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婚姻關系的誕生婚姻愛情夫妻(愛情婚姻關系包括愛情婚姻的成立)
浙江一般多少歲出嫁
我國現階段對肺結核病患者實行免費治療,完全康復大概需要八個月左右。另外,生病期間不能出嫁。
中國最早的“愛情婚姻”一詞,是從何演變而來?
婚,其本義指男子娶妻,黃昏舉行喜宴,又引申為合法的配偶關系。 姻,結親的男傢,指夫或夫之父。
愛情婚姻的真真正正意思為啥意思
愛情婚姻的真真正正意思為啥意思
愛情婚姻的真真正正意思為啥意思,每一個人對於愛情婚姻都是很向往的,而且對愛情婚姻本質的認識,就是對愛情婚姻幸福的認識。隻有認識瞭愛情婚姻的根本,才能更佳理解和經營愛情婚姻。 要明白愛情婚姻的根本,以下是愛情婚姻的真真正正意思為啥意思。
愛情婚姻的真真正正意思為啥意思1
要正確看待離結比,就需要曉得愛情婚姻的根本。這個本質是針對人類社會,並且處於實用層面意義上的解釋。超出人類社會范圍,無休止地發起哲學式追問,是無法解釋的。
從實際層面中,愛情婚姻的根本有四個方面:一是繁衍後代,這是所有生命體的本能(進化論基礎上);二是結成親密關系,找到穩定的感情寄托;
三是滿足社會倫理道德需求;四是形成穩定的能力互補的共同體,以求在社會中更佳的生存。
其中,愛情婚姻滿足的最直接需求是親密關系需求,假設人可Yi經過友誼達到完成穩定的親密關系,那麼愛情婚姻可能隻不過是一種選擇,並不會占據至高的地位。
所以在按道理來講,愛情婚姻不是親密關系結成的最終,而是和親密關系結成高度有關的現象。
換句話說,愛情婚姻是人進入親密關系最簡單容易的途徑,假如選擇不要愛情婚姻而以其他方式結成親密關系,則需要耗費更加的多努力。
從繁衍後代層面上來說,這層需求藏於人的下意識中,不會直接認給自己是為瞭繁衍後代而出嫁。倫理道德是一種社會公約力,不出嫁將會受到質疑或輿論攻擊。
最後以個體的生存需求為基礎出嫁,是任何人皆有的需求。沒有任何現實需求就不會產生心理上的感情需求,這是出嫁的本質原因。
在這四個原因中,道德倫理的管束力正在下降,對於情侶的物質需求也在下降,這就致使瞭離婚率增添,尤其是生存需求不再和愛情婚姻捆綁在一起。
精神需求范圍擴大
離結比增高說明人們的精神需求范圍擴大瞭,原因是物質世界的豐富化。
愛情婚姻不再是權重最高的人際交往,社會多元化給人們更加的多的交往選擇,打比方說老年人選擇組團養老而不是依賴子女;雇傭關系從過去的管理者權威至上至今的實力資源至上;
愈來愈多的 女人走上崗位而不是依賴男性生存;男性不再被束縛在刻板印象中,可以 使用女性化的身份出現賺取物質資源,這一系列變化都足以說明社會整體的變化。
精神生活會以不太同步的形態逐漸適應物質關系的變化,表此刻文化的繼承性和相對單獨性上。
總之,愛情婚姻關系的結成依賴物質關系,但並不完全是物質關系的附屬品,也是相對單獨的。
從大范圍來看,愛情婚姻和經濟基礎是偏斜式因果關系,而愛情婚姻與愛情的關系是高度相關關系,伴隨相關性因素的權重下降,愛情婚姻和愛情的相關性也會下降。
過去的人們之所以把愛情和愛情婚姻捆綁在一起,是因其有高相關性,好比雞打鳴太陽升起一樣,隨著雞的活法環境發生變化,它的打鳴時間也會與太陽升起產生錯位。
在沒有深入思考兩個現象的關聯之前,大傢會以樸素、直觀的方式去看待事物,而愛情婚姻和愛情的分離也提醒瞭人們時代在變化,要用新的活法態度去適應世界。
固然人們已經走到瞭物質至上的一步,但不能片面、教條地認為世界是純物質的、精神附屬的。清楚明白精神的能動性和物質的基礎性是正確對待環境的態度,就好比“中庸之道”。
在四個因素中,人類繁衍需求和親密關系需求到現在為止還處於未變化的狀態,正視本人的需求並努力滿足,在所有需要中找到適合本人的平衡點,是使人生趨於圓滿的最佳途徑。
至於愛情與愛情婚姻無關這檔子事,本質並不殘酷,不過沒有因果關系罷瞭。
愛情婚姻的真真正正意思為啥意思2
有的人講,愛情婚姻是一紙契約;
有的人講,愛情婚姻是一場勢均力敵的相愛相殺;
亦有人說,愛情婚姻講的是實力,而不是道理。
關於這種開放性的問題,從來就沒有固定答案。但這幾個回答,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也很貼切地闡述瞭愛情婚姻的根本。匯總起來就是:所有的愛情婚姻,都應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
那一段平等的愛情婚姻,到底需要具備怎樣的條件呢?
答案是,原則。
而這幾個原則的標尺,作為女人,在婚前就要瞭解。
愛不能太滿,留三分愛自己
最有利的愛情狀態是啥樣的呢?
我喜歡塗磊的一句話:“愛不能比較,多瞭是債,少瞭是怨。愛人七分足矣,剩下三分愛自己。”
總之,愛,不能愛得太滿。
由於愛太滿,到最後可以說就是一場潦草收場的悲劇。
這樣真實的案例,有許多。
民國時,孤傲的張愛玲愛上漢奸胡蘭成,即便她愛到瞭塵埃裡,最後還是被殘忍地拋棄。
正值事業巔峰的林青霞曾等瞭秦漢10幾年,可即便他後來離瞭婚,還是沒有和林青霞在一起。
因《倩女幽魂》出名的王祖賢,等瞭齊秦許多年,如今齊秦早已成傢,王祖賢卻仍然獨身一人。
她們幾個都曾毫無保留的付出,可到最後,還是被愛反噬,傷瞭自己,直至用瞭很長一些時日,才自我愈合。說到底,還是由於愛得太滿,沒有多餘的空間愛自己。
因此講,每個女人,都不該把愛毫無保留地給對方。再愛一個人,再依戀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留一條退路。一旦過度,或太用力,都會適得其反,飽受其害。
就好像今年很火的《第2次也很美》中。
王子文飾演的女主,為瞭愛情和愛情婚姻,犧牲掉本人的事業,選擇做一個傢庭主婦,到最後,被趕出豪門。
究其緣由,就是由於太愛一個人,太過於信賴一個人。
結果身陷泥潭,也隻能自我解救。
宮崎駿曾匯總說:
“不要輕易去依賴一個人,它會成瞭你的習性,當分別來臨,你失去的不是某個人,而是你精神的支柱,不管何時何地,都要學會單獨行走,它會讓你走得更坦然些。“
愛一個人,從來不等於失去自己。
一旦失去自己,你就失去被心愛的資格。
學會愛別人,不過 也要學會愛自己,這是愛情婚姻和愛情保鮮的必備條件。
婚前要談錢,保護好本人的財產
知乎上曾有人問:“為啥好的愛情婚姻,務必要談錢?”
有個回答得到網民朋友們的一致稱贊:
“由於每段愛情婚姻多數是以愛情做開頭,卻是以生活做結尾,沒有能夠滿足相互彼此的物質需求,再好的情感也多半如同毫無基礎的空中樓閣。”
無論我們承沒有承認,金錢都是一段愛情婚姻的基礎。
婚前談錢,也並不是一件難堪的事情。作為一位女士,跟男方談錢,不但是在維護本人的權益,更是在為未來的愛情婚姻打好基礎。
我還記得前兩天有一封女讀者的來信。
女孩說,在出嫁前,兩傢談彩禮時,男友傢一直說無錢。她想著,反正也要跟他出嫁,由此就一直勸說爸媽,彩禮一降再降,從當初的10萬降到瞭3萬,到最後,又由於懷胎,隻拿瞭1萬的認門錢。而自己手上的錢也全給瞭男友,買三金補空缺。
懷胎後,女孩辭職在傢養胎,由於自己錢花光瞭,想買哪些東西都得看公婆臉色,甚至經常地還會被公婆噎回來。婆傢就好像是娶瞭一個廉價媳婦,一點都沒有珍惜。
女孩的故事,我想,在生活之中還不少見——很真實,也非常現實。
因此講,偶爾談錢,並 不是真的是錢,而是人心。錢不但是生活上的需要,更是一位男士是否對愛情婚姻負責的決定性條件。
假如你不想把愛情婚姻過成柴米油鹽,假如你不想變成愛情婚姻裡的“保姆”,可是,請務必要談錢。
談錢,是為瞭讓你更佳地看清這段愛情婚姻。
談錢,也是為瞭不使自己活得沒有退路。
不能太軟,要有“刺”
好的愛情婚姻,不光要學會愛自己和談錢。
更加的重要的是,不要隨意讓他人對你指手畫腳,入侵你的領地。
先說一個寓意故事,叫《得寸進尺的駱駝》。
在某個寒冬夜晚,一隻駱駝靠近瞭一個阿拉伯人的帳篷,善良的阿拉伯人不忍駱駝受凍,就允許它把頭伸進來。沒多長時間,駱駝便陸陸續續地把本人的脖子,前腿,整個身子都塞進去,直到阿拉伯人被擠走。
借用愛默生的一句名言來匯總:“你的善良務必要有點鋒芒,要不然等於零。”
這個故事,不光是映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一段愛情婚姻關系,也是這樣。
愛情和愛情婚姻,本身就是兩者互相介入的過程。假如性格太軟,比較容易就被另一方擠壓到沒有任何的生存空間。
就好像之前在網上看過的一個視頻。
一個女生愛男生,卑微到沒有原則。而男人呢?絲毫不滿足,在外面勾三搭四。女生的`兄長用計讓她看清楚真相,並勸誡她:“任何時候,都不要將你的愛,當成給對方的縱容,越善良的姑娘,越要帶點鋒芒。”
的確,沒有底線原則,註定是無法捍衛本人的尊嚴。
同樣的道理,也適合使用於婚前。假如剛開始就軟弱認輸,無底線,那隻會讓對方得寸進尺。相反,身上“有刺”,並 不是是一件壞事,它會成瞭你進入愛情婚姻這座圍城裡最有利的`盔甲。
就好像《延禧攻略》的魏瓔珞,她有著本人的尊嚴和底線,剛進宮時,面對宮女欺負,她不亢不卑地說道:“我天生脾氣爆,不好惹。誰要是唧唧歪歪,我有的是法子對付她。”
愛情婚姻的真真正正意思為啥意思3
愛情婚姻其實也就是說是一種綜合所需的產物。
其1。性需求。談論愛情婚姻無法回避人類性需求這_話題,由於這是一種生理需求,是人類成年後必然產生的一種需求。
其2。傳宗接代的需要。
其3。愛情婚姻本身浸淫著人類對美滿生活的向往與期待。
其4。愛情婚姻是一段人生的經歷。是二個人互相扶攜`容忍丶互相付出的一個人生過程。它不是什麼神聖的殿堂,它必須能“藏污納垢”,要不然“水至清則無魚”。它亦不是什麼愛情的墳墓,隻要二個人相濡以沫,而不是總以挑剔的目光去審視對方,其實也就是說愛情婚姻還是很溫暖的“情人別墅”。
其5。愛情婚姻本質就是二個人合夥過生活,它需要二個人皆有責任心,在生活之中應互相尊重和需要。假如有一天你拒絕和愛人一起進步,那麼可能未來的某一天會被淘汰!!!
其6。愛情婚姻是一種認輸的藝術,一味地強勢會傷害對方,也會傷害自己,故有人說:一樁完美的愛情婚姻,存在於瞎眼老婆和耳聾老公之間。此句話聽起來是那麼刺耳!!!不過卻透著實在的大智慧!!!
謝謝邀約。這個題目有點大,思索良久,或許也無人能夠給出一個準確描述。任何人對於愛情婚姻的理解不同,那麼他給出的答案可能就不同。
或廣義或狹義,或理想主義,或者現實主義。都帶有更加的多的個人主義色彩。我本人理解愛情婚姻的實質是人類在誕生之後探索生命的意義以及人生正確性的道路上的有規范的需求滿足。
它蘊含瞭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現實需求以及精神的追求。無論你是以愛情開始,還是以滿足私欲開始的愛情婚姻,都是以滿足彼此現實需求為基礎。
而龐大的人類皆有如此的需求,進而形成瞭一定的社會規范,就形成瞭關於愛情婚姻的道德規范和法律體系。所用其實愛情婚姻也屬於一種契約。這就要求任何人都應該有契約的精神。
許多人的愛情婚姻都是從愛情開始。以相同或者相似的價值觀走到一起,朝著共同的目標而前行,形成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人生。那些為滿足私欲而結合的愛情婚姻隻可以看作是一種赤裸裸的交易。
愛情婚姻的意義就在於對於社會的有序規范,讓任何人都具有契約的精神,促進人類社會不斷的延續,進步和發展。而個人層面,能夠讓你的愛情得以延續和升華。最狹隘的講法就是男女搭配,幹活不累。這是最基礎,最基本的存在。
從古時候到現代,人們的愛情婚姻觀念的改變
古時候愛情婚姻的觀念
在早期原始人群內部,男女之間的性關系是雜亂的。隨著人類的進化,兩性關系中顯現瞭道德和理性的曙光。亂倫忌諱與禁忌的形成和族外愛情婚姻的實行,預示著性的需要開始服從於“人”的需要,愛情婚姻制度正所謂隨著原始經濟的發展、人類互助的日益廣泛以及親屬關系的趨於明晰,而逐漸建立起來的。在古時候中國,愛情婚姻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規范,被納入禮的范圍,婚禮是中國文化的有形部分。《禮記》中說:禮是“始諸飲食”,“本於婚”。“飲食”包括物質的生產和分配的方式,“婚”是人本身的生產,包括男女交往方式和愛情婚姻的方式。愛情婚姻溝通著物質與觀念、道德與法律,折射出社會的風尚和禮儀。
1。愛情婚姻的概念
古籍中有關“愛情婚姻”的詞義學解釋約略有三:一是指夫妻的稱謂,《禮記•經解》鄭玄註:“婿曰婚,妻曰姻。”二是指嫁娶的儀式,《詩經•鄭風》孔穎達疏:“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論其男女之身謂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際謂之愛情婚姻。嫁娶愛情婚姻,其事是一。故雲愛情婚姻之道,謂嫁娶之禮也。”三是指親傢,《說文解字》釋“婚’、“姻”說:“婚,婦傢也”、“姻,婿傢也”。《爾雅 • 釋親》說得更明確:“婿之爸媽為姻,婦之爸媽為婚。……婦之黨為婚兄弟,婿之黨為姻兄弟。”上述三說固然不完全一樣,但已關系到愛情婚姻的基本特點。其一,表明愛情婚姻是一種社會關系,它是愛情婚姻雙方結為姻親關系的標志。其二,表明愛情婚姻依禮而行,其儀節約定俗成,是禮儀系統中的組成部分。
愛情婚姻在根本上是一種人與人的關系,兩性的結合,反映著社會經濟生活的要求和社會文化的特征。在儒傢經典中,愛情婚姻問題被看成是傢庭、社會的大事。first of all,婚禮被看成是人倫之始。《禮記•經解》雲:“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其次,婚禮被看成是禮的本質。《禮記•昏義》雲:“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致,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的意思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再次,社會的愛情婚姻狀況還與社會治亂相關涉。《新唐書•後妃傳上》說:“禮本於夫婦,……治亂因之,興亡系焉。”儒傢把兩性結合為夫妻看作是文化的、社會的現象,這是一種具有文明色彩的認識,古時候愛情婚姻禮儀正所謂基於儒傢的愛情婚姻觀念而逐漸形成。必須指出的是,儒傢對愛情婚姻強調的是“人倫之始”、“夫婦的意思”,即“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等社會規范,對“情”和“愛”則相對忽略。儒傢又以愛情婚姻為起點,推衍出父子、君臣一類的等級關系,因此,愛情婚姻關系成為構成尊卑上下等級關系的基礎。
2。愛情婚姻的意義
在古時候宗法社會,愛情婚姻不是當事者的個人行為,而是關乎兩姓宗族利益的大事,於是,男子與其說是為個人娶妻,毋寧說是為宗族娶婦。就愛情婚姻的意圖來講,first of all是傳宗接代。愛情婚姻是構成傢族、產生親族的基礎,宗法觀念支配下的愛情婚姻,以廣傢族、繁子孫為首要目的。《禮記•昏義》說:“婚禮者,將合兩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孔子說:“大昏,萬世之嗣也。” 有夫婦而後有子嗣,由合法愛情婚姻所生之大兒子才是嫡子,在實行嫡大兒子繼承制的宗法社會,傳宗接代涉及到傢族的延續,“繼後世”自然成為娶妻的首要目的。
其次是祭祀祖先。宗法社會註重和重視血緣,把祖先血脈不絕看成是傢族的頭等大事。古時候婚禮常在祖先牌位前舉行,叫做“廟見”,預示新婚夫婦共承祖先,同奉宗廟。《白虎通義•王者不臣》說:“妻者與己一體,恭承宗廟,……上承先祖,下繼萬世。”《唐律疏議•戶婚》也說:“妻者,傳傢事,承祭祀。”傳統婚禮儀式中的夫妻拜堂,就包括拜公婆、拜天地及拜祖先的內容。
第3是增添勞力。自進入父系社會後,男尊女卑被看成是天經地義。《易•系辭上》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這幾個哲學概括把男尊女卑視同自然金科玉律,不可違背。男子娶妻可得內助,而婦女隻能“專心紡織,不好戲笑,潔齊酒食,以供賓客”。“婦主中饋,惟事酒食衣服之禮耳。”按封建禮法規定:“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老婆操持傢務,侍奉姑舅,奉養公婆,卻無經濟地位。
第4是防止男女淫亂。《禮記•坊記》說:“夫禮坊民所淫,章民之別,使民無嫌,以為民紀者也。故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恐男女之無別也。”以婚制來別男女,防淫亂,尤其強調婦女要恪守貞節,根本上順應瞭宗法制的需要,來確保女子所生子女血緣的純正。不過,封建貞淫觀對女性有諸多制約,對男子的淫亂卻是少有管束力的。
古時候愛情婚姻的變遷
美國著名學者摩爾根在其《古時候社會》一書中,對愛情婚姻傢庭的演變作過專力研究。他對人類愛情婚姻的演變作瞭如下的梳理,first of all是處於亂婚狀態的人群;其次是以群婚為基礎的血緣傢庭取代瞭這樣的人群;再次是普那路亞傢庭,實行的是兩個集團間的通婚;接著由群婚制過渡到對偶婚制,它以單偶愛情婚姻為基礎,但不是排他性的同居;最後由對偶婚制過渡到專偶婚制,此即一夫一妻制。恩格斯在1884年發表的《傢庭、私有制和國傢的源頭》一書中,吸收摩爾根的研究成果,把人類的傢庭愛情婚姻變遷與人類社會的三個發展階段相對應,就其發展軌跡作瞭精要地概括:“群婚制是與蒙昧時代相適應的,對偶婚制是與野蠻時代相適應的,以通奸和賣淫為補充的一夫一妻制是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以上述論述為參照,我國古代愛情婚姻的變遷可以劃分為五個階段。
1。原始群婚
原始群婚是人類祖先實行的一種兩性偶合的關系,它出現於人類的童年時期。那個時候,“其民聚生野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人們群居野處,既無固定的配偶,兩xingjiao往也無任何風俗和理性的管束,因此沒有可能構成傢族。男女無別,媾合無禁,兩性關系純任自然。在古時候文獻的記錄載入中,就保留著有關神奇誕生和異類婚配的傳說,例如《帝王世傢》載:“神農氏,薑姓也。母曰任姒,有蟜氏之女,名登。為少典妃,遊華陽,有神龍首,感女登於常羊,生炎帝。”又據《史記•周本紀》載:“周後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薑原。薑原為帝窖元妃,薑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詩經•商頌》亦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的記述。這幾個奇異誕生的傳說,應是遠古時代雜亂愛情婚姻的曲折反映,正如郭沫若先生所推斷的:“黃帝以來五帝和三皇的祖先的誕生都是‘感天而生,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正表明是一個野合的雜交時代或者血族群婚的母系社會。”
2。血緣婚
隨著原始經濟的緩慢發展和原始人生活經驗的積累,尤其是學會瞭火的利用,因此,“原始集團為瞭生計必須分成小集團,它就不得不分成血緣傢族。”在血緣傢族內部,開始產生愛情婚姻禁例,即排斥親(爸媽)子(子女)通婚,隻允許同輩男女(兄妹)發生兩性關系。這種同輩血緣婚制,在咱們國傢古文獻中多有記錄載入,如《後漢書•南蠻傳》記述瞭高辛氏之女和盤瓠結合,生育六男六女,其子女互相婚配的傳說。《習俗通》中說女媧是伏羲之妹,後世出土的漢墓石刻上,伏羲、女媧為“人首蛇身,兩尾相交”的造型,“兩尾相交”也就是夫妻的代表象征,表明女媧、伏羲既是兄妹,又是夫妻對偶神。我國少數民族的民間傳說中,兄妹通婚的故事也流傳甚廣。如苗族的《伏羲姊妹制人煙》、彝族的《梅葛》、佈依族的《姊妹成親》、壯族的《盤古》、納西族的《創世紀》中,皆有兄妹通婚的記述。這類傳說雖多主觀虛構的成分,但反映的卻是原始社會血緣婚的普遍現象。
3。夥婚
夥婚又稱亞血緣婚,夥婚制傢庭也就是普那路亞傢庭。夥婚與血緣婚的最大區別,在於兩性關系中又顯現瞭一種新的禁例,既不準親兄弟姐妹發生愛情婚姻關系。夥婚制的特征是,一群兄弟和不是自己姐妹的另一群女子通婚,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男女之間互為“密切的夥伴”。據《史記•五帝本紀》載,舜一次娶堯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為妻,從這一傳說中可以窺見夥婚制下姐妹共夫的特征。
夥婚制的出現,較之於血緣婚取代原始群婚,意義更為重要。由血緣婚進展到夥婚,自然選擇的原則起瞭首要功能。以自然選擇取代血親婚配,人口的數量和質量都顯著提高,恩格斯在《傢庭、私有制和國傢的源頭》中引摩爾根的話說:“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氏族之間的愛情婚姻,建造出在體質上和智力上都更強健的人種。” 古時候中國人正所謂基於這一事實,有瞭“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的認識。夥婚制的歷史作用,還在於促成氏族制度的萌芽。因為有瞭兄妹間乃至旁系兄妹間的婚配禁例,任何男子和女子都必須到別的血緣集團去尋找本人的配偶,所生子女歸女系集團,最終致使母系氏族的出現。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看來,氏族制度,在絕大都場合下,都是從普那路亞傢庭中直接發生的。”
4。對偶婚
對偶婚的特點是一個男子和一個女子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形成的一種不牢固的夫妻關系。較之於群婚,它是個體婚;較之於一夫一妻的專偶婚,它又是一種脆弱的、不穩定的夫妻關系。它呢其實是由群婚到專偶婚的過渡,所生子女仍然歸屬母系。
對偶婚制產生於蒙昧時代與野蠻時代的交替時期,它的出現first of all在於原始經濟的發展,使剩餘產品可供分割和交換。其次在於親屬通婚的限止日趨廣泛,人們已難維持群婚或夥婚等方式,“婦女也就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貞操,暫時地或長時間地隻同一個男子出嫁的權利作為解救的辦法。”構成對偶婚的方式方法大致是,由媽媽議婚締出嫁約,通過物品交換達到完成婚配,或以武力到別的氏族搶奪配偶。因此對偶婚的雙方不是以感情為基礎,而是以“方便和需要為基礎”。因為男子在野蠻時代的戰爭中大批死亡,致使女姓過剩,而男子在傢庭內部又承擔著獲取食物的主要責任,這都使男子在對偶婚的形式下,仍享有多妻和偶然通奸的特權。對偶婚雙方的離異不受氏族風俗的管束,其愛情婚姻關系是不牢固的。
由夥婚制進展到對偶婚制,又萌生出新的社會因素,在對偶婚傢庭中,除親生媽媽外,已有可能確定親生爸爸。其次,男子在生產勞動中所負責任的日趨重要,使之在傢庭經濟中漸占主導地位。老公地位的實際提升與母權制發生前所未有的矛盾,解決這一矛盾的唯一辦法是按男系來計算世系,這就致使廢除母權制,確立父權制這一“人類所經歷過的最激進的剪掉鞭子之一”。男子在傢庭中躍居主要地位,便發生瞭父傢長制傢庭這間形式,這一形式是對偶婚制傢庭向專偶婚制傢庭的過渡形式。尤其是到瞭對偶婚制後期,勞動工具的進步促進瞭生產的發展,個體傢庭已可可以成為單獨的經濟單位。工具和產品逐漸變為私有,又促成私有制和奴隸制的出現,從而“給瞭以對偶婚和母權制氏族為基礎的社會一個有力的打擊”。傢長制傢庭和私有制的萌生,必然要求一種與之相適應的新的愛情婚姻傢庭,即由一夫一妻制愛情婚姻傢庭來取代對偶婚制傢庭,這一新的愛情婚姻傢庭,已孕育於對偶婚制的後期。
5。專偶婚
專偶婚俗稱一夫一妻制愛情婚姻。專偶婚制的確立,是以父權制取代母權制,以及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基於這一事實,馬克思指出:“導向一夫一妻制的動力是財富的增添和想把財富轉交給子女,即合法的繼承人,由婚配的對偶而生的真真正正後裔”,於是,“出嫁的主要目的其實就是生育合法的子女”。在專偶婚傢庭中,老婆、財產及子女均為老公私有,老婆的職能著重是生育子女,延續父權世系。
專偶婚制自其產生之時起,就展現出男權至上的特征。就夫妻地位來講,因為老公取得瞭傢庭經濟的支配權,因而也就得到瞭對老婆的統治權。《禮記•郊特牲》說:“男帥女,女從男”,諺語雲:“娶到的媳婦買到的馬,由人騎來由人打”,這幾個都是婦女卑下地位的寫照。就愛情婚姻關系來講,專偶婚較之於對偶婚要牢固、持久得多,在一般情況下具有不可離異性。儒傢從倫理角度強調夫妻關系的恒久性,所謂“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禮,始於謹夫”
從愛情婚姻進化的角度看,以“恒”來蕩滌對偶婚制遺風,有其合理的一面。不過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夫一妻從剛開始就具有瞭它的特殊的性質,使它成瞭隻對婦女而不是對男子的一夫一妻制。”早在周代,天子的妻妾就數量驚人,據《禮記 • 昏義》載,周朝的制度是“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整個封建社會,貴族官僚多數都擁有眾多妻妾。就親屬關系來講,專偶婚的確立使親屬關系明晰而完整,血親、姻親、嫡、庶等關系都清晰瞭然,從而形成以父系傢長為線索的宗親互聯網。
由原始群婚進展到專偶婚,是古時候社會由蒙昧、野蠻走向文明的標志。恩格斯指出:“被共同的愛情婚姻紐帶所連結的范疇,起初是很寬廣的,後來愈來愈縮小,直到最後隻留下此刻占主要地位的成對配偶為止。”隨著愛情婚姻紐帶連結范圍的縮小,愛情婚姻禮俗反而趨於繁復,並逐漸形成政策規定。
古時候愛情婚姻條文
我國古代的愛情婚姻條文,是指歷代政(蟹)府對愛情婚姻所奉行的基本方針和原則,它反映瞭歷代政(蟹)府對愛情婚姻所持的基本態度。總起來看,古時候愛情婚姻條文從未越出禮的規范,在禮的框架內,歷代律令又依據各時期經濟、的需要,對愛情婚姻作出瞭一系列的政策規定。
1。導民婚配
西周時期,已設有“大司徒”、“媒氏”等管理愛情婚姻的官員。據《周禮•地官•司徒》載:大司徒“以陰禮教親,則民無怨。”鄭玄註曰:“陰禮謂男女之禮,昏姻以時,則無曠怨。”這是說大司徒一職的職責是用愛情婚姻禮儀去教化百姓,幫助他們及時嫁娶,以減少江湖上的怨女曠夫。古時候男二十、女十五即行成年禮,預示成人,可以婚嫁。假若男三十、女二十尚未婚嫁,政(蟹)府就要督促其婚配。《周禮•地官• 司徒》說,媒氏的職責之一,就是“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古時候統治者大多關註男女愛情婚姻和人口增長對國傢富強的重要作用與影響,因此奉行鼓勵婚配和生育的國策。《韓非子•外儲說右》載:“(齊桓公)下令於民曰:老公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唐太宗在貞觀六年(632)曾下詔規定:“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無夫傢者,州縣以禮聘娶。”這是說對於民間因經濟能力不足或其他條件限制,以致不能依“六禮”聘娶的,地方政(蟹)府要為他們提供資助。古時候統治者導民婚配、鼓勵早婚的動因大體有二:一是保持社會安定,減少怨女曠夫;二是鼓勵繁育人口,以保證征人役夫有充足的來歷起源及增添賦稅,從而增強國力。
2。嫁娶有媒
爸媽之命、媒妁之言是封建聘娶愛情婚姻的必備條件。《禮記•曲禮》說:“男女非有行媒, 不相知名;不受幣,不交不親”。《詩經•豳風•伐柯》雲:“伐柯怎樣?匪斧不克。娶妻怎樣?匪媒不得。”這裡都提到無媒不成婚配的重要原則。朱熹說:“媒,通二姓之言者也。”媒妁的效果,本是受托於愛情婚姻局中人的傢長,通過在男女雙方間的溝通,以促成愛情婚姻的成立。古時候“男女授受不親”,不同席,不雜坐,不同行,兩性之間,界限分明,因此,作為“通兩性之言”的媒人,自然成為江湖上不可或缺之人,媒妁的效果,本無可非議。問題在於封建聘娶婚把媒妁之言作為愛情婚姻成立的必備條件,規定“男不親求,女不親許”,凡是不經媒人溝通而自行結合者,都屬不法,社會也不予認可,甚至被斥為“私奔”、“淫亂”,這就束縛瞭男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婚配。尤其是封建政(蟹)府以法律的形式,對媒聘的履行作瞭嚴格的規定,更使其具有強制的效果。如《唐律•疏議•戶婚》規定:“為婚之法,必定會有行媒。”“行媒”經絕對化和強制化,就與爸媽之命結合在一起,成為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桎梧。孟子說:“不待爸媽之命,媒妁之言,鉆穴隙而相窺,逾墻相從,則爸媽國人皆賤之。” 《管子• 形勢》中亦有“自媒之女,醜而不信”之說。對“自媒”的禁絕,根本上是借此保證爸媽之命的實施,以維護宗法社會的秩序。
3。同姓不婚
古代人們很早就認識到同血緣婚配對於繁衍後代的害處,族外婚正所謂基於這一認識而取代血緣婚的。“姓”本是從母系氏族社會發展而來的血緣關系的標志,在父權制度建立後,“姓”更是宗族系統的標志。西周確立的宗法制就包括立子立嫡制、廟數之制和同姓不婚之制,同姓不婚成為西周重要的愛情婚姻條文。其實也就是說施的意圖一是為瞭確保宗法等級關系的明晰,使權力的繼承歸屬不致紊亂。二是出於優生的考慮,《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說:“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國語•晉語中》亦有相似的表述:“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同姓婚配有害於優生,是社會的共識。西周以降,世卿世祿制逐漸瓦解,但同姓不婚作為禮俗慣制仍得以傳承。如唐代就明文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緦麻(為同宗高祖爸媽服喪)以上,以奸論。” 唐代經常提到的“同姓”是指同一高祖的後代,即同姓共宗,其血緣關系相近,禁止婚配,對優生有積極作用。明、清法律也是嚴禁同宗婚配,對同姓不同宗者那麼是開禁的。
4。可納媵妾
歷代愛情婚姻條文都以鞏固父系傢長制下的一夫一妻制為原則,不過同時又允許男子“一夫多妻”,於是,一夫一妻隻不過是針對女子的愛情婚姻規范,對少數男子來講,實行的卻是以一夫一妻為名義的、以納妾為表現的多偶制。秦以前,貴族男子中盛行媵妾制。媵指的是陪嫁的女子。《公羊傳•莊公十九年》說:“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又劉熙《釋名》說:“侄娣曰媵。” 陸德明《釋文》說:“妻之女弟為娣。”據此可知,諸侯娶妻,女方多以兄弟之女和新娘的妹妹為隨嫁,這幾個陪嫁之女,叫做“媵”。周代,媵制在上層社會十分流行,《詩經•大雅•韓奕》寫道:“韓侯娶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韓侯迎止,於蹶之裡。百兩彭彭,八鸞鏘鏘,不顯其光。諸娣從之,祁祁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詩中對韓侯迎妻,新娘陪嫁之女相隨如雲的情景,作瞭生動的刻畫。媵制實為上古姐妹共夫婚俗的遺存,秦以後,媵制消亡,但妾制依然盛行。妾與妻的不同在於,妻為明媒正娶,地位遠高於妾;其次,妾可以像一般物品那樣進行買賣、饋贈、交換和賞賜。在男尊女卑以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社會觀念主導下,妾制從先秦到民國經久不衰,上至達官貴人下及平民百姓都可納妾。《唐律》明確規定納妾為合法,《明會典》也規定:“庶人40歲以上無子者,許娶一妾”。
愛情婚姻的源頭與演變?
愛情婚姻的演化過程分為幾個階段:
1。前愛情婚姻時代的血緣團體。即同一原始群體內的男女,在兩性關系方面是雜亂的,沒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間,並且在爸媽子女直系血親間都沒有忌諱與禁忌。這一時期存在於人類最初數以百萬年計的漫長時代。
2。群婚制。隨著原始社會不斷由低級階段向高檔階段發展,人類從最初毫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進為各式群婚制的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勢,開始形成瞭最初的愛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愛情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點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期間經歷瞭兩個發展階段:先經歷瞭血緣群婚制,排除瞭直系血親間的兩性關系,即不同輩分的男女間不得出嫁;再經歷瞭亞血緣群婚制,排除瞭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這從而挑起瞭母系氏族的產生,讓人類愛情婚姻由族內婚向族外婚發展。
3。對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過著相對穩定的配偶生活的愛情婚姻形式。即一個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很多老公總有一個主夫。
其產生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從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態,從血緣結構上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瞭基礎。現居住在雲南瀘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帶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即是對偶婚的開殘留形態。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愛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選擇規律作用的最終,亦不是男女性愛的最終,而是私有制確立的必然結果。形成瞭以男子為中心的愛情婚姻傢庭。它經歷瞭長期的演化過程,包括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
它應涵蓋以下三層含義:
1。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
2。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應包括各式合法愛情婚姻和違法愛情婚姻,能將其與婚前行為、納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現象區分開來,而應避開和出嫁、愛情婚姻關系等法學念混為一談。
愛情婚姻的源頭
愛情婚姻的源頭來自於人類始祖女媧娘娘。
女媧是人類愛情婚姻禮制的始祖母。女媧在老百姓中社會有著崇高的地位,跟這一點有很大的關系。民間神話雲:女媧造瞭許多泥人,他們在地上活蹦亂跳的,很可愛,不過,女媧發現一個麻煩——這幾個小泥人終會死去。上帝的麻煩是,亞當夏娃受到瞭蛇的引誘。而女媧的麻煩是,無人引誘這幾個小泥人。女媧苦惱瞭一陣子,終於決定親自上陣,引誘泥人——叫他們出嫁生子。女媧遂成為中國愛情婚姻制度的鼻祖,也可以這樣說,中國史上的第1個媒婆,為此,我國古代史書稱她為高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