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運天幹合化天幹五行己土(日主被大運天幹合)
關於年幹辛與大運流年丙幹合化的問題
你好。
【丙辛合】:
依據《河圖》中的3。八木,天幹:丙是3。辛是八,因此丙辛合。
你的年幹【辛】、流年【丙】合而吉祥。
大運天幹與命局天幹合化有條件嗎。打比方說大運丙與命局辛一定合化嗎
基本不會合化,滴天髓裡面有個命例,是什麼我忘瞭。記得滿盤水局,月幹是辛金,貌似是從強格。喜用為金水,忌火土。行至大運丙火運,身敗名裂。
假如可以合化的話,那麼這樣就是好運瞭,具體命例可以去看滴天髓
天幹化合的條件
天幹化合的條件
天幹五合,就是十天幹分五組兩兩相合。相合後可能轉化成另一個五行,這叫做天幹合化,不過 也可能合而不化。假如合而化之,兩天幹原有的屬性就失去瞭,成瞭兩個新化出的五行屬性。假如合而不化,兩天幹被合住瞭,成瞭無根之幹,原有的屬性也將失去,不再能克他幹,不克直坐地支,亦不受直坐地支生扶。天幹合化是: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天幹合而能化是有條件的,分下列情況加以說明。
一 合化的條件
1)相合兩幹務必是相鄰的,中間有間隔的就隻合不化;
2)月為提綱,月支務必要有引神方能合化。就是說,月支的藏氣務必是與化出之神屬一樣的五行。
例如,戊癸合化火,月提是巳或午。寅也行,寅中餘氣藏有丙火。
例1
命局:丙午 辛亥 壬辰 癸卯
地藏:丁己 壬甲 …… ……
年和月是丙辛合化水,月提亥藏壬水,因此能化,壬就是化神。丙、辛的火金屬性失去瞭,化做兩壬。日幹也是壬,故年月的十神成瞭兩個比,而不是 原來的丙財和印綬瞭。
例2
命局:丙辰 辛卯 癸亥 丙辰
地藏:…… 乙 …… ……
年和月是丙辛合化水,月提卯中不藏水,所以是不能合化。因地支主氣沒有火也無金,丙和辛成瞭無根之幹,原有的屬性就喪失瞭。
例3
命局:戊寅 乙卯 癸醜 戊午
日時是戊癸合化火,月提為乙木沒有火,因此也是合而不化。但戊通根於醜土之主氣己土,所以戊不是無根之幹,故原性(戊官)猶存。
二 爭合和妒合
假如相同兩幹分列一幹的兩旁,皆能夠與之相合,謂之爭合。月幹時幹爭合日主,叫做妒合。爭合妒合,一律不能成化。假如出現妒合,暗示有三角戀愛。爭合有序,按年月日時為序。
例4
命局:丁醜 壬寅 丁醜 丙午
丁壬合化木,月提為寅木,故能夠合化。兩丁爭與月幹合,故是爭合而不是妒合。按年月日時的次序,這是年幹和月幹相合在先。這便是爭合有序。
本造如是女命,丁為日主壬乃官星即夫星,合年幹去瞭,表示夫妻同床異夢,老公已有外遇。若為男命,二丁爭壬,中間壬官之氣會被二丁泄盡,喻示身旺仕途無望,身衰反吉。
三 鴛鴦合
四天幹兩兩相合,叫做鴛鴦合。此時就不是妒合,也不是爭合,隻要有引神,就各自成化。
例5
命局:丁醜 壬寅 丁醜 壬寅
月提為寅木,故能夠合化。年月合化木,時日合化木,所以化成四個寅木,即四個偏官(殺)。若為 女命,是兩對鴛鴦合好和諧。但一旦大運流年有丁或壬插入,即 “半路殺出一個程咬金”,便會出現意外的變化。若為男命,不會涉及戀愛、愛情婚姻問題,而是天幹變為四個殺,身衰大吉,身旺大不吉。
四 月提犯化神,不能成化
天幹相合,月提馀氣有化神成引,但月提主氣剛好正克化出之神,亦不能成化。
例6
命局:戊寅 甲寅 己巳 丁醜
地藏:…… 甲丙戊 …… …
月、日甲己合化土,月提寅藏餘氣戊土,寅神是有,但主氣寅木克土,化神被克個正著,所以不能成化。
五 合去與合不去
兩幹相合,有被合去亦有合不去的。假如合而化之,肯定是合去瞭。丁壬化木,丁壬就被合去瞭。但假如合不能化,則有合去與合不去的差別,舉例說明如下。
例7
女命:丁☆ 壬寅 丁☆ ☆☆
壬(官)被年幹之丁爭合去,丁者比也,即被姊妹合去,而不向日主之丁,夫星被奪矣,這是合去。
女命:乙☆ 庚申 乙☆ ☆☆
乙庚合化金,月提申為引,成化,但化為庚金,庚為官星,即官星仍在,合而不是去。也就是老公沒有被人奪去,同床異夢,又不離婚。
命局:辛☆ 丙寅 甲☆ ☆酉
丙辛合水,月提寅木,無引合而不化。本該皆失去其作用,但辛金有根(酉),故辛金合而不是去,丙火合去。
六 大運或流年逢合
大運、流年逢合,也必須通根於月提(主氣或餘氣均可),方能成化。
請問老師:大運與原局天幹合化成功需要慎重考慮大運地支五可以嗎?地支巳在天。。。
1,天幹化合要有條件,即逢辰時才化。
2,就如今的太平盛世來說,化氣格不是好命局,這是移花接木。亂世可以,盛世就有問題。沒必要把精力花費在這上面。本責問題不在網上回答。
丙辛合化不? 地支三會的四柱 大師談談
朋友你學得還可以,加油呀
八字中地支刑、沖、合、化、害
地支
地支實際應為八化(邵氏-除原正六化之外,在某種特別規定的條件下,子與醜合還不錯合而化水,午與未合還不錯化火,其原因是來之半會水局或半會火局-由於沒有半之論,所以反映在中)
需要的條件
①.地支沒有節氣之論,隻要兩幹緊貼相鄰,兩支中有一支是化後的同一五行(化神)透幹,即以化成論;
②.地支無爭合之論,凡符合合化成功條件之合局,其餘與合化之支相同,看成是合局加力論(因地支通根不分遠近);
③.命局任何一支與歲運相合均作緊貼論
④.地支小於任何半三合、三合和三會局的力量,地支凡與半三合、三合、三會局時,必須讓位。假如合為一氣者那麼可以同時存在,假如是子與醜合水局與申子辰合水局時即可以同時論水局,假如是子與醜水局或午與未合火局作論不作半會(三會無半會局)
⑤.子與醜合,其兩幹之一透水者可以作水局,透土則與土局論,水土同透則必須以土局論而不作水局論。甲
子己醜這兩組幹支天合地合,仍以土論。午與未合相同,戊午與癸未這兩組幹支在歲運天幹有火透出也可以作火論。多數以土而論。
地支三合局
①.地支三合局:隻要命局、歲運中有三合地支出現,不論遠近不論季節,一旦在命局歲運中任何位置上有合
神透幹就是以合化成功論;
②.三合局是由生旺墓三支組成,三合局是以旺支為主即子午卯酉,三合局中隻要有旺支與墓支或生支之一者
則組成半三合,其規則與一樣;
③.墓半合的力量大於的力量而小於生半合的力量
地支三會局
相刑在命理學中是生克制化在地支之一種表現形式,但他並不是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關系。
一.醜未戍相刑
醜未戍相刑諸書論之為恃勢之刑,即醜中水旺金弱。。。。。。醜未戍各恃強刑弱,相互克戰,結果隻有在土旺者四季醜未戍的餘氣都被刑去,隻留本氣土(至於醜刑未未刑戍戍刑醜之說,是指但凡此兩者相見便產生“刑去餘氣留本氣”的效應,土越刑越旺,並 不是前者去刑後者,(刑去餘氣即餘氣所代表的五行減力而易於受災耳)
醜未戍相刑的條件:醜未戍相刑之力符於土的三合局大於其他三會、三合的力量,小於辰戍醜未土局,但命局歲運務必要有戊己土透幹,如無,則隻有刑之意而無刑之事,如在命局、歲運中出現和其它合局共支情況,都必須讓位於相刑局。
假如命局中刑局成立,歲運中再出理一支或兩支則為歲運引發。命局中有一支或兩支,歲運組成三支者為醜未戍刑構成,假如命局歲運各出現一支組成相刑者吉兇最明顯。醜未龍支相見稱為相沖,其力等同於土的局,但必須醜未的一支所載之幹為己土,如無載幹己土不作沖論,辰戍沖則必須兩支之載幹之一是戊土,無者也不作論沖未戍、戍醜相見,不作沖也不論合,有戊己土透幹則作土有強根論。
醜未戍相刑吉兇:以命局對土的喜忌而論吉兇,假如醜未戍相刑天幹不透戊己土,命主以土為喜則兇,以土為忌則吉。假如相刑成功有土透幹,和其它幹論生克,均與同性之幹生克力量相同論(因相刑之幹吸收瞭地支的本氣)。
另:若醜未戍三支並見,三幹無戊己土透出,地支有三合成功,則以三合成功論,不論相刑,但假如歲運中有戊己土透幹則論刑不論合。
二.寅巳申相刑
寅巳申相刑最為復雜,此處的相刑將有相克、相生、相合、相沖之意;如再把他配上天幹將有一百二十五種;
在這兒我們把他歸納為木旺、火旺、金旺三大類分別解釋:
⑴.寅巳相刑火旺:
滴天髓稱寅刑巳為寅木生巳火之意,我們還知道寅午半火局,為火旺,那麼寅巳相刑亦即寅巳半合火局之義。故寅巳相刑也為火旺。和寅午半合一樣,也要有一支火透幹方可(即丙寅與巳或丁巳與寅)才能構成寅巳相刑。
⑵.巳申相刑有三
①.相生之意:巳為金長生之地,申為金之祿,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即巳與申相刑時若有一支天幹透土(戊申與巳、己巳與申)即為土旺生金之義,這時金旺可以刑去寅木,但巳申相刑有相生之意時必須天幹有庚辛金透出才能算金旺;
②.一般指在構成寅巳相刑的基礎上,巳再與申相刑則火旺刑去申金;
③.相合之意:巳申相刑水旺乃之一,相刑(相合)兩支務必要有一支天幹透水(即癸巳與申、壬申與巳)水旺即生木;巳申相刑合化水本為,但構成寅巳申相刑的條件下,申不沖寅寅不沖申
⑶.寅申相刑
寅申相刑實為相沖,木旺寅可以去刑申,金旺申可以去刑寅,知道瞭相刑的條件,就能夠正確的判斷吉兇,但寅申相刑並不是循環無終止。實際是寅巳相刑構成瞭火旺條件,那不如就可以去刑申,假如構成水旺就能夠去克火,水還不錯生木。要準確準確判斷寅巳申相刑的吉兇,first of all要搞清寅巳申相刑在怎麼回事下火旺,在怎麼回事下水旺,在怎麼回事下金旺,依據相刑後各個五行的衰旺對命局的作用與影響,判斷吉兇。
三.子卯相刑
《滴天髓》雲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又書雲:子卯相刑是謂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木能生水,今子母相刑實是無禮。
子卯相生而又存在著相刑,這便是要看相刑是否適量的問題,子刑卯是由於卯木不需要水時而水過多,對卯木產生危害,稱為子刑卯,卯刑子,是在命局中缺水的情形下,而卯木又把水吸幹,給水帶來危害,稱為卯刑子。在命局中子與卯都適合出現,即木也旺。這種子卯相刑按命局對水和木的喜忌而論吉兇。
四.自刑
《滴天髓》稱刑的意思無可取,如亥與亥刑、辰與辰刑、酉與酉刑、午與午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這一段話隻要我們理解“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是多、旺者意思,這個本氣假如是用神者刑則吉,假如是忌神刑則兇。
辰、午、酉、亥自刑是亥見亥刑、辰見辰刑、酉見酉刑、午見午刑;非四字齊全才刑。
自刑亦有吉有兇,自刑不但僅是多瞭一個地支,同時由於自刑把餘氣刑去(本氣旺者意思)如此的命局就會顯得偏枯。
自也是有條件的,也要相刑之本氣透幹,方能發輝相刑的作用,自刑是以命局對自刑五旦的喜忌而論吉兇的。
亥與亥刑、辰與辰刑、酉與酉刑、午與午刑,自刑之同一五行要在木柱透幹則構成自刑,要不然自刑不成功。但三支自刑,一旦在命局或歲運流年有同一五行透幹則自刑成功。自刑無遠近之分,自刑若和合局同時出現則以自刑為主,苦自刑和合局同一氣則合局和自刑可以同時存在。如巳午未三會火局、寅午戍三合火局與午午自刑,申酉戍三會金局、巳酉醜三合金局與酉酉自刑;亥子醜三會水局與亥亥自刑可以同時存在,而申子辰三合水局應讓位辰辰自刑,寅卯辰三會木局務必要有三辰自刑方能打破三會木局;亥卯未三合木局應讓位亥亥自刑。自刑天幹同一五行受克者或地支兩支相沖者則不以刑論。
地支三會局
地支相沖也是五行生克關系在地支中的一種表現形式,但他同樣不能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來論生克,而是用相沖的形式來表現他們之間的聯系,在地支相沖的過程中,力量大的可以沖去力量小的,旺的可以沖去衰者,數量多的可以沖去數量少的,最後通過相沖以後本氣之幹透天的五行所受的作用與影響而定論勝負。相沖之支假如沒有透天的相應五行,那麼這種相沖就無法反應到天幹而進行生克制化因此這種沖隻不過是一種象。
對於地支相沖要與五行生克區分開來,更是萬萬不可以沖克同論。凡從古至令的八字命理書籍,對於地支之刑沖合害均有論述。但從未有過專門討論地支之相生、相克之著。由此可見地支間的生克關系隻能通過刑沖合害來預示和互相轉化,所以地支不能把地支之相沖作為相克論,地支相沖為方位之沖,如子午、卯酉是正南對正北、正東對正謂之四正之沖,寅申亥巳相沖是東北對西南、西北對東南之沖謂之四維之沖;辰戍未醜相沖是四墓方之沖謂之四墓相沖。
地支相沖既然已經是方位之沖,就不能以克代沖,午子相沖你不可以說是北方克南方吧。
地支相沖最大的特征就是地支中藏幹之間的互相混戰,這便是地支的間用沖不用克的緣故所在。如申寅相沖,寅中藏有甲丙戊;申中藏有戊庚壬而寅中的每一個藏幹可以克申中的藏幹,這便是說在一定的條件下寅也可以沖去申。
地支相沖最大的特征就是地支中藏幹之間的互相混戰,但最後是以本氣的力量的大小而定勝負,凡沖則氣散,在相沖的過程中不但僅是本氣所透天之幹所受的作用與影響,即支強則幹勝支衰則幹敗;但不論兩支相沖誰勝誰敗,兩支中的餘氣皆無,因此也給藏幹之餘氣透天之幹帶過來瞭作用與影響。假如我們把地支相沖看成簡單容易的相克系,那麼地支中藏幹餘氣對天幹之作用與影響也就被忽略。
一.子午酉卯相沖
子午酉卯相沖謂之四正之沖,沖力最大,他除代表正北、正南、正東、正西相沖以外,他們的藏幹之中沒有餘氣(午中雖藏有己、丁,但己丁都為本氣,由於午為戊己土的刃和祿)因此逢四正之沖,一旦在給透天之火、水、土、金、木帶來作用與影響,也就構成瞭四正相沖的條件。
二.寅申亥巳相沖
寅申亥巳相沖為四生逢沖,四生逢沖較為復雜,因四生為五行長生之地,其中除含本氣外還藏有中氣和餘氣,
(假如四生的支中藏幹透出天幹者則此幹在支中有強根或有氣)在相沖過程中是藏幹之間的相互混戰,最後沖去餘氣以本氣強弱旺衰定勝負。例如寅中有甲木(本氣)、丙火(中氣)、戊土(餘氣)。。。。。。申寅相沖事實上是寅中甲木克申中戊土、寅中丙火克申中庚金、寅中戊土克申中壬水;返過來申中的庚金克寅中甲木、申中的壬水克寅中丙火、申中的庚金克寅中的甲木;混戰最終結果是餘氣全無隻以寅與申的本氣而論勝負。故申旺時沖去寅;寅旺時沖去申。但假如寅或申結黨則多者沖去少者以多勝少敗定勝負。至於亥巳相沖其理同。
三.辰戍未醜相沖
辰戍醜未為四墓庫,辰戍未醜相沖為四墓庫相沖。四墓庫相沖並無分勝負,土越沖越旺,支中餘氣統統吸收為本氣,此時應以命局對土的喜忌而論吉兇。
四墓庫逢沖則“墓庫收藏”、“墓庫沖開則發”和“沖開墓庫沖開則災”之說,“墓庫收藏”是指某一五行遇墓地;“墓庫沖開則發”是忌神在墓庫中的強根被沖去,使其由強變弱或土為喜神而沖旺所以發;“沖開墓庫沖開則災”是喜神在墓庫中的強根被沖去或忌神為土沖旺則生災。
四庫相沖的條件比四生的條件要簡單些,隻要辰戍相鄰、幹透戊土或醜未相鄰幹透己土則相沖成立。辰戍醜未四字全稱為土的會局,一旦在歲運或命局中有戊己土透出則為土的會局成功。此會土局的力量最大,吉兇最明顯。
日主可以對土的喜忌而論吉兇。
合與沖的關系
在研究地支相沖的過程中關系到合局解沖的問題,對此議題歷來爭議很大,打比方說在怎麼回事下合能解沖,在怎麼回事下則沖則不合。。。。。。三合局的某一五行原為相沖五行,合化後仍是相沖五行,則合化後仍是相沖仍是合局不散,而合局之支能將對方之支沖去。如午子相沖,申子辰合局增大瞭水的力量,此時子水能夠沖去午火,反之如寅午戍三合火局之午,也可以沖去子水,三合局照合,這是由於午子相沖雙方受損,但一方增大瞭力量,(合局)就能夠將對方沖去,謂之合不解沖。
如遇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寅來沖,事實上是答局中子水沖去午火,三合中申金已被化成水所以不沖寅,這兩支相沖都不以散論。但逢午和戍來沖則:戊戌來沖或辰支本身幹透戊土要不然合局不散,這是由於辰戍本乃土的局,合化成功後的天幹戊幹可以克壬水之故)因此講三合局遇兩支沖相沖兩支必須構成相沖的條件,同時合局必須在減力的情形下,而且化神又被制時才能破合局。
沖則散也是有條件的:
子與醜合化土:未沖不散而午來沖則散;
寅與亥合化木:巳沖不散而申來沖則散;
卯與戍合化火:辰沖不散(當戍為戊戌時辰來沖則散)而來酉沖則散;
辰與酉合化金:戍沖不散(當辰為戊辰時戍來沖則散)而來卯沖則散;
午與未合化土:醜沖不散而子來沖則散。
地支相穿《子平》錄自《淵海子平》子未相穿;醜午相穿;寅巳相穿;卯辰相穿;申亥相穿;酉戍相穿。
【註】:相穿,即相害,
故有的書上稱為“六害”。
從與六沖來講:子欲與醜合,午欲與未合,而子去沖午,破壞瞭午與未的平穩安定,使未不得合,所以子害未;然而子欲與醜合而未來沖醜,子就不得合,所以未害子。醜午相害,其理亦同。餘例推。
相害的講法,各書不全相同,但其義相近。
天幹相合而化,為啥丙辛相合化為水?
丙火克辛金,辛金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