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對緣分的解釋緣起佛教緣分(佛教婚外情是什麼緣分)
一:佛教怎樣解釋“緣”?
順其自緣!!!
二:“緣”在佛中的解釋是什麼?
緣:緣是佛教起源之地古印度外來詞匯,那時稱作梵語。“緣”的梵文pratyaya,巴利語paccaya。(一)狹義的緣,是指引起結果直接原因(內因)外的間接原因(外緣)。廣義來講,系合因、緣兩者之稱。可分為四類:(一)因緣,‘因’亦為‘緣’之意,指產生果報的直接內在原因,即狹義之因,亦等同於能作因(六因之一)外之其他五因。(二)等無間緣,指心、心所之相續中,由前一剎那引導後一剎那生起的緣故。(三)所緣緣(緣緣),所緣指外境,心緣外境時,必藉外境以為助緣。依唯識宗之說,又可分為疏、親二種。(四)增上緣。泛指不對某一法產生障礙之一切法。與六因中之‘能作因’相同。依凈土宗說,阿彌陀佛四十八願即為凡夫往生凈土之增上緣。 (二)作動詞用,攀緣、緣慮的意思。謂人之心識攀緣於一切境界而膠著不舍。如 眼識攀緣色境而見,身識攀緣觸境而覺,所以心識稱為‘能緣’,其境界稱為‘所緣’,其心識向境界而動的效果,謂之緣。即心攀緣境界。緣為心對境的效果,易言之,則為心之慮知。故常曰緣慮,示緣即慮知。成唯識論一曰:‘在第6識,緣識所變五取蘊相。’ 以上是佛教內部對緣的權威性解釋,這是依據《佛教大字典》整編而出的。 另外可查新華字典上的緣意。即:(一)因由,由於,緣故;(二)人與人的遇合或結成關系的緣故,緣分;(三)沿,順著:緣木求魚;(四)邊,邊緣。
三:佛教中,緣分是如何解釋的?
緣分都是上天業已給你排佈好瞭,這幾個事情也許不但是一世,甚至是好幾世的事情都業已給排佈好瞭。
緣分都是上天給你已經排佈好的,有些是前世所欠別人的沒有還完,所以帶到瞭這一世來還。有些是前世你作瞭好事幫助瞭別人,上天所以安排他來以別的方式來償還你的。著都是緣分。
所以莫要信人僅有一世,要盡最大力量做好事多修善果。凡事都要向善,本著一顆向善之心。
希望能夠幫助你!!
四:佛教對緣字的解釋,佛教裡債還完瞭緣分就盡瞭
信佛的人很講究緣分兩個字,無論是什麼事情其中都是由於緣分才會發生的,假如沒有緣分那啥都不會發生,到底佛教對緣字的解釋,佛教裡債還完瞭緣分就盡瞭是真的嗎,接下來就一起來瞧一瞧我們對此的一個介紹和解答。
佛教對緣字的解釋就是任何事情和因果都是由於緣分才發生的,有緣就可以聚集在一起,假如說沒有緣分就啥都不會發生,是命裡已經定好事情發生的一個緣由,由於有瞭緣分的存在才會出現人類的悲歡離合,是對人的一種恩賜並且也或許是一種債務。
佛教裡債還完瞭緣分就盡瞭所說的就是二個人債務還完瞭之後,就預示之間的緣分已經到盡頭瞭,之後可能再也沒有機會相見或者是發生關系,即使是相隔的距離很近也或許沒有任何的關系瞭;但假如二個人債務沒有還完的話,那不如就算隔著很遠的距離,依舊還是能夠相見或者是互相交集的。
佛教對於緣分的就是上述所介紹的,其實也就是說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對於不好的是請各位可以做好預防,好的事情就需要積極的去推動,這麼做對促進緣分也是有一定幫助的。但以上的講法是沒有科學依據的,屬於說法,大傢更不要太過於執著。
五:佛教怎樣解釋“緣”?
順其自緣!!!
六:佛傢對於緣分的解釋
【緣起】
(一)梵語prati^tya-samut=pa^da,巴利語paticca-samuppa^=da 之意譯。音譯缽剌底帝夜參牟播頭。一切諸法(有為法),皆因種種條件(即因緣)和合而成立,此理稱為緣起。即任何事物皆因各式條件之相互依存而有變化(無常),為佛陀對於現象界各式生起消滅之原因、條件,所證悟之金科玉律,如阿含經典多處所闡明之十二支緣起,謂‘無明’為‘行’之緣,‘行’為‘識’之緣,乃至‘生’為‘老死’之緣,‘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以明示生死相續之理,同時亦由‘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之理,斷除無明,以證涅盤。此緣起之理乃佛陀成道之證悟,為佛教之基本原理。蓋佛陀對印度諸外道所主張‘個我’及諸法具有實在之自性等論點,均予否定之,而謂萬有皆系互相依存,非有單獨之自性,以此解釋世界、社會、人生及各式精神現象產生之根源,建立特殊之人生觀與世界觀,成為佛教異於其他、哲學、思想之最大特征。
據大毗婆沙論卷24載,佛陀為攝受眾機,所施設之緣起法有一緣起、二緣起、三緣起、四緣起,乃至十一緣起、十二緣起等數種之多。其中,一緣起系指一切之有為法總名為緣起者;二緣起指因與果;三緣起指三世之別,或指煩惱、業、事等三者;四緣起指無明、行、生、老死等。如上所述,各式由因緣所成立之有為法,皆可稱為緣起、緣生、緣生法、緣已生法。然據俱舍論卷九及尊者望滿(梵Pu^rn!a^s/a )之說,‘緣起’與‘緣生’之法,兩者互有所別,即若就其‘因’而立名者,即為‘緣起’;若就其所能生起之‘果’而立名者,則為‘緣生’。
自教理史觀之,不管任何時代、任何地域之佛教宗派,莫不以緣起思想為其根本教理,於原始佛教,以阿含經之十二緣起說(十二因緣)為始;於大眾部、化地部中,緣起法列為九無為法之一;繼有大乘唯識、瑜伽師地論之賴耶緣起說,楞伽、勝鬘、大乘起信論等之如來藏緣起說(真如緣起說),華嚴宗之法界緣起說,以及密宗之六大緣起說等,形成一貫之佛教歷史思想,而與中論、天臺等之‘實相論’共為佛教教學之兩大系統。〔雜阿含經卷十2。中阿含卷四十七多界經、大毗婆沙論卷二十3。品類足論卷六〕(參閱‘緣已生’6123。‘緣起論’6129)
(二)梵語nida^na。音譯為尼陀那。意譯為緣起、因緣。與上述(一)中之‘緣起’語意相同,而應用於不同之情形,指十二部經(原始佛教經典)之因緣部。即說明佛陀或歷來祖師為應眾生之機,而宣說或撰述經、律、論三藏之緣由(理由、由來),如華嚴義中‘緣起因分’之緣起即屬此義。此外,後世創立寺剎佛堂、刻造佛像,或記錄載入高僧大德靈驗行狀之各式來由因緣,也叫為緣起。
參考資料:丁福保佛學大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