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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的源頭和演變史婚姻夫妻離婚(愛情婚姻的發展歷史)

婚姻 手相面相 07-09

愛情婚姻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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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來講,愛情婚姻一詞的源頭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愛情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中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來講在黃昏時到女傢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風俗,就是'昏''因'一詞的源頭。換句話說,愛情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人類愛情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時代,就有瞭經常提到的愛情婚姻,這是一種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屬性,自然金科玉律會用異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類生命繁衍生息。人類的愛情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結合方式,受人類社會環境的作用與影響。不同時代和地區的社會環境,造就瞭多樣的愛情婚姻模式,以及結合方式。科學的意義上看,假如沒婚姻,許多血統就會出現混亂,有害於人們的優良繁衍。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愛情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相同的,不必細說。後來有瞭氏族社會,采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此亦為在進化過程中為瞭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風俗。再後來進入瞭私有制社會,才有瞭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由此就產生瞭愛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為愛情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息息相關。因為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認為男子的財產,於是大部分古時候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因為私有制的財產因為血緣關系中的 男人繼承,為瞭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瞭“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管束。 當顯現瞭部落和國傢等社會組織之後,愛情婚姻又成瞭一種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傢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愛情婚姻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愛情婚姻仍被富豪傢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愛情婚姻那麼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當今社會社會中的老百姓,愛情婚姻那麼是為瞭組成一個傢庭,在滿足人的正常平穩的生活所需的並 且,承擔為傢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綜合看來,愛情婚姻是自然的金科玉律,違背這一金科玉律的人,會為自己帶來一些煩惱。人類的愛情婚姻發展史大概經歷瞭這樣幾個階段:雜亂xingjiao時期、群婚(血緣群婚、族外群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 雜亂xingjiao 雜亂xingjiao時期人群雜居,采集植物,食用魚蝦和動物。上帝尚未將人逐出伊甸園,人還未吃善惡果,無羞恥之心,爸媽兄弟姐妹雜處xingjiao,毫無現在的人的“亂倫”觀念。在咱們國傢神話傳說中,伏羲和女媧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臘神話傳說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為夫婦,大地之母該亞生瞭眾多子女,又以本人的兒子為新夫;在《聖經》裡,甚至在耶和華確立瞭男性中心地位之後,還能讀到關於索多瑪俄摩拉被毀滅後,所留的羅得和兩個女兒,為瞭傳遞後裔,女兒灌醉瞭爸爸與之同寢的故事,此亦為原始的雜亂xingjiao的記憶。 雜亂xingjiao是為瞭繁衍後代,最終必定形成,隻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媽媽為主的社會關系。正如螞蟻和蜜蜂的world世界,是“母後”的統治。我國古代聖人的出身,多數是媽媽踩瞭神跡、吞瞭大星,或者與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不過以媽媽為主的社會關系,與生產力的發展開來形成矛盾。當社會進入更高的階段,狩獵和業日漸發達,男人在生產勞動中,力量的優勢不斷展現,這就伴隨著對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對偶婚 男人的力量優勢開始挑戰媽媽的權威,並且也挑戰爸爸的權威,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發生矛盾,而大沖突,爭奪性情侶,甚至會致使群體滅亡。人類學傢發現十幾萬年前,歐洲有一個被叫作尼德特人的種族,依據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體魄強健,後卻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如此的內部爭鬥中互相殘殺而亡的呢?一方面是活著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強大者要獲得權利和地位,從而瓦解現有的族群;一方面那麼是人類的發展要求維持穩定的群體。如何辦?蘇聯史學傢謝苗諾夫《愛情婚姻和傢庭的源頭》認為,原始人依靠“性忌諱與禁忌”來維持相對時間的穩定。“性忌諱與禁忌”要求在狩獵時期或者時期,禁止任何的xingjiao活動,甚至禁止接觸與女人相關的東西,要不然就被看作是觸犯神明,乃是死罪。由於狩獵和的活動,關系族群的生存,這時候如出現由於性的爭奪引發的內亂,勢必致使族群的覆亡。 不過,隨著狩獵和時期不斷延長,“性忌諱與禁忌”也愈來愈頻繁,這不能解決問題,務必要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認為,人類最古老的傢庭形式是群婚,他將群婚階段分解為:1。血緣傢庭,即僅僅排斥祖先和子孫之間、雙親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亞傢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間,不可xingjiao。他沒說明為啥要有如此的限制。至於限制嫡親間的通婚是為瞭保證後代質量的講法也被證明是不科學的。而謝苗諾夫所說的,為瞭避開內部的混亂和沖突的提法是可認同的:第1種形式,為瞭防止犯上作亂;第2種,是維持成年雄性的互相寬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亞傢庭形式,絕對會使得族群分化為一些氏族。在同一個氏族中,姐妹與兄弟之間,不可通婚。這就會開始瞭不同氏族之間的通婚,進入瞭族外的群婚階段。一群男人,共同地與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維持瞭本氏族的平穩安定,消滅瞭嫉妒,發展瞭族群。族外群婚進展到新階段,就是對偶婚,即,一個男子以一群女子為老婆,其中有個主妻;反之,一個女子亦有一群男子為夫,其中有主夫。現代中國雲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還維持“走婚”的形式,即是對偶婚的殘留形態。 不過,隨著男性在生產活動中的地位愈來愈高,必定要挑戰母權,久而久之,女人從屬於男人,變成瞭男人的財產。 一夫一妻制 父權的確立,財產的私有化,為瞭保證後代子息能夠繼承爸爸的財產,要求子息血脈的純潔性,同時孩子須確認爸爸的身份。這就象征著對偶婚中,將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來;也對女子的貞潔性提出瞭要求。而血脈的正統性要求,即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個主妻,像亞伯拉罕的老婆撒拉,為瞭讓兒子以撒繼承財產,將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趕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傢庭,是這種要求的最後結果。 所以恩格斯說,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的,而以經濟條件為基礎的,是私有制對原始公有制的勝利。傢庭就是一個經濟結合體,女人是男人的從屬物,是財產。因而,不存在愛情婚姻的離異性。不過,現代的愛情婚姻傢庭,要求以愛情為基礎,而男女的單獨,特別是經濟的單獨,消解瞭經濟結合體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從屬於男性,而並 且,愛情也並不一定能夠持續。這便是為啥現代傢庭離異現象日趨嚴重。可是,這是否象征著,應該解體一夫一妻制,尋求以愛情或性本能維持的愛情婚姻關系呢?值得討論。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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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制度的源頭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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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年前: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人猿時期,我們的祖先剛剛學會佝僂著直立行走,他們的膝蓋還無法捋直。不同種群中雌雄人猿實行完全混亂的“愛情婚姻”形態(其實也就是說他們尚無“愛情婚姻”概念,一切還隻為瞭物種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專一配偶制。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300萬年前—200萬年前: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石器時代早期,蒙昧中的人類除瞭狩獵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內部還盛行毫無節制的性關系——每個女子屬於每個男子,同樣每個男子也屬於每個女子。這便是群婚制。娃娃們隻是瞭解媽媽,對“爸爸”卻一無所知。女人在那個時候對男人從來就不會要求承諾或要求他們負責任。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100多萬年前: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人體的自然分工逐漸使我們的先祖意識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有害於優生優育。從事狩獵、采集活動的中青年人與從事傢務勞動和孩兒照管的老人之間產生瞭極為明顯的精力差異。性生活便顯現瞭以輩分劃分的界線。人類進入瞭長達近100萬年的“血緣傢族”時代——班輩婚或輩行婚。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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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愛情婚姻危險期: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第1個危險期: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孩子生下來時夫妻雙方的壓力驟然增大,原來的嬉戲和娛樂大大減少,性生活質量下降。孩子到來所產生的“三角”關系,改變瞭原來的“兩人世界”,夫妻對愛情婚姻同時感到緊張、困惑、茫然。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第2個危險期: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婚後四至五年這時期夫妻容易覺得生活平淡乏味。老公工作瞭多年,卻見不著什麼前途光明,更加懶於做傢務;老婆既要工作又要照顧孩子,忙得不可開交,夫妻都沒有閑情卿卿我我,這時候他們有可能另覓知音。有位社會學傢調查瞭七十位與有婦之夫有染的 女人,發現這幾個婚外情多半始於單純的友誼。當老公或老婆把本應說給對方聽的知心話向別人傾訴時,夫妻兩人都難辭其咎。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第3個危險期: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婚後七年左右社會學傢的調查發現,夫妻在婚後第6至十年之間,對愛情婚姻的滿足程度降至最低點。而事實上,離婚發生率也在婚後第七至十年形成高峰。這時候,夫妻兩人應以最大的忍耐,最多的關懷來幫助對方,以保證愛情婚姻的質量。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第4個危險期: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婚後二十年左右這時候,男女雙方身體情況逐漸發生變化。老婆進入更年期常常煩躁不安,擔心自己魅力全失,老公則為日漸衰老而憂心忡忡———精力不再充沛,才思不再敏捷,打籃球打但是兒子,提升全然無望。此時他正需要理解和安慰,而老婆也恰恰有同樣要求。假如夫妻不能彼此給予,那他(她)就可能到其他異性那裡去尋覓。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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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進化史 演變與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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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進化的時刻,不管是生活的方式還是愛情婚姻方式皆在隨著人的進化而改變,不同的社會方式,所產生的愛情婚姻形態都是不一樣,可以說愛情婚姻的演變史是多種多樣的,那麼未來的愛情婚姻模式又會是怎麼樣的呢?

如果想搞清楚此問題我們first of all需要曉得愛情婚姻的源頭。

1。母系社會-----起源

為啥愛情婚姻是最開始追溯於母系社會的呢?

這是按母系計算,世襲血統關系的社會組織。

著重是原始農業和傢畜飼養的出現,男子主要從事外出事漁獵活動,女子從事采集活動。而漁獵的難度是特別的大的,而且不是每一天皆可以獵到動物,不過,采集活動隻要是環境不發生大的改變,可是,女性的采集每一天大體上皆可以保持滿載而歸的,所以采集活動比漁獵活動的獲得的糧食來源要更加穩定,更具歷史考古學傢的統計,原始社會中80%的糧食都是由女性采集共給食物來源。

總之在生產經濟生活之中取得瞭主導和支配的地位,就叫作“母系社會”。

母系社會的愛情婚姻形態是,“走婚”。

走婚是母系社會中重要組成的部分。

走是一種夜合晨離的一種關系,也可以理解為一夜情。走婚的特征就是,男女雙方沒婚姻關系,隻有在晚上男方會到女方傢居住宅住,白天各自忙各自的活法和勞動。一到晚上,男子會用獨一無二的暗號敲開女子的房門。走婚的男女,維系關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發生感情轉淡或者性格不合,可以隨時切斷關系,因此感情的自由度是最高的,在走婚的方面女子占據主導權,女方一旦不再為男子開門,走婚關系就宣告結束。

“走婚”是繁殖的途徑,也是男女情感感情連接的主要方式,這種方式本質是臨時組合---隨時可以合---隨時可以分,的自由式形式。

2。父系社會

這是按父系繼承的血統關系的社會組織。

父系的社會組織的出現,主要來自與原始的異常大的自然災害和環境突變造成的。原始社會的歷史中曾經反應出,有數年的時間由於環境的改變,造成瞭土地幹旱冬日暴雪,食物供應嫉妒困難,我們的祖先的餓到隻能夠在樹底下刨種子來維持生命。

種子的發現,也代表瞭農業與飼養業的出現,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男子在生產部門中突出地位的出現,男子開始占據主導的地位,男子為瞭保證自己血統的純正性就會開始支配女性來保證本人的血統。

父系社會最突出的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由過去以母系部落集體生活存在的群居組織,逐漸演化成以傢庭為單位的父系社會。

父系社會慢慢誕生瞭“私有制”這是人類進化的一個重要標準,也是各式戰亂和爭鬥的本質原因。

愛情婚姻的根本就算繼承財產和傳宗接代,對於男子來講傳給誰?務必是本人的親生骨肉。

如何確定這個孩子是俺的?

那麼最有利的辦法就是嚴格控制女子的貞潔----確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後代的唯一性對象----這種方式簡單粗暴卻簡單有效。

這就確保瞭財產繼承給瞭本人的後代。

愛情婚姻是一種社會契約,契約的雙方就是夫妻,但這份契約的根本並 不是是夫妻兩人,而是男性和其它男性之間劃分女性“所有權”的契約。

如此的愛情婚姻關系是不平等的,女性從來沒有被當成個體來對待,她自能算是老公傳宗接代的私有財產。

這個時期的愛情婚姻制度根本上是產權制度。

由此總結出,愛情婚姻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和“愛情”沒有必然的聯系。

3。封建社會

這種愛情婚姻方式演變到極致,特別是從漢朝開始,儒傢文化占據主導地位,“貞操觀”和“三從四德”是一直束縛女性的價值觀。

女性在封建社會體系下,沒有任何生產力,隻能依附男子而得來生存,此時女性幾乎沒有作為人的尊嚴。

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許多的觀念都是根深蒂固的,即使是到瞭近代,無數人都還在受到封建思想的毒害和作用與影響。即使是到瞭今天在許多的偏遠山村,女性屬於一個從屬物,沒有任何的尊嚴和地位,如此的愛情婚姻的根本是一場交易。

4。當今社會的一夫一妻制度

現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現著重是有二個原因。20世紀60-80年代

一是生產力的大幅提高,女性不用依附於男性就能夠活動生存。

二是男女比列是失衡,由於強烈的男孩偏好,尤其是農村地區,追求生男孩的觀念一直存在,再加上現代的科技條件發達,使得生男孩變得容易,所致使的男女比列失衡。

因此講愛情婚姻制度的演變是離不開傳宗接代和生存,一旦現有的生存環境發生瞭改變,那麼愛情婚姻的方式也會隨著發生改變。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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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的源頭與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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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的源頭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早期的人類社會,即原始社會,與動物的群居沒有根本上的分別,不存在固定的夫妻關系,更毋庸提愛情婚姻關系。雌雄之間的交配,完全是隨意性和隨機性,隻是自然生存金科玉律的一部分。雄性之間對雌性的爭奪,是自然間優勝劣汰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即更強壯的雄性,才也許有機會將本人的基因繁衍延續生存下去。這一階段雌雄之間的聯系,隻具有自然屬性,沒有社會屬性。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隨著人類的進一步進化和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以遊獵為生之人類群體,開始形成以部落為主要形式的社會組織。各個部落之間,由於各式資源的爭奪,經常會有爭鬥,勝利的一方,往往將失敗一方的 女人,掠奪為戰爭的勝利品。搶劫得來的女人,便形成瞭勝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財產”,變成瞭有主之“物”,男人就會時時看守,不允許別的男人侵犯。這一階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瞭固定性和專屬性,慢慢發展,就形成瞭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這便是夫妻關系的雛形。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隨著經濟社會的更進一步的發展和進步,隨著社會財富的一步步豐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與女性之間的聯系,社會屬性的需求一步步取代自然屬性的需求。一是為防止近親之間的繁衍後代,提升後代因素質量的需求;二是為減少男性之間為爭奪異性,而普遍發生爭鬥和沖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戰爭,維護社會組織的穩定和和諧的需求;三是為維護最基礎的社會單元即傢庭的相對穩定,從而維持社會組織的相對穩定的需求。基於以上三種需求,維系固定夫妻關系的制度應時而生,這便是愛情婚姻制度。通過愛情婚姻制度,來管束男女婚配的對象,以及婚配之後男女的歸屬性,以此來杜絕男性為爭奪女性而產生的各式爭鬥以及各式不穩定的社會因素。因 此,愛情婚姻制度的根本,是維系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有序而不亂夫妻關系的重要原則。在古時候,淫與亂,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據《詩—雄雌序疏》中的講法,“淫”不為大惡,“亂”那麼是鳥獸行,曰禽獸行,在誅絕之科也。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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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禮的來歷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聘禮,延續瞭幾千年,如今依然是婚禮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義與那個時候已經完全不同。在社會生產非常不發達的先秦社會,男性是傢庭組織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從屬品。因 此,女性一旦結婚,就大體上變成瞭男方的傢庭“私產”,因此在結婚前,男方必須給予女方傢庭一定的經濟補償,這便是聘禮最開始的本意。《曲禮》中“女子許嫁纓。”中的“纓”,即貝與皮,貝與皮都是古時候的錢幣。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曲禮》)。愛情婚姻六禮中,納征或納幣,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也足已說明聘禮在愛情婚姻當中的重要地位。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不過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尤其是進入封建社會之後,聘禮更加的多的變成瞭婚禮的一種過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傢庭對女方傢庭的一種補償。甚至反過來,很多男性通過愛情婚姻,獲得大量女方傢庭的資助,有一部分人還因此改命。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私奔之後,卓文君的爸爸卓王孫,仍然給予司馬相如百餘名仆人、數百萬錢幣和大量的財物。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秦朝末年的名士張耳和陳餘,也都是由於娶瞭娘傢很有錢勢的妻子,獲得瞭娘傢的資助,才開始顯貴。 張耳娶瞭富人傢的閨女後,從貧困中擺脫出來,以妻子娘傢的金錢支持廣泛交遊,廣招賓客,後來做瞭魏國外黃的縣令,名聲日益顯現。陳餘,也是娶瞭當地一位富有人公乘氏的閨女,公乘氏資助他學習遊歷,積累瞭富饒的人生閱歷,增長瞭見識才幹。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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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之命、媒妁之言”的根本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封建社會的愛情婚姻,崇拜的“爸媽之命、媒妁之言”和門當戶對。男女愛情婚姻,局中人的男女雙方,不能自主,出嫁前連面都見不上,完全是聽憑爸媽做主。爸媽考察好瞭之後,再請媒婆上門提親。在“爸媽之命、媒妁之言”中,爸媽首要慎重考慮是門當戶對,關鍵還是對方的財產力量,能否付得起聘禮,能否有用且助於婆傢的傢業,之後才會考慮婆傢風門庭。帝皇之傢,兒女的愛情婚姻,考慮的是聯姻,是不是有助於自傢的江山永固;諸侯將相之傢,兒女的愛情婚姻,考慮的是對方的傢族實力,是不是有助於乘勢借力;平常人傢,兒女的愛情婚姻,考慮的也是財產力量和未來可能的前途。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至於男女雙方的品德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悅,將來生活是否和諧,則基本不在考慮之列。秦末的陳平,儀表堂堂、溫潤如玉,是個標準的美男子、大靚仔,而且學識非凡,極具學識,卻僅僅是由於傢中貧窮,拿不出聘禮錢,所以老大年紀瞭仍然找未到妻子,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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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門第愛情婚姻的歷史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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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愛情婚姻制度,通過夏、商、周三代,特別是通過周代,大體上建立與固定下來,而到瞭秦、漢時期,則有進一步的發展。

1。婚齡

古代人們是主張晚婚的,認為務必要等性功能健全和發育成熟才能出嫁。上一章雖述及《黃帝內經·素問·上古天真論》說,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歲始來月經;男子二八天癸至,即16歲才開始遺精,假如這時“陰陽和”(即xingjiao),則也許有子。不過這時性功能並未完全發育成熟,還沒有進入適合的婚齡。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歲,始能“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男子要等到三八24歲,才能“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而長極”。所謂“腎氣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獲得瞭均衡、正常的發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較成熟;所謂“真牙生而長極”,指人的最後一顆牙齒“盡頭牙”長出,也預示人的身體已完全發育成熟。

這一思想對後世作用與影響很大,很多古時候書籍中都提出過此問題,在漢代與魏晉南北朝的很多學術書籍及醫書中也強調這一點。

不過,到瞭漢朝,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論理在實踐中受到瞭一些沖擊,有一些行不通瞭。例如《論衡·齊世篇》中說:“《禮》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未必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這種狀況和封建社會的發展有很大關系。在封建社會中,以一傢一戶為生產單位,男子早娶則傢裡較早地增加勞動力,似對發展一傢一戶的生產有好處;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註重和重視子嗣,早娶則可能早得子、“早得福”。因 此,固然有些有識之士反對這種早婚現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漢朝有個學者叫王吉的說:“夫

婦,人倫大綱,天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會生活之中有很多現象、民間有很多做法都源自經濟發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現實的問題,帶有非常強的現實性;而科學理論探索事物發展的規律,帶有非常強的預見性。預見與現實之間常常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都會遇見這類問題。對此,雖然一方面要教導,但最基本的還是要從經濟上徹底解決,這肯定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瞭。

漢代早婚現象的興起,王室與民間皆然。查考《漢書》、《後漢書》,男子從十五歲至十八歲初婚者皆有。如《後漢書·靈帝記》:“建寧四年四月癸醜,立貴人宋氏為皇後。”靈帝於建寧元年即位,年十二,那麼出嫁時年十五。《後漢書·桓帝記》:“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後梁氏。”桓帝是十五歲即位的,出嫁那

年應為16歲。《隸釋》十五金廣延母徐氏紀產碑雲:“收從孫,即廣延,立以為後。年十八,娶婦徐氏。”

查考《漢書》、《後漢書》,女子結婚從十三歲到十九歲的皆有。如《後漢書·昭德馬皇後紀》:“後從兄嚴不勝憂憤,白太夫人絕竇氏婚,求進女掖庭,由是選入太子宮,時年十三。”《漢書·外戚傳》:“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媼。王媼傢本涿郡蠡吾平鄉,年十四,嫁為同鄉王更得妻。”《後漢書·曹世叔妻傳》:“作女

誡七篇,其辭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古詩《孔雀東南飛》:“十七嫁為婦,心中常苦悲。”《後漢書·光烈陰皇後傳》:“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成當裡,時年十九。”

需要提出來的是,古代人們所統計的年齡,按中國舊俗為虛歲,即剛誕生就算一歲,誕生滿一年即為兩歲,所以實足年齡比上述的還要減去一歲。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長於女為常。如《漢書·霍光傳》:“光長女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與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蓋內安女後宮,為婕妤,數月,立為皇後。”又《漢書·外戚·孝昭上官後傳》:“昭帝始立,年八歲,安女入為婕妤,月餘,遂立為皇後,年甫六歲。”這兩段是說明瞭男女相差兩歲,是為 “相配”。民間也是這樣,《後漢書·循吏·任延傳》:“洛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齡相配,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

2。愛情婚姻途徑

在秦、漢、魏晉南北朝這一時期,因為距上古時期還不算很遠,男婚女嫁還有一定的自主權,但爸媽之命已日益加強,夏、商、周時代那種在有的節日裡“奔者不禁”之俗在漢民族中已基本絕跡瞭。

在《漢書》與《後漢書》上記錄載入瞭這樣幾件事:《漢書·張耳傳》:“外黃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謂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請決嫁之。女傢厚俸給耳。”

《後漢書·梁鴻傳》:“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爸媽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在上邊兩個例子中,外黃富人之女盡管是他人提示,自己決定,但總是表明瞭對愛情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權。孟光之嫁梁鴻,不惟有眼光,並且是完全自主的。這種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後很少見瞭,即便有,也會受社會打擊,被斥為“放蕩”、“不規”、“有悖禮法”,而在漢代,還是時人異之,時人賢之的。

誠然,以上這樣的現象隻是事物的一個方面。從秦、漢起,愛情婚姻由爸媽決定,已逐漸演變為事物的主要方面。《後漢書·戴良傳》:“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這個爸爸有支配女兒婚事之權,對外也相對較好說話。可是亦有不好說話的爸媽,如《漢書·淮陽憲王傳》:“趙王復讓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魏志·王粲傳》:“粲父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進以謙名公之胄,欲與為婚,見其二子,使擇焉,謙弗許。”有時,長輩對子女親事的觀點有矛盾,但歸根結蒂,兒女親事還是取決於長輩。如《漢書·孝宣許後傳》:“時許廣漢有女平君,年十四五,當為內孝令歐侯氏子婦。臨當入,歐侯氏子死。其母將行卜相,言當大貴,母獨喜。張賀聞許嗇夫有女,乃置酒請之,酒酣,為言:‘曾孫體近,下人乃關內侯,可妻也!!!”廣漢許諾。明日,嫗聞之,怒。廣漢重令為介,遂與曾孫。”再如漢高祖劉邦當初娶呂後,亦有類似情況。呂後的爸爸呂公看見劉邦的容貌,很敬重劉邦,說自己相人多瞭,無人能及得上劉邦,要把閨女嫁於他。可是老婆呂媼發火瞭,她質問呂公說:“你一直說我們的閨女要嫁個貴人,沛縣縣令來求婚,你都不同意,怎麼許給瞭劉邦這個小子?”呂公說:“這種事女人不懂。”結果還是將女兒嫁給瞭劉邦。

有時,男女的愛情婚姻還由別的親屬插手幹預決定,當然這種親屬要比爸媽更權威。例如漢朝的陳平年齡不大時娶不起妻,戶牖有個富人叫張負的,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見到陳平,感到陳平相貌很好,氣度也瞭不起,由此就要把孫女許給他。這個孫女命很差,嫁一個老公死一個老公,共五次。那麼,張負的兒子不同意把本人的女兒嫁給

陳平,說陳平窮,又不幹什麼正事,縣裡很多人看不其他,為啥要把閨女嫁於他。不過張負認為此人不能沒出息,最後還是把孫女許配給瞭陳平。

假如男女的愛情婚姻不通過爸媽,或不從爸媽命,那麼爸媽是十分生氣的。例如漢朝的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臨邛的大富豪卓王孫有一次宴請賓客,司馬相如應邀出席,在席間弄琴。卓王孫新寡的閨女文君偷偷地從窗縫看司馬相如,十分傾心,於是在夜裡跑到司馬相如處,兩人私奔至司馬相如的故鄉成鄉。司馬相如傢

境貧窮,徒立四壁。卓王孫為此事大怒,說:“這個女兒這麼沒出息,我不忍心殺她,但一分錢也不能給!!!”人們勸他,他終不聽。

不管是男女自行擇偶,還是爸媽決定,選擇的標準有哪些呢?

男方擇婦,一是看重形相,當然所謂形相不光是美。漢朝有個有名的循吏黃霸,“少為陽夏遊徼,與善相人者共戴出,見一婦人。相者言:‘此婦人當富貴,不然,相書不可用也!!!’霸推問之,乃其鄉裡巫傢女也。霸即取為妻,與之終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華陽國志》卷十中說瞭這麼一件事:“陽姬,武陽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閉獄。楊渙始為尚書郎,告歸,郡縣敬重之。姬為處女,乃邀道扣渙馬訟父罪,言辭慷慨涕泣。渙懇告郡縣,為出妻父,因奇其才,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門弟,如《漢書·董賢傳》說:“王閎妻父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久為郡守,病免為中郎將,兄弟並列。賢父恭慕之,欲與出嫁姻。”還有貪慕女方傢財的,如前面引述的陳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陳平為啥接受張負這個守寡五次、人們都不敢娶的孫女呢?後人說是貪圖嶽傢多財。

女傢擇婿,第1也是看男方形相,呂公之看劉邦,張負之看陳平,皆如此。《太平禦覽》 五百四十一引《吳書》說到吳國有個有名的大臣陶謙年齡不大時的事:“陶謙字恭祖,丹陽縣人。甘公出,遇之途,見其容貌,異而呼之,住車與語,甚悅之,因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聞陶傢兒遊戲無度,怎樣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後必大成。’遂與之,後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賢與才,古代人們對此是十分註重和重視的,史書所載甚多,如《漢書·張耳傳》:“父客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後漢書·公孫瓚傳》:“瓚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後漢書· 列女傳》:“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誠然,少君之父是相上瞭鮑宣貧而好學,有志。《太平禦覽》五百四十一引《鄭玄別傳》雲:“故尚書左丞同縣張逸,年十三,為縣小吏。君謂之曰:‘爾有贊道之質,玉雖美,須雕琢成器,能為書生以成爾志否?對曰:‘願之。’乃遂拔於其輩,妻以弟女。”《華陽國志》卷十下說:“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為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傭酒傢,酒傢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很多古代人們惜才、愛才,慧眼別具,識人於草莽之中,助人於窮危之際,這種賞識與幫助常常以聯姻的形式出現,這樣的狀況即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也沒有啥不好。

在那個時代,聯姻還有那麼一些特殊情況,如帶有目的,為瞭某種關系而聯姻。《史記》七《項羽紀》說:“張良出要項伯,項伯即入見沛公,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愛情婚姻。”《後漢書·劉植偉》:“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眾十餘萬。世祖遣植說揚,揚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納郭後,後即揚之甥也,故以此結之。”

在秦、漢之際,指腹為婚的事也始見端倪,此風盛行於後世。如《後漢書·賈復傳》:“復兆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創甚。光武大驚,曰:‘我所以不令賈復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其婦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憂老婆也!!!”

也就是說,秦、漢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初期,在愛情婚姻的途徑與目的上已日益鮮明地打上瞭封建社會的烙印:傢法與爸媽之命愈來愈起作用,而門第之見也開始產生,從前面所引述的很多事例來看,門第相當的所占比例不少,這種重門第、重等級之風是封建社會的特點,而到魏晉之時達到頂點。誠然,亦有很多女傢不嫌男方卑賤與

貧窮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說來這沒有啥不好,不過深入剖析,其中有很多“此男當貴”,“此人必非終於草莽者”的觀點與期望,帶有一種以求有朝一日進入較高等級的希求。至於通過聯姻以獲取金錢還不太明顯,陳平欲得五嫁夫輒死之女意在金錢,也隻是後人的剖析。古代人們聯姻中以追逐金錢為目的的遠不如今日,這或許是

商品經濟還不發達的原因。

3。婚儀

這個時期的婚儀沿襲過去的“六禮”,並且在貴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瞭。如《藝文類聚》四十說:“納采,始相與言語采擇可否之時。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納吉,謂歸卜吉,往告之也。納征,用束帛,征成也。請期,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

不過,這一時期的“六禮”比之於古之“六禮”,繁縟得多,奢侈得多,以此來顯示地位與財富,是封建社會的特征之一,淳樸的古風已逐漸喪失殆盡。例如,從漢朝起,百官納采,用玄纁、羊、雁等禮物凡30種。《通典》五十八對此作瞭較詳細的描述:

後漢鄭眾百官六禮辭大略同於周制,而納采女傢答辭,末雲:奉酒肉若幹,再拜反命。其所稱前人,不雲吾子,皆雲君。六禮文皆封之,先以紙封,表又加以皂囊,著篋中,又�皂衣篋,表訖,�大囊表之,題檢文,言:謁表某君門下。聘禮物凡三十種,各有謁文,外有贊文各一首。封篋表訖,蠟封,題用皂帔蓋於箱中,

無囊表,便題檢文,言:謁篋某君門下,便書贊文,通共在檢上。禮物:案呂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葦、卷柏、嘉禾、長命縷、膠、漆、五色絲、合歡鈴、九子墨、金錢、祿得香草、鳳凰、舍利獸、鴛鴦、受福獸、魚、鹿、鳥、九子婦、陽燧。

以上這幾個禮物都要寫上討吉利的謁文,表明它一定之寓意,這幾個謁文還表明那個時候人們的倫理觀念與對美滿生活的向往與追求。《通典》五十八記錄載入的是:

總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黨。雁則隨陽。清酒降福。白酒歡之由。粳米養食。稷米粢盛。蒲眾多性柔。葦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須祿。長命縷縫衣。延壽膠能合異類。漆內外光好。五色絲章采,屈伸不窮。合歡鈴音聲和諧。九子墨長生子孫。金錢和明不止。祿得香草為吉祥。鳳凰雌

雄伉合儷。舍利獸廉而謙。鴛鴦飛止須匹,鳴則相和。受福獸體恭心慈。魚處淵無射。鹿者祿也。鳥知反哺,孝於爸媽。九子婦有四德。陽燧成明安身。又有丹為五色之榮,青為色首,東方始。

至於聘金,即納征錢,是愈來愈豪華奢侈,甚至達到瞭令人咋舌的程度。《漢官儀》說:“皇帝聘皇後,黃金萬斤。”《漢書·王莽傳下》說:“進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為皇後,聘黃金三萬斤。”《後漢書·獻烈梁皇後紀》說:“於是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宋書·禮志》說:“尚書朱整議:

漢高後制,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漢書·淮陽憲王傳》說:“趙王復讓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這種狀況不但在王室貴族中定為禮制,並且在民間也蔚為風氣。如《漢書·陳平傳》中敘述:“張負卒與女,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由此看來,這種“門面”不管怎樣不能不要。《後漢書·任延傳》中所述的任延因駱越之名不懂嫁娶禮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兩千多男女的年齡差別,為他們配對。“其貧無禮聘,令長史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此亦為習俗不可違也。

那個時候,不但聘金甚巨,而且婚禮的其它方面排場很大。如《漢書·西域烏孫傳》說:“漢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焉。賜乘輿服禦物,為備官屬宦官侍禦數百人,饋贈甚盛。”《潛夫論》三《浮侈篇》說:“富貴嫁娶,車軿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

這種嫁娶侈靡之風在那個時候就為一些有識之士所反對。例如前面所述的那個戴良,“嫁女,以竹方笥為嚴器”,陪嫁的隻是疏衣、佈被、竹笥、木屐。還有前面說過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學而被人賞識、妻之以女的鮑宣在這一方面作風也很好,其妻少君嫁過來時,裝送資賄很豐厚,鮑宣很不愉快,對老婆說:“你出生在富豪之門,習慣於修飾、享受,而我是生活貧賤的,對這幾個禮實不敢當。”妻說:“俺的爸爸由於你品德作風好,才叫我嫁給你。我既然做你的老婆,總按你的建議辦。”鮑宣興高地說:“假如是這樣,我們就志同道合瞭。”這位婦女就把華衣美服與侍從都退回娘傢,換上佈衣,和鮑宣一起歸鄉裡。誠然,在那種社會裡像戴良、鮑宣這樣的人

是不多的。

在那個時候,鬧新房的習俗已經興起,賓客們常常喝酒歡笑,言行無忌,如《群書治要》引仲長統《昌言》說:“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淫泆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據記錄載入,漢代汝南有那麼一個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傢前來祝賀,喝瞭很多酒。

他的一個叫張妙的friend在鬧新房時開玩笑,把杜士捆起來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懸於梁,杜竟一命嗚呼瞭。

4。幾種值得註意和提防的愛情婚姻形式

秦、漢及以後的封建貴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會的後世一樣,多妻制頗為盛行,除正妻之外,還有小妾、少婦、傍妻、小婦、妾、下妻、外婦、傅婢、禦平等很多名義,而且常常不止一人。如《漢書·元後傳》:“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漢書·孔光傳》:“時定陵侯淳於長坐大逆誅,長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長事未發覺時期去或更嫁。”《後漢書·梁節王暢傳》:“臣暢小妻三十七人。”那個時候,如無子則買ae ,在老百姓中也是尋常事,如《意林》及《太平禦覽》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習俗通》說:“陳留有富室,公年九十無子,取田傢女為妾。”九十

歲還要買小妻子,這是多麼畸形與醜惡!!!

這幾個情況,當然還是建立在男子統治與壓迫女子、以女子為玩物的基礎之上的。在這中間有很多醜聞穢事,如《漢書·王商傳》:“耿定上書言:商與父傅婢通及女弟淫亂。 ” 《漢書·夏候嬰傳》:“頗尚平陽公主,主與父禦婢奸,。”

《漢書·侫幸傳》:“張彭祖為其小妾所毒,薨。”《漢書·淳於考傳》:“許皇後姊孊為龍額思侯夫人,寡居。長與孊私通,因取為小妾。”至於《後漢書·趙孝王良傳》說:“趙相奏乾居父喪私其小妾,坐削中丘縣。”這是由於在父喪期內還

娶小妻子,觸犯瞭封建禮法中的大忌,因此才受到瞭降職的處分,要不然,在封建社會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愛情婚姻形式中還有一種值得註意和提防的現象是重親。重親就是愛情婚姻之傢再出嫁姻,即所謂“親上加親”。重親可分三種:姻傢恒為姻傢,婚傢恒為婚傢,還有姻傢、傢互為的情形(指《儀禮士昏禮記》的講法,女氏稱婚,婿氏稱姻)。這樣的狀況,按歷史記錄載入,多實行於王室、貴族,當然民間亦有,隻是未具體地記錄載入於歷史罷瞭。因為親上加親,就結成瞭一個個頗為復雜的關系網,如《漢書·文三王傳》:“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園子為立舅任寶妻。寶兄子昭為立後。”

至於下面一種情況就更復雜瞭。《後漢書·耿弇傳》:“父況,及況卒,少子霸襲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馮嗣。馮卒,子良嗣,一名無禁,尚安帝妹濮陽長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顯嗣。顯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長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襲嗣。尚顯宗女隆慮公主。襲卒,子寶嗣,寶女弟為清河孝王妃。”

這種“親上加親”的愛情婚姻,其實也就是說質是為瞭雙方在上、經濟上互相扶持,互相利用,從而用重重的愛情婚姻形式進一步鞏固雙方的關系。從這也可以看見,在封建社會中,特別是在統治階級內部,愛情婚姻很少是愛情的結合,多數是以傢族利益為前提的。

因為“親上加親”,結成瞭十分復雜的關系網,愛情婚姻有時是在同輩之間進行,有時卻是在不同輩之間進行。這並不是因為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嚴格,這是馬虎不得的,不過呢是傢族利益超過瞭對輩份的講究而已。

另外,還有一種值得註意和提防的現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漢朝人出嫁似不避同姓。

如《漢書·王訴傳》:“訴薨,子譚嗣。譚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來,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呂後妹嫁於呂平”,也是這樣。

用現代科學看法來看,同姓聯姻,並 不是不可,由於同姓未必定會有多近的血緣關系。但漢代的區別輩通婚,特別是血緣關系很近的區別輩通婚,如親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現象很值得剖析。可以從利益高於一切來思索,還或許是古時候血緣婚的回光返照。

5。絕婚與改嫁改娶

漢代至魏晉南北朝之際,絕婚(即離婚)與改嫁改娶之事甚多。這樣的狀況比較復雜,從中既可以看見封建禮法與貞節要求的萌始,可以看見男子以及整個宗法制度對女子的壓迫,又能夠看見在絕婚與改嫁改娶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自由度,這是顯然不同於宋、元、明、清等後世的。

絕婚的第1種情況是男棄其婦,這樣做有很多原因:一是無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肯定是一件大事。“無子棄,絕世也”,這正所謂七棄(或七去)之一。《東觀漢紀·應順傳》:“順少與同郡許敬善,敬傢貧親老,無子,為敬去妻更娶。”其實也就是說,無子不一定是女方的問題,這實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說“錯”瞭什麼話,鬧瞭些傢庭矛盾。例如漢朝的那個陳平,年齡不大時是個浪蕩子,不事生產,他的嫂嫂看但是去,說瞭些不動聽的話,如“有叔如此,不如無有”等,陳平之兄知道後,就逐其婦而棄之。人雲,這種做法也符合七棄(或七去)之一:“口舌棄,離親也。”其實也就是說,此亦為很不公正的。這

正像後來劉備所說的:“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衣服破猶可補,手足斷安可續!!!”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宗法社會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盜竊。七棄(或七去)之一是“盜竊棄,反義也”。其實也就是說,這一種所講的“盜竊”,常常不是什麼大事。如《漢書·王吉傳》:“吉少時學問,居長安,東傢有大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後知之,乃去婦。”這棵棗樹是鄰傢種的,枝果伸到王吉傢來瞭,王吉的老婆摘瞭一些給王吉吃,結果王吉為之和她離瞭婚,這真是視愛情婚姻為草芥,視女子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棄(或七去)之一是:“嫉妒棄,亂傢也。”這樣離婚當然有“充分理由”瞭。《後漢書·馮衍傳》上說,馮衍娶北地任氏女為妻,任氏女又兇悍、又嫉忌,不許馮衍畜媵妾,而且虐待馮衍前妻所生的子女馮豹、馮薑,後來馮衍把她逐出瞭門。關於這檔子事,馮衍寫瞭一封信給任氏女之弟任武達,說明原委,這封信在歷史上頗為有名,人們常以此來教導女兒怎樣事夫,怎樣恪守婦道。

信雲: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婦之道,義有離合。先聖之禮,士有妻妾,雖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歲暮,恨入黃泉,遭遇嫉妒,傢道崩壞。五子之母,尚足在門,五年以來,日盛歲劇,以白為黑,以非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無罪無辜,讒口嗷嗷,亂匪降天,生自婦人,青蠅之心,不重破國;嫉妒之情,不憚喪身。牝雞之晨,惟傢之索,古之大患,今始於衍。醉飽過差,輒為桀紂,房中調戲,佈散海外。張目抵掌,以有為無。痛徹蒼天,毒流五臟,愁令人不賴生,念令人不顧禍,入門著床,繼嗣不育,紡績織紝,子無女工,傢貧無僮,賤為匹夫,故兒之,莫不淒愴,曾無憫惜之恩。唯一起,武達所見,頭無釵澤,面無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窮,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販糖之妾,不忍其志。計婦當去久矣,念兒曹小傢無他使,哀憐薑、豹,當為奴婢,惻惻焦心,事事腐腸,洶洶藉藉,不可聽聞,暴虐此婢,不死如發,半年之間,膿血橫流。婢病之後,薑竟舂炊,豹又觸泥塗,心為愴然,編谷放散,冬衣不補,端坐化亂,一縷不貫,既無婦道,又無母儀,忿見侵犯,恨見狼藉,依倚鄭令,如居天上,持質相劫,詞語百東,劍戟在門,何暇有讓;百弩環舍,何可強復;舉宗達人解說,詞如循環,口如佈谷,縣幡竟天,擊鼓動地,心不為惡,身不為搖,宜詳居錯,且自為計,無以上書告知相恐,狗吠不驚,自信其情。不去此婦,則傢不寧;不去此婦,則傢不清;不去此婦,則福不生;不去此婦,則事不成。自恨以華盛時不早自定,至於垂白傢貧身殘之日,養癰長疽,自生禍殃。衍以傢室紛然之故,捐棄衣冠,側身山野,絕交遊之路,杜仕宦之門,闔門不出,心專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成就之路哉!!!

這封信寫得很生動,振振有詞,鑿鑿有據,女方傢族自然無話可說,那個時候的社會輿論也在馮衍這一邊。誠然,以今日的眼光看來,這也僅僅是一面之詞,信中還不時流露出“大男人主義”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確有很多缺點,但觸犯老公的統治權,不許老公納妾,危及老公的“權利”與“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華陽國志·廣漢士女贊》說,有那麼一個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爸媽有些遺產,嫂子很想獨占,汝敦的老婆很賢惠,勸汝敦都給他們算瞭,於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給瞭兄嫂,夫妻倆搬出去住瞭。有次汝敦在耕地時挖出瞭一件金器,老婆勸他送給哥哥,夫妻就一起去瞭。嫂子見他們來,以為是來

借錢的,不給他們好臉色看;後來瞭解他們來送金器,又興高得手舞足蹈瞭。這時,哥哥感悟瞭,出其妻,把傢財還給弟弟。從這檔子事看來,這位嫂子貪心,好像是個“小人”,但這位哥哥也很差勁,弟弟與傢媳讓出爸媽遺產,他竟也全部接收,不認為愧瞭。之後的日子,固然感悟瞭,為啥馬上和老婆離婚呢?自己能感悟,為啥老婆就不能感悟,為啥不幫助、教導她呢?這又是“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在作怪瞭。

六是女方不得於爸媽,即沒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對媳婦有偏見。這一方面的例子許多。例如,《後漢書·鮑永傳》:“永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後漢書·列女廣漢薑詩妻傳》上說:“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謹。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裡,妻嘗溯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

”這兩件事都很不講理,鮑永的老婆隻是在婆婆面前喝罵瞭一條狗,就被離棄瞭。薑詩的老婆更冤,她本來對婆婆很孝,婆婆喜歡喝江水,她常走六七裡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風,她沒能及時返回,婆婆口渴瞭,隻是為瞭這檔子事,就被離棄瞭,這是多麼違背人情、人性!!!

七是為瞭一時的關系而去其妻。漢朝大將班超就發生瞭這種事。《後漢書·班超傳》說,那個時候有個大臣李邑初去於闐,畏敵如虎,又妒班超之功,於是上書皇帝誹謗班超,說班超擁愛妾,抱愛子,安樂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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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的愛情婚姻形式及其意義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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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愛情婚姻制度,通過夏、商、周三代,特別是通過周代,大體上建立與固定下來,而到瞭秦、漢時期,則有進一步的發展。

1。婚齡

古代人們是主張晚婚的,認為務必要等性功能健全和發育成熟才能出嫁。上一章雖述及《黃帝內經·素問·上古天真論》說,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歲始來月經;男子二八天癸至,即16歲才開始遺精,假如這時“陰陽和”(即xingjiao),則也許有子。不過這時性功能並未完全發育成熟,還沒有進入適合的婚齡。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歲,始能“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男子要等到三八24歲,才能“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而長極”。所謂“腎氣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獲得瞭均衡、正常的發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較成熟;所謂“真牙生而長極”,指人的最後一顆牙齒“盡頭牙”長出,也預示人的身體已完全發育成熟。

這一思想對後世作用與影響很大,很多古時候書籍中都提出過此問題,在漢代與魏晉南北朝的很多學術書籍及醫書中也強調這一點。

不過,到瞭漢朝,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論理在實踐中受到瞭一些沖擊,有一些行不通瞭。例如《論衡·齊世篇》中說:“《禮》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未必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這種狀況和封建社會的發展有很大關系。在封建社會中,以一傢一戶為生產單位,男子早娶則傢裡較早地增加勞動力,似對發展一傢一戶的生產有好處;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註重和重視子嗣,早娶則可能早得子、“早得福”。因 此,固然有些有識之士反對這種早婚現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漢朝有個學者叫王吉的說:“夫

婦,人倫大綱,天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會生活之中有很多現象、民間有很多做法都源自經濟發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現實的問題,帶有非常強的現實性;而科學理論探索事物發展的規律,帶有非常強的預見性。預見與現實之間常常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都會遇見這類問題。對此,雖然一方面要教導,但最基本的還是要從經濟上徹底解決,這肯定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瞭。

漢代早婚現象的興起,王室與民間皆然。查考《漢書》、《後漢書》,男子從十五歲至十八歲初婚者皆有。如《後漢書·靈帝記》:“建寧四年四月癸醜,立貴人宋氏為皇後。”靈帝於建寧元年即位,年十二,那麼出嫁時年十五。《後漢書·桓帝記》:“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後梁氏。”桓帝是十五歲即位的,出嫁那

年應為16歲。《隸釋》十五金廣延母徐氏紀產碑雲:“收從孫,即廣延,立以為後。年十八,娶婦徐氏。”

查考《漢書》、《後漢書》,女子結婚從十三歲到十九歲的皆有。如《後漢書·昭德馬皇後紀》:“後從兄嚴不勝憂憤,白太夫人絕竇氏婚,求進女掖庭,由是選入太子宮,時年十三。”《漢書·外戚傳》:“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媼。王媼傢本涿郡蠡吾平鄉,年十四,嫁為同鄉王更得妻。”《後漢書·曹世叔妻傳》:“作女

誡七篇,其辭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古詩《孔雀東南飛》:“十七嫁為婦,心中常苦悲。”《後漢書·光烈陰皇後傳》:“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成當裡,時年十九。”

需要提出來的是,古代人們所統計的年齡,按中國舊俗為虛歲,即剛誕生就算一歲,誕生滿一年即為兩歲,所以實足年齡比上述的還要減去一歲。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長於女為常。如《漢書·霍光傳》:“光長女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與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蓋內安女後宮,為婕妤,數月,立為皇後。”又《漢書·外戚·孝昭上官後傳》:“昭帝始立,年八歲,安女入為婕妤,月餘,遂立為皇後,年甫六歲。”這兩段是說明瞭男女相差兩歲,是為“相配”。民間也是這樣,《後漢書·循吏·任延傳》:“洛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齡相配,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

2。愛情婚姻途徑

在秦、漢、魏晉南北朝這一時期,因為距上古時期還不算很遠,男婚女嫁還有一定的自主權,但爸媽之命已日益加強,夏、商、周時代那種在有的節日裡“奔者不禁”之俗在漢民族中已基本絕跡瞭。

在《漢書》與《後漢書》上記錄載入瞭這樣幾件事:《漢書·張耳傳》:“外黃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謂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請決嫁之。女傢厚俸給耳。”

《後漢書·梁鴻傳》:“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爸媽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在上邊兩個例子中,外黃富人之女盡管是他人提示,自己決定,但總是表明瞭對愛情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權。孟光之嫁梁鴻,不惟有眼光,並且是完全自主的。這種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後很少見瞭,即便有,也會受社會打擊,被斥為“放蕩”、“不規”、“有悖禮法”,而在漢代,還是時人異之,時人賢之的。

誠然,以上這樣的現象隻是事物的一個方面。從秦、漢起,愛情婚姻由爸媽決定,已逐漸演變為事物的主要方面。《後漢書·戴良傳》:“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這個爸爸有支配女兒婚事之權,對外也相對較好說話。可是亦有不好說話的爸媽,如《漢書·淮陽憲王傳》:“趙王復讓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魏志·王粲傳》:“粲父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進以謙名公之胄,欲與為婚,見其二子,使擇焉,謙弗許。”有時,長輩對子女親事的觀點有矛盾,但歸根結蒂,兒女親事還是取決於長輩。如《漢書·孝宣許後傳》:“時許廣漢有女平君,年十四五,當為內孝令歐侯氏子婦。臨當入,歐侯氏子死。其母將行卜相,言當大貴,母獨喜。張賀聞許嗇夫有女,乃置酒請之,酒酣,為言:‘曾孫體近,下人乃關內侯,可妻也!!!”廣漢許諾。明日,嫗聞之,怒。廣漢重令為介,遂與曾孫。”再如漢高祖劉邦當初娶呂後,亦有類似情況。呂後的爸爸呂公看見劉邦的容貌,很敬重劉邦,說自己相人多瞭,無人能及得上劉邦,要把閨女嫁於他。可是老婆呂媼發火瞭,她質問呂公說:“你一直說我們的閨女要嫁個貴人,沛縣縣令來求婚,你都不同意,怎麼許給瞭劉邦這個小子?”呂公說:“這種事女人不懂。”結果還是將女兒嫁給瞭劉邦。

有時,男女的愛情婚姻還由別的親屬插手幹預決定,當然這種親屬要比爸媽更權威。例如漢朝的陳平年齡不大時娶不起妻,戶牖有個富人叫張負的,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見到陳平,感到陳平相貌很好,氣度也瞭不起,由此就要把孫女許給他。這個孫女命很差,嫁一個老公死一個老公,共五次。那麼,張負的兒子不同意把本人的女兒嫁給

陳平,說陳平窮,又不幹什麼正事,縣裡很多人看不其他,為啥要把閨女嫁於他。不過張負認為此人不能沒出息,最後還是把孫女許配給瞭陳平。

假如男女的愛情婚姻不通過爸媽,或不從爸媽命,那麼爸媽是十分生氣的。例如漢朝的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臨邛的大富豪卓王孫有一次宴請賓客,司馬相如應邀出席,在席間弄琴。卓王孫新寡的閨女文君偷偷地從窗縫看司馬相如,十分傾心,於是在夜裡跑到司馬相如處,兩人私奔至司馬相如的故鄉成鄉。司馬相如傢

境貧窮,徒立四壁。卓王孫為此事大怒,說:“這個女兒這麼沒出息,我不忍心殺她,但一分錢也不能給!!!”人們勸他,他終不聽。

不管是男女自行擇偶,還是爸媽決定,選擇的標準有哪些呢?

男方擇婦,一是看重形相,當然所謂形相不光是美。漢朝有個有名的循吏黃霸,“少為陽夏遊徼,與善相人者共戴出,見一婦人。相者言:‘此婦人當富貴,不然,相書不可用也!!!’霸推問之,乃其鄉裡巫傢女也。霸即取為妻,與之終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華陽國志》卷十中說瞭這麼一件事:“陽姬,武陽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閉獄。楊渙始為尚書郎,告歸,郡縣敬重之。姬為處女,乃邀道扣渙馬訟父罪,言辭慷慨涕泣。渙懇告郡縣,為出妻父,因奇其才,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門弟,如《漢書·董賢傳》說:“王閎妻父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久為郡守,病免為中郎將,兄弟並列。賢父恭慕之,欲與出嫁姻。”還有貪慕女方傢財的,如前面引述的陳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陳平為啥接受張負這個守寡五次、人們都不敢娶的孫女呢?後人說是貪圖嶽傢多財。

女傢擇婿,第1也是看男方形相,呂公之看劉邦,張負之看陳平,皆如此。《太平禦覽》 五百四十一引《吳書》 說到吳國有個有名的大臣陶謙年齡不大時的事:“陶謙字恭祖,丹陽縣人。甘公出,遇之途,見其容貌,異而呼之,住車與語,甚悅之,因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聞陶傢兒遊戲無度,怎樣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後必大成。’遂與之,後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賢與才,古代人們對此是十分註重和重視的,史書所載甚多,如《漢書·張耳傳》:“父客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後漢書·公孫瓚傳》:“瓚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後漢書·列女傳》:“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誠然,少君之父是相上瞭鮑宣貧而好學,有志。《太平禦覽》五百四十一引《鄭玄別傳》雲:“故尚書左丞同縣張逸,年十三,為縣小吏。君謂之曰:‘爾有贊道之質,玉雖美,須雕琢成器,能為書生以成爾志否?對曰:‘願之。’乃遂拔於其輩,妻以弟女。”《華陽國志》卷十下說:“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為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傭酒傢,酒傢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很多古代人們惜才、愛才,慧眼別具,識人於草莽之中,助人於窮危之際,這種賞識與幫助常常以聯姻的形式出現,這樣的狀況即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也沒有啥不好。

在那個時代,聯姻還有那麼一些特殊情況,如帶有目的,為瞭某種關系而聯姻。《史記》七《項羽紀》說:“張良出要項伯,項伯即入見沛公,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愛情婚姻。”《後漢書·劉植偉》:“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眾十餘萬。世祖遣植說揚,揚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納郭後,後即揚之甥也,故以此結之。”

在秦、漢之際,指腹為婚的事也始見端倪,此風盛行於後世。如《後漢書·賈復傳》:“復兆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創甚。光武大驚,曰:‘我所以不令賈復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其婦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憂老婆也!!!”

也就是說,秦、漢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初期,在愛情婚姻的途徑與目的上已日益鮮明地打上瞭封建社會的烙印:傢法與爸媽之命愈來愈起作用,而門第之見也開始產生,從前面所引述的很多事例來看,門第相當的所占比例不少,這種重門第、重等級之風是封建社會的特點,而到魏晉之時達到頂點。誠然,亦有很多女傢不嫌男方卑賤與

貧窮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說來這沒有啥不好,不過深入剖析,其中有很多“此男當貴”,“此人必非終於草莽者”的觀點與期望,帶有一種以求有朝一日進入較高等級的希求。至於通過聯姻以獲取金錢還不太明顯,陳平欲得五嫁夫輒死之女意在金錢,也隻是後人的剖析。古代人們聯姻中以追逐金錢為目的的遠不如今日,這或許是

商品經濟還不發達的原因。

3。婚儀

這個時期的婚儀沿襲過去的“六禮”,並且在貴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瞭。如《藝文類聚》四十說:“納采,始相與言語采擇可否之時。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納吉,謂歸卜吉,往告之也。納征,用束帛,征成也。請期,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

不過,這一時期的“六禮”比之於古之“六禮”,繁縟得多,奢侈得多,以此來顯示地位與財富,是封建社會的特征之一,淳樸的古風已逐漸喪失殆盡。例如,從漢朝起,百官納采,用玄纁、羊、雁等禮物凡30種。《通典》五十八對此作瞭較詳細的描述:

後漢鄭眾百官六禮辭大略同於周制,而納采女傢答辭,末雲:奉酒肉若幹,再拜反命。其所稱前人,不雲吾子,皆雲君。六禮文皆封之,先以紙封,表又加以皂囊,著篋中,又�皂衣篋,表訖,�大囊表之,題檢文,言:謁表某君門下。聘禮物凡三十種,各有謁文,外有贊文各一首。封篋表訖,蠟封,題用皂帔蓋於箱中,

無囊表,便題檢文,言:謁篋某君門下,便書贊文,通共在檢上。禮物:案呂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葦、卷柏、嘉禾、長命縷、膠、漆、五色絲、合歡鈴、九子墨、金錢、祿得香草、鳳凰、舍利獸、鴛鴦、受福獸、魚、鹿、鳥、九子婦、陽燧。

以上這幾個禮物都要寫上討吉利的謁文,表明它一定之寓意,這幾個謁文還表明那個時候人們的倫理觀念與對美滿生活的向往與追求。《通典》五十八記錄載入的是:

總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黨。雁則隨陽。清酒降福。白酒歡之由。粳米養食。稷米粢盛。蒲眾多性柔。葦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須祿。長命縷縫衣。延壽膠能合異類。漆內外光好。五色絲章采,屈伸不窮。合歡鈴音聲和諧。九子墨長生子孫。金錢和明不止。祿得香草為吉祥。鳳凰雌

雄伉合儷。舍利獸廉而謙。鴛鴦飛止須匹,鳴則相和。受福獸體恭心慈。魚處淵無射。鹿者祿也。鳥知反哺,孝於爸媽。九子婦有四德。陽燧成明安身。又有丹為五色之榮,青為色首,東方始。

至於聘金,即納征錢,是愈來愈豪華奢侈,甚至達到瞭令人咋舌的程度。《漢官儀》說:“皇帝聘皇後,黃金萬斤。”《漢書·王莽傳下》說:“進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為皇後,聘黃金三萬斤。”《後漢書·獻烈梁皇後紀》說:“於是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宋書·禮志》說:“尚書朱整議:

漢高後制,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漢書·淮陽憲王傳》說:“趙王復讓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這種狀況不但在王室貴族中定為禮制,並且在民間也蔚為風氣。如《漢書·陳平傳》中敘述:“張負卒與女,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由此看來,這種“門面”不管怎樣不能不要。《後漢書·任延傳》中所述的任延因駱越之名不懂嫁娶禮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兩千多男女的年齡差別,為他們配對。“其貧無禮聘,令長史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此亦為習俗不可違也。

那個時候,不但聘金甚巨,而且婚禮的其它方面排場很大。如《漢書·西域烏孫傳》說:“漢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焉。賜乘輿服禦物,為備官屬宦官侍禦數百人,饋贈甚盛。”《潛夫論》三《浮侈篇》說:“富貴嫁娶,車軿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

這種嫁娶侈靡之風在那個時候就為一些有識之士所反對。例如前面所述的那個戴良,“嫁女,以竹方笥為嚴器”,陪嫁的隻是疏衣、佈被、竹笥、木屐。還有前面說過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學而被人賞識、妻之以女的鮑宣在這一方面作風也很好,其妻少君嫁過來時,裝送資賄很豐厚,鮑宣很不愉快,對老婆說:“你出生在富豪之門,習慣於修飾、享受,而我是生活貧賤的,對這幾個禮實不敢當。”妻說:“俺的爸爸由於你品德作風好,才叫我嫁給你。我既然做你的老婆,總按你的建議辦。”鮑宣興高地說:“假如是這樣,我們就志同道合瞭。”這位婦女就把華衣美服與侍從都退回娘傢,換上佈衣,和鮑宣一起歸鄉裡。誠然,在那種社會裡像戴良、鮑宣這樣的人

是不多的。

在那個時候,鬧新房的習俗已經興起,賓客們常常喝酒歡笑,言行無忌,如《群書治要》引仲長統《昌言》說:“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淫泆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據記錄載入,漢代汝南有那麼一個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傢前來祝賀,喝瞭很多酒。

他的一個叫張妙的friend在鬧新房時開玩笑,把杜士捆起來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懸於梁,杜竟一命嗚呼瞭。

4。幾種值得註意和提防的愛情婚姻形式

秦、漢及以後的封建貴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會的後世一樣,多妻制頗為盛行,除正妻之外,還有小妾、少婦、傍妻、小婦、妾、下妻、外婦、傅婢、禦平等很多名義,而且常常不止一人。如《漢書·元後傳》:“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漢書·孔光傳》:“時定陵侯淳於長坐大逆誅,長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長事未發覺時期去或更嫁。”《後漢書·梁節王暢傳》:“臣暢小妻三十七人。”那個時候,如無子則買ae , 在老百姓中也是尋常事,如《意林》及《太平禦覽》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習俗通》說:“陳留有富室,公年九十無子,取田傢女為妾。”九十

歲還要買小妻子,這是多麼畸形與醜惡!!!

這幾個情況,當然還是建立在男子統治與壓迫女子、以女子為玩物的基礎之上的。在這中間有很多醜聞穢事,如《漢書·王商傳》:“耿定上書言:商與父傅婢通及女弟淫亂。 ” 《漢書·夏候嬰傳》:“頗尚平陽公主,主與父禦婢奸,。”

《漢書·侫幸傳》:“張彭祖為其小妾所毒,薨。”《漢書·淳於考傳》:“許皇後姊孊為龍額思侯夫人,寡居。長與孊私通,因取為小妾。”至於《後漢書·趙孝王良傳》說:“趙相奏乾居父喪私其小妾,坐削中丘縣。”這是由於在父喪期內還

娶小妻子,觸犯瞭封建禮法中的大忌,因此才受到瞭降職的處分,要不然,在封建社會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愛情婚姻形式中還有一種值得註意和提防的現象是重親。重親就是愛情婚姻之傢再出嫁姻,即所謂“親上加親”。重親可分三種:姻傢恒為姻傢,婚傢恒為婚傢,還有姻傢、傢互為的情形(指《儀禮士昏禮記》的講法,女氏稱婚,婿氏稱姻)。這樣的狀況,按歷史記錄載入,多實行於王室、貴族,當然民間亦有,隻是未具體地記錄載入於歷史罷瞭。因為親上加親,就結成瞭一個個頗為復雜的關系網,如《漢書·文三王傳》:“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園子為立舅任寶妻。寶兄子昭為立後。”

至於下面一種情況就更復雜瞭。《後漢書·耿弇傳》:“父況,及況卒,少子霸襲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馮嗣。馮卒,子良嗣,一名無禁,尚安帝妹濮陽長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顯嗣。顯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長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襲嗣。尚顯宗女隆慮公主。襲卒,子寶嗣,寶女弟為清河孝王妃。”

這種“親上加親”的愛情婚姻,其實也就是說質是為瞭雙方在上、經濟上互相扶持,互相利用,從而用重重的愛情婚姻形式進一步鞏固雙方的關系。從這也可以看見,在封建社會中,特別是在統治階級內部,愛情婚姻很少是愛情的結合,多數是以傢族利益為前提的。

因為“親上加親”,結成瞭十分復雜的關系網,愛情婚姻有時是在同輩之間進行,有時卻是在不同輩之間進行。這並不是因為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嚴格,這是馬虎不得的,不過呢是傢族利益超過瞭對輩份的講究而已。

另外,還有一種值得註意和提防的現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漢朝人出嫁似不避同姓。

如《漢書·王訴傳》:“訴薨,子譚嗣。譚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來,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呂後妹嫁於呂平”,也是這樣。

用現代科學看法來看,同姓聯姻,並 不是不可,由於同姓未必定會有多近的血緣關系。但漢代的區別輩通婚,特別是血緣關系很近的區別輩通婚,如親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現象很值得剖析。可以從利益高於一切來思索,還或許是古時候血緣婚的回光返照。

5。絕婚與改嫁改娶

漢代至魏晉南北朝之際,絕婚(即離婚)與改嫁改娶之事甚多。這樣的狀況比較復雜,從中既可以看見封建禮法與貞節要求的萌始,可以看見男子以及整個宗法制度對女子的壓迫,又能夠看見在絕婚與改嫁改娶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自由度,這是顯然不同於宋、元、明、清等後世的。

絕婚的第1種情況是男棄其婦,這樣做有很多原因:一是無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肯定是一件大事。“無子棄,絕世也”,這正所謂七棄(或七去)之一。《東觀漢紀·應順傳》:“順少與同郡許敬善,敬傢貧親老,無子,為敬去妻更娶。”其實也就是說,無子不一定是女方的問題,這實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說“錯”瞭什麼話,鬧瞭些傢庭矛盾。例如漢朝的那個陳平,年齡不大時是個浪蕩子,不事生產,他的嫂嫂看但是去,說瞭些不動聽的話,如“有叔如此,不如無有”等,陳平之兄知道後,就逐其婦而棄之。人雲,這種做法也符合七棄(或七去)之一:“口舌棄,離親也。”其實也就是說,此亦為很不公正的。這

正像後來劉備所說的:“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衣服破猶可補,手足斷安可續!!!”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宗法社會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盜竊。七棄(或七去)之一是“盜竊棄,反義也”。其實也就是說,這一種所講的“盜竊”,常常不是什麼大事。如《漢書·王吉傳》:“吉少時學問,居長安,東傢有大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後知之,乃去婦。”這棵棗樹是鄰傢種的,枝果伸到王吉傢來瞭,王吉的老婆摘瞭一些給王吉吃,結果王吉為之和她離瞭婚,這真是視愛情婚姻為草芥,視女子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棄(或七去)之一是:“嫉妒棄,亂傢也。”這樣離婚當然有“充分理由”瞭。《後漢書·馮衍傳》上說,馮衍娶北地任氏女為妻,任氏女又兇悍、又嫉忌,不許馮衍畜媵妾,而且虐待馮衍前妻所生的子女馮豹、馮薑,後來馮衍把她逐出瞭門。關於這檔子事,馮衍寫瞭一封信給任氏女之弟任武達,說明原委,這封信在歷史上頗為有名,人們常以此來教導女兒怎樣事夫,怎樣恪守婦道。

信雲: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婦之道,義有離合。先聖之禮,士有妻妾,雖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歲暮,恨入黃泉,遭遇嫉妒,傢道崩壞。五子之母,尚足在門,五年以來,日盛歲劇,以白為黑,以非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無罪無辜,讒口嗷嗷,亂匪降天,生自婦人,青蠅之心,不重破國;嫉妒之情,不憚喪身。牝雞之晨,惟傢之索,古之大患,今始於衍。醉飽過差,輒為桀紂,房中調戲,佈散海外。張目抵掌,以有為無。痛徹蒼天,毒流五臟,愁令人不賴生,念令人不顧禍,入門著床,繼嗣不育,紡績織紝,子無女工,傢貧無僮,賤為匹夫,故兒之,莫不淒愴,曾無憫惜之恩。唯一起,武達所見,頭無釵澤,面無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窮,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販糖之妾,不忍其志。計婦當去久矣,念兒曹小傢無他使,哀憐薑、豹,當為奴婢,惻惻焦心,事事腐腸,洶洶藉藉,不可聽聞,暴虐此婢,不死如發,半年之間,膿血橫流。婢病之後,薑竟舂炊,豹又觸泥塗,心為愴然,編谷放散,冬衣不補,端坐化亂,一縷不貫,既無婦道,又無母儀,忿見侵犯,恨見狼藉,依倚鄭令,如居天上,持質相劫,詞語百東,劍戟在門,何暇有讓;百弩環舍,何可強復;舉宗達人解說,詞如循環,口如佈谷,縣幡竟天,擊鼓動地,心不為惡,身不為搖,宜詳居錯,且自為計,無以上書告知相恐,狗吠不驚,自信其情。不去此婦,則傢不寧;不去此婦,則傢不清;不去此婦,則福不生;不去此婦,則事不成。自恨以華盛時不早自定,至於垂白傢貧身殘之日,養癰長疽,自生禍殃。衍以傢室紛然之故,捐棄衣冠,側身山野,絕交遊之路,杜仕宦之門,闔門不出,心專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成就之路哉!!!

這封信寫得很生動,振振有詞,鑿鑿有據,女方傢族自然無話可說,那個時候的社會輿論也在馮衍這一邊。誠然,以今日的眼光看來,這也僅僅是一面之詞,信中還不時流露出“大男人主義”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確有很多缺點,但觸犯老公的統治權,不許老公納妾,危及老公的“權利”與“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華陽國志·廣漢士女贊》說,有那麼一個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爸媽有些遺產,嫂子很想獨占,汝敦的老婆很賢惠,勸汝敦都給他們算瞭,於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給瞭兄嫂,夫妻倆搬出去住瞭。有次汝敦在耕地時挖出瞭一件金器,老婆勸他送給哥哥,夫妻就一起去瞭。嫂子見他們來,以為是來

借錢的,不給他們好臉色看;後來瞭解他們來送金器,又興高得手舞足蹈瞭。這時,哥哥感悟瞭,出其妻,把傢財還給弟弟。從這檔子事看來,這位嫂子貪心,好像是個“小人”,但這位哥哥也很差勁,弟弟與傢媳讓出爸媽遺產,他竟也全部接收,不認為愧瞭。之後的日子,固然感悟瞭,為啥馬上和老婆離婚呢?自己能感悟,為啥老婆就不能感悟,為啥不幫助、教導她呢?這又是“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在作怪瞭。

六是女方不得於爸媽,即沒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對媳婦有偏見。這一方面的例子許多。例如,《後漢書·鮑永傳》:“永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後漢書·列女廣漢薑詩妻傳》上說:“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謹。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裡,妻嘗溯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

”這兩件事都很不講理,鮑永的老婆隻是在婆婆面前喝罵瞭一條狗,就被離棄瞭。薑詩的老婆更冤,她本來對婆婆很孝,婆婆喜歡喝江水,她常走六七裡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風,她沒能及時返回,婆婆口渴瞭,隻是為瞭這檔子事,就被離棄瞭,這是多麼違背人情、人性!!!

七是為瞭一時的關系而去其妻。漢朝大將班超就發生瞭這種事。《後漢書·班超傳》說,那個時候有個大臣李邑初去於闐,畏敵如虎,又妒班超之功,於是上書皇帝誹謗班超,說班超擁愛妾,抱愛子,安樂Joe乾坎艮震好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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