處,初戀的地位沒辦法被取代。
那段感情中真的是付出太多,也真的是掏心掏肺,以至於在分手以後使俺自己感覺已經對愛情絕望,以至於我用瞭四年多時間才在失戀陰影中走出來。
可是在二個人談戀愛的兩個階段,我們都還是學生,既沒有經濟能力支撐愛情,也不具備足夠的條件走進愛情婚姻。
當二個人走向分手以後,我曾無多次後悔遇到她太早,假如能晚幾年,人生或許會走上不同的路。
最愛的人未必是最合拍走進愛情婚姻的人,而男生的最愛通常都已經消失在時光裡。
我和初戀已經分手有十年瞭,我和如今的愛人走進愛情婚姻也業已有四年。我們是通過相親認識二個人,認識兩個月以後走進愛情婚姻。我曉得我們之間沒有愛情,有的隻是相互依賴。
可此刻她可以說是我生活之中最要緊的人,也是我心中永久都無法被取代的情侶,可是我很清楚我最愛的人不是她。這樣說或許有些渣男,可是生活之中與適合的人出嫁,本就是許多男生到瞭一定年齡後的抉擇。
我們彼此依靠著走在人生路上,二個人之間像親情更勝過愛情。
無人不想和自己最愛的人走進愛情婚姻殿堂,可是一個男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總需要付出一些代價,或許最愛的那個女生消失在生活裡,就是其中需要付出的代價之一。
珍惜身邊那個陪伴你的人吧,或許她並非你最愛的人,可她卻會是你生命中最要緊的人。
和自己出嫁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
和自己出嫁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
和自己出嫁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在人的人生會遇見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許多人發現自己最後出嫁的對象皆不是那個自己最愛的人,下面共享和自己出嫁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內容
和自己出嫁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1
人的人生會遇上的四個人,第1個是自己,第2個是你最愛的人,第3個是最愛你的人,第4個是共度畢生的人。first of all會遇見你最愛的人,緊接著體會到愛的體驗感覺;由於瞭解被愛的體驗感覺,因此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學會瞭愛,才會知道何謂你所需的,也才會找到最特別適合你,能夠相處一 生的人。但很悲哀的,從實際生活之中,這三個人通常來講不是同一個人;你最愛的,常常沒有選擇你。
許多人最後都和不是最愛的人結瞭婚
曾經一個好朋友,典型的傳媒女孩子,喜歡一切有趣的事物。由於英語很好,所以考研高分,讀瞭一年碩士,卻退學瞭,理由是無聊;去瞭外交部當翻譯,當瞭兩個月跟領導吵架辭職瞭,理由是領導太官腔瞭;
她去過許多地方,認識許多人,也讀過許多書。她總說,好女孩上廳堂,壞女孩走四方。在我眼中,她無疑是那個壞女孩,壞的不行的女孩。如此的性格,她無疑談瞭許多次戀愛,每次都是刻骨銘心。她愛過的,搖滾歌手、主持人、演員、街頭混混……
甚至是一個罪犯。每次我跟她閑聊,聽著她的故事,滿腦子都是鮮活的畫面等待著我拍成電影,她身上發生的許多愛情故事,一些變成瞭我自己筆下的故事,一些變成瞭我拍的電影片段,馬上上線的《斷夢人》裡面也將會看見她許多影子。
我經常感嘆,這種貨,誰會和她過一 生?或者,她將會要誰陪她一 生?有一天,我和她閑聊,她告知我,明年,她要出嫁瞭……我問,又是哪個搖滾歌手?她說,一個比我大五歲的老師。我愣在瞭那裡,久久不能回話。許久後,我說,為啥?她說,作死瞭如此多年,才知道這次是真愛。我說,是由於這次更愛嗎?她說,不,是由於,這次二個人最舒服。對瞭,不要跟最愛的人出嫁,太虐心瞭。
我想起瞭幼年時期讀《再別康橋》,非常好奇,林徽由於什麼沒有跟大才子、大情聖徐志摩在一起,而是選擇瞭踏實的清華大學建築系教授梁思成,根正苗紅的梁啟超之子。那個時候困擾俺的是,既然相愛,為啥不出嫁過一 生。之後的日子,我清楚明白,假如我是林徽因,或許也會選擇梁思成。
由於她太愛徐志摩瞭,由於愛的太深,所以相當大的程度,假如二個人出嫁天天在一起,就是一種虐心。那些激情過後的平淡,或許會名符其實的打敗二個人,由於太愛,所以不會趨於平淡,會不停地找出一些事兒,相互愛著,虐待著。
之後的日子,徐志摩和陸小曼的愛情婚姻就能看得出,由於太愛,他將就著陸小曼所有的缺點,不管她是對是錯,他就是那麼努力的愛。為瞭她能吸大麻、參加社交活動、買好看的衣服,徐志摩不停地兼職賺money,操勞到身體出問題,最後一次講座的過程中,意外死在飛機上。誰又能說,這和那種海誓山盟的愛沒有一絲一毫的關系。
這全地球有多少伴侶,熱戀期過後,自己找出各式事情,繼續延續這種高溫的戀愛,卻不曉得,這樣持久高溫的戀愛,一不小心會燙傷對方。我曾經見過一個女孩子為瞭證明男生還愛他,讓他去給自己打架。最後引發出悲劇。
愛情婚姻這個東西,跟談戀愛不一樣。讀三毛的作品時,會覺得,愛情是這個地球最美的東西,不過,那些愛情都會在出嫁後變成最舒適的親情。我可以想象,假如二個人在出嫁後還是會為瞭找一個話題,吃飯的時刻不停地說話,那樣的情感,想必不會舒服。而你的'另一半,務必要和你舒適的在一起,就好像左手牽右手一樣,舒服就好,而不用像戀愛時,一碰對方的手,就分泌出各式荷爾蒙。那樣的愛情,戀愛中需要,但愛情婚姻中,可能就多餘瞭。
因 此,這次我堅定瞭一個看法,出嫁就是出嫁,不是戀愛,戀愛可以跟自己最愛的人,不過出嫁,記得,找使自己最舒服的那一個。偶爾俺會思考,要是一個人跟你剛談戀愛就論要跟你出嫁,是還是不是這樣的人隻會被分為三類。1、乳臭未幹的小孩,跟誰都想出嫁;2、感情騙子,給你個承諾,不兌現;3、老江湖,玩累瞭,想抓緊找個人安定下來。那麼,哪個,才是你想要的呢?
戀愛和出嫁,並非一個事情。我記得《中國合夥人》裡面佟大為,在風流倜儻後,最後選擇的,居然是一個長相非常普通的女性。當被問到為啥,他說,由於她燒飯好吃。因 此,我清楚明白,其實也就是說走到最終的二個人,不一定是最愛,但一定是最舒服的二個人。
假如你還沒出嫁,還在戀愛,並且愛的是你最愛的人,看見這篇文字,別著急,別絕望,努力用最舒服的方式和最愛的人相處。假如你們還是愛的死去活來,在趨於平淡後不甘心的相互虐待著最後沒走到一起,沒關系,由於至少在最年輕的時刻,付出過全部的愛情,不遺憾就好。而那份沒有結局的愛情,也許,更是永恒。
和自己出嫁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2
在我們的人生中,我們會遇上四個人。第1個是自己,第2個是你最愛的人,第3個是最愛你的人,第4個是共度畢生的人。
愛情的第1步是遇見你最愛的人,緊接著開始品嘗愛情的味道;品嘗之後理解被愛的體驗感覺,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
當你經歷瞭愛人與被人喜歡之後,學會瞭愛,才知道何謂你最所需的,才會找到適合你的,可以相處一 生的人。
而在愛情中,常常這三個人皆不是同一個人。你最愛的人,常常也沒有選擇跟你出嫁,生活一 生。
在陰森森的巴黎聖母院裡的那個撞鐘人,被人們叫作野獸,那個為避禍逃入瞭裡面的波希米亞女人,被人們稱為美女。
美女和野獸的愛情,一直就是一種不對稱的愛情,並且反差如此之大,給人的直觀感覺,並 不是像這個偉大的愛情故事一樣,那麼令人動情,令人回味。
不過在幾百年之後的鐘樓裡,當人們看見瞭兩具抱在一起的屍體時,一份感動,對愛情的感動,不禁油然而生。
美女和野獸,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抱在瞭一起,並且永久沒有分開。
撞鐘人對愛斯梅哈爾達的愛,已經超出瞭肯為之獻身的范疇。也許在他看到她的第1眼,就已經把本人的生命交在瞭她的手中,隨時準備為他在心中所愛的女人獻出一切。
固然他曉得也許這不會獲得對應的回報,也許本人的死,不過呢是像飛入大海的一片羽毛,隻會無聲無息,不可能有人註意和提防到。但幸運的是,他獲得瞭對方的愛,而且是永久的。
也許這愛情不像其他別的才子佳人的愛情故事一樣,那麼使人易於接受,那麼完美。
最甜美的是愛情,最苦澀的也是愛情。
愛情和愛情婚姻,並非一個事情,我們要學會去區別對待。
1906年7月,魯迅奉媽媽之命和朱安出嫁。婚禮是媽媽一手包辦的,但魯迅並不愛朱安,之前也未有過多瞭解。
隻是媽媽一再堅決催促,竟“詐病”讓魯迅“速歸”,礙於“傢命難違”和親族不斷遊說,魯迅很不情願地“屈服”瞭這門婚事。
魯迅對朱安的不是愛情,而朱安那麼是變成瞭這場封建愛情婚姻的“犧牲品”。
朱安後來對這段愛情婚姻有一段經典的評價,她說:“我好比一隻蝸牛,從墻底慢慢地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墻頂的。可是此刻我沒有辦法瞭,我沒有力氣爬瞭。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無視冷漠最傷人,一廂情願最悲淒。
陪你過下輩子,跟你出嫁的人,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和最愛你的人,不過一定是還陪在你周邊的人。
在愛情的故事中,張幼儀和徐志摩的故事也是許多人都明白知道的。
張幼儀是徐志摩的第1任老婆,他們的愛情婚姻也是由傢中人包辦而成的。徐志摩討厭如此的愛情婚姻,也是一直不待見張幼儀,不管她做得有多好。
在他看來愛情婚姻不是愛情,這個不是他想要的愛情,最後他們二人也沒有走到終點,選擇瞭離婚。
晚年的張幼儀回憶道:“你總是問我:你愛不愛徐志摩,你知道我沒有辦法回答此問題。
我對此問題很迷惑,由於任何人總是告知我,我為徐志摩做瞭如此多事,俺必須是愛他的。
可是我沒辦法說啥是愛,我這 一生沒跟哪些人說過我愛你。
假如照顧徐志摩和他傢叫的話,那我大約是愛他吧,在他畢生中遇見的幾個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最有利的愛情不是一直在一起,而是我離開你,依然感謝著你。
愛情婚姻跟愛情不一樣,你挑選出嫁的人,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
和自己出嫁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3
任何人皆會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不過真真正正攜手到老的很少。許多人皆會有如此的錯覺,失去的和不能得到的就會特別的想念,輕易得到的就覺得無足輕重。這或許就是經常提到的愛而得不到,失去才知道珍惜。不過許多人常常到瞭該要出嫁的年紀,就迫於傢庭等外再因素出嫁,組成傢庭,不過真的是和不一定最愛的人出嫁麼?
我有一個非常要好的閨蜜,在之前的時間她和他的男朋友關系好的就好像一個人,每一天上下班都是一起,我很少見到他們吵架。朋友們都說等著喝他們的喜酒,不過後來他們卻分開瞭。在某天我逛街的時刻看見那個男人,我和他閑聊才知道他已經結過婚瞭,並且與如今的老婆過得很不錯。他告知俺當時二個人分開並不是什麼不愛瞭,隻是愛情婚姻和戀愛不能混為一體,你最愛的或許並不太適宜你罷瞭。
對啊,戀愛和愛情婚姻本就是兩碼事。戀愛是可以和自己熱愛的人做喜歡做的事情,不過愛情婚姻不同,愛情婚姻是需要找真真正正適合本人的人,滿足本人的需求。戀愛的時刻,不用考慮兜裡的錢夠不夠買房買車,二個人就算吃路邊攤也覺得是幸福的。不過愛情婚姻不是,出嫁後要慎重考慮孩子,莫非帶孩子路邊攤。戀愛的時刻呢,女生不舒服男生慌忙照顧,婚後女人難免整日忙碌,假如那些事情做得不好還受傢人奚落。
因 此,出嫁就是出嫁,戀愛就是戀愛,戀愛可以和自己熱愛的人,是不用考慮太多的外在因素,二個人在一起開心快樂就在一起不開心就算分開也沒啥。出嫁就是真真正正步入愛情婚姻的二個人不一定最愛,不過通過日子中的點點滴滴會讓二個人相互幫襯。愛情婚姻是一種責任,是二個人互相陪伴。
人的人生會遇見3種人,你最愛的,最愛你的,和最特別適合你的,假如你足夠幸運,這三種人就重疊瞭。不過現實並 不是皆為如此的,有多少相愛的人都錯過瞭。愛情或許會從實際中慢慢磨掉,亦有許多相愛的人出嫁後離婚的,亦有相濡以沫畢生的。不過那個和你出嫁的人,務必是彼此最合拍的人。可能沒有愛情,不過時間長瞭,那種深深的依靠是愛情所替代不瞭的。出嫁對象呢不一定非得是自己熱愛的愛的那一個人,或許應該是適合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