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名稱改名離異姓名(怎麼樣改名字)
如何改名字啊?
變更姓名審批流程:申請→ 窗口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份工作日。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1。本人或者爸媽申請,2。戶口本,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另外要提醒的是,個人改名務必要慎重,由於改名後會關系到本人的、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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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爸媽的同意監督下。
2。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5。16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參考資料
知識混裝大無極-改名
如何改名字?
到改個名字不要錢。
在改名字的程序主要有申請、證明、蓋章、打印新的戶口本等。詳細操作如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假如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僅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居住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傢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制作的,用來記錄載入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掌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掌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隻可以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刻,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如何改本人的名字?
1。果年齡未滿18歲,可以由傢長或者孩子的扶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緊接著讓改名者戶籍所在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就能夠更改名字瞭。
2。不過假如年齡超過18歲,原則上是不能改名字的,更改名字需要有正當的理由做根據,這樣的狀況就需要由改名者自己提出書面申請,還要在自己所在公司的人事部門開據變更的證明。
3。”正當理由”一般是指: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需要將法名改成俗名的;姓名中含有不易識別的生僻文字或者不雅文字的;爸媽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或者變更收養關系等情形狀況。
4。更改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不過改名字還是有點困難的,還帶過來瞭許多麻煩,所以須要經過的審批流程很非常繁雜也很嚴格,更改名字是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準的。
知識擴展: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1。怎樣改姓:改姓主要發生在隨父姓還是隨母姓之間更改,或是收養關系變更、涉外愛情婚姻,爸媽離婚或再婚的情形,才允許改姓的。改姓程序與改名程序相同。
2。所需材料:辦理前需填寫個人書面改名申請且本人簽字,準備好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程序:辦理人攜帶資料,到原戶籍所在居住地提交申請,蓋章通過後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新名登記,7-14份工作日後即可正式更名。
4。假如需要改名字的人已年滿十八周歲,可本人自行辦理,要是沒有年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假如改名人已經就業,則改名後要將所有的記錄進行更改。
怎麼更改名字?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畢生隻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總之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居住地的,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居住地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概15或7份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刻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流程是: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務必要慎重,由於改名後會關系到本人的、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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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務必要慎重,由於改名後會關系到本人的、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很多麻煩。
(一)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爸媽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請,經審核批準後,辦理變更;
(二)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三)爸媽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四)爸媽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爸爸和繼母,或者媽媽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爸爸和繼母,或者媽媽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征得其自己的同意;
③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爸爸和繼母,或者媽媽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五)公民要求增添"曾用名"的,需增添的"曾用名"務必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參考資料:公民變更姓名_知識混裝大無極
我想改名字,如何改?
1。需要手續
需要審批手續。變更名字由辦理,變更姓氏由縣市區級以上審批。
1。18周歲以下需要材料:
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憑生爸媽雙方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它有關責任,並保證今後不再申請變更等內容)、居民戶口簿、爸媽出嫁證,在校學生的同時提供學籍證明或學校同意變更證明。
2。18周歲以上需要材料
18周歲以上成年人變更姓名,憑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它有關責任,並保證今後不再申請變更等內容);
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單位證明(單位職工、公務員需有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村民需有村委會證明;在校學生需有學校同意變更證明)。
2。需要條件:
1。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爸媽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錄載入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它特殊原因的。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方可申請變更、更正姓名。不過對依法被剝奪權利,或正在被通緝、接受刑事追訴、服刑、被勞動教養的人員,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3。程序: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調查核實,相關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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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法律根據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假如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瞭,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作用與影響,賠禮道歉。
參考資料來源: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公民更改姓名
十堰市人民-13、想把身份證上名字改一下要走哪些流程
我該如何給自己改名字
俺的名字還是比較響亮的,我不會為自己改名字的,不過許多人之名字或許是並不好聽,此刻有歧義,想為自己改名字,一起來看一下怎樣改名字
20二十四改名字最新規定
1。已經年滿十六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傢庭戶口本、2者的復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遊民則所在居住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十六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戶口本即可。
2。準備好自己業已打算修改之名字,通常情況下姓別是不允許修改的,不過部分人員以前是跟媽媽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爸爸姓,跟爸爸姓的也可以修改跟媽媽姓。
3。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居住地的,戶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戶籍科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緊接著就把有關素材給他們。
4。改名後來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後戶籍檔案裡面會註明本人的曾用名。
5。最好改名時間是:滿十六歲辦理身份證時候,一起把身份證之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費,讀大學、工作之後改名字作用與影響還算大,比較麻煩。
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擇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
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字的註意和提防問題與事項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第1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2是理由要充分,第3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畢生隻能更改一次。16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總之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居住地的,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居住地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概15或7份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刻須帶上戶口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