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質健康等級測試標準體質測試(體質健康達標測試標準)
一: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標準是什麼?
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標準:從身體形態、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積極進行身體鍛煉的教導手段,是國傢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和學業質量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標準。
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與評優與評獎;成績達到佼佼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各組別的測試指標均為必測指標。
其中,身體形態類中的身高、體重,身體機能類中的肺活量,以及身體素質類中的50米跑、坐位體前屈為各年級學生共性指標。
折疊等級評價:
優 秀: 總分90分及以上為出色。
良 好: 總分80分-89分為良好。
及 格: 總分60分-79分。
不及格: 總分60分以下。
二:體質健康測試標準是什麼?
《國傢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指出,體測的學年總分由標準分與附加分之和構成,滿分為120分。標準分由各單項指標得分與權重乘積之和組成,滿分為100分;附加分依據實測成績,對1分鐘跳繩、引體向上、仰臥起坐等加分指標進行加分,滿分為20分。
各組學生按總分評定等級,90分及以上為出色,80分至89、9分為良好,60分至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
試指標的意義
選測項目的設立旨在引導學生全面地鍛煉身體;減輕學生、教師和學校測試工作的負擔:強調全面鍛煉身體的過程;實現教學內容和測試項目分開,克服考什麼學什麼、測什麼練什麼的應試教導弊端,保證體育與健康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
(一)身高標準體重
身高與體重測試相配合測試著重是評定學生的身體勻稱度,評價學生生長發育的水平及營養狀況。經常檢測身高標準體重,對於掌握本人的體重是否適宜,是否需要調整飲食,評定運動量的大小和生理機能的變化等,皆有重要的意義。
(二)肺活量體重指數
測試目的是測試學生的肺通氣功能。量是評價人體呼吸道系統機能狀況的一個重要指標。肺活量的大小與體重、身高、胸圍等因素有著親密的關系。
三:小學體質健康測試評分標準
第1條:每個抽測項目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法。依據參與測試者完成三或四(2~3+X)
個項目測試後合計總分,確定其等級(三個項目滿分300分,四個項目滿分400分)。
第2條:《區抽測項目成績評分表》根據《國傢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標準執行。
第3條:抽測等級分不及格、及格、良好、出色四級:
小學1—4年級(2+1合計3項)
不及格等級標準:總分150分以下
及格級標準:總分150分至總分209分
良好級標準:總分210分至總分二十四9分
出色級標準:總分250分至總分300分
小學5—6年級(3+1合計4項)
不及格等級標準:總分200分以下
及格級標準:總分200分至總分279分
良好級標準:總分280分至總分329分
出色級標準:總分330分至總分400分
四:體質測試標準評分標準是什麼?
體質測試標準評分標準如下:
出色: 總分90分及以上為出色。
良好: 總分80分—89分為良好。
及格: 總分60分—79分。
不及格: 總分60分以下。
體質測試的意圖意義
體測的全稱是《國傢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是國傢為瞭引導和督促學生鍛煉身體,增強體質,不得已而采取的一項具有強制性的舉措。
大學生體能測試的意圖是為瞭促進大學生加強鍛煉,提高體質健康水平,讓學生意識到健康對人畢生的進步發展的重要程度。
擁有一個健康的體魄是邁向成功的重要基礎,讓學生明 白隻有堅持經常參與體育活動,養成堅持鍛煉身體的良好習慣,才能增強體質、提高健康水平。
五: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標準是什麼?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積極進行身體鍛煉的教導手段,是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標準,也是學生畢業的基本條件之一。各地教導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把《標準》的實施作為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宣傳、加強管理、認真施行。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是《國傢體育鍛煉標準》的組成部分,是《國傢體育鍛煉標準》在學校的具體實施。於是,在執行《標準》的並 且,原《國傢體育鍛煉標準》的內容不再執行,各地教導行政部門和學校仍依照原《國傢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辦法,向體育主管部門報送《標準》的達標數據。
《標準》的測試項目
(1)小學1。二年級測試項目為身高、體重、坐位體前屈三項。
(2)小學3。四年級測試身高、體重、50米跑、立定跳遠四項。
(3)小學5。六年級測試項目為六項,其中身高、體重、肺活量為必測項目。選測項目為三項:從臺階試驗、50米×8往返跑中選測一項;從50米跑、立定跳遠中選測一項;男生從坐位體前屈、握力中選測一項,女生從坐位體前屈、握力、仰臥起坐中選測一項。
(4)初中及以上各年級(含大學)測試項目為六項,其中身高、體重、肺活量為必測項目。
選測項目為三項:從5 0米跑、立定跳遠中選測一項;男生從臺階試驗、 1000米跑中選測一項,女生從臺階試驗、800米跑中選測一項;男生從坐位體前屈、握力中選測一項,女生從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和握力中選測一項。
上面的內容參考:
中華人民教導部-教導部、關於印發《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實施辦法》的通知
六:《國傢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項目包括哪些
教導部、關於印發《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
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實施辦法》的通知
(2002年7月4日)
教體藝〔2002〕12號
現將《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標準》、《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現將有關問題與事項通知如下:
1。《標準》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積極進行身體鍛煉的教導手段,是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標準,也是學生畢業的基本條件之一。各地教導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把《標準》的實施作為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宣傳、加強管理、認真施行。
2。《標準》是《國傢體育鍛煉標準》的組成部分,是《國傢體育鍛煉標準》在學校的具體實施。於是,在執行《標準》的並 且,原《國傢體育鍛煉標準》的內容不再執行,各地教導行政部門和學校仍依照原《國傢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辦法,向體育主管部門報送《標準》的達標數據。
3。凡已實施《標準》的學校,《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停止執行。
4。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標準》的詳細步驟 (1)從2002年新學年開始,由各省級教導行政部門確定3%左右的中小學校和2所以上的高等學校,小學從1。3。五年級開始,中學(中專)和高等學校從起始年級開始實施《標準》,以取得經驗。(2)從2003年新學年開始,各地實施《標準》的比例擴大到50%的中小學校和所有高等學校。 (3)從2004年新學年開始,在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實施《標準》。
5。各省級教導行政部門要依據實際情況,制定《標準》的分步執行任務,並於2002年9月1日前報教導部備案。
6。教導部將於2003年開始,對各地實施《標準》的學校進行抽查,並公佈抽查結果。
七、各地、各學校在執行《標準》的過程中有何問題和提示,請及時報教導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導司。
八、請各地教導行政部門將本文及相關附件轉發各級各類高等學校(含部委屬學校)。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
1。為瞭貫徹《zhong gong中间位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導改革全面推進素質的決定》提出來的“學校教導要樹立健康第1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體育工作”的精神,促進學生積極參與體育鍛煉,養成經常鍛煉身體的習性,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體質健康水平,特制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以下簡稱《標準》)。
2。《標準》適合使用於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的在校學生。
3。《標準》從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的狀態情況,《標準》按百分制記分。
4。《標準》依據學生的生長發育規律,將測試對象劃分為以下組別:小學1。二年級為一組,小學3。四年級為一組,小學5。六年級為一組;初中及以上年級每一年級為一組,大學為一組。
5。《標準》的測試項目
(1)小學1。二年級測試項目為身高、體重、坐位體前屈三項。
(2)小學3。四年級測試身高、體重、50米跑、立定跳遠四項。
(3)小學5。六年級測試項目為六項,其中身高、體重、肺活量為必測項目。選測項目為三項:從臺階試驗、50米×8往返跑中選測一項;從50米跑、立定跳遠中選測一項;男生從坐位體前屈、握力中選測一項,女生從坐位體前屈、握力、仰臥起坐中選測一項。 (4)初中及以上各年級(含大學)測試項目為六項,其中身高、體重、肺活量為必測項目。選測項目為三項:從5 0米跑、立定跳遠中選測一項;男生從臺階試驗、 1000米跑中選測一項,女生從臺階試驗、800米跑中選測一項;男生從坐位體前屈、握力中選測一項,女生從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和握力中選測一項。
6。測試與評分標準
《標準》中的選測項目由各地(市)級教導行政部門在測試前隨機確定。考慮到城鄉的區別情況,《標準》中的臺階試驗項目農村學校可選測相應項目,城市學校統一進行臺 階試驗的測試。《標準》中的身體形態、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的測試方法按人民教導出版社出版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解讀》中的有關要求進行。《標準》的各項評分標準見附表1(略)和附表2(略)
七、等級評定與登記 各個測試項目的得分之和為《標準》的最後得分,依據最後得分評定等級:86分以上為出色,76分-85分為良好,60分-75分為及格,5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每學年評定一次成績並記入《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片》,小學依照組別兩年評定一次,其他年級每學年評定一次。學生畢業年級的等級評定,按畢業當年的成績和別的學年平均成績(各占50%)之和評定。
八、本《標準》由教導部負責解釋。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實施辦法
1。《標準》的實施工作在教導部、的領導下,由各級教導行政部門管理,體育行政部門指導。《標準》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各學校、各地教導行政部門應依照教導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采集、總結、上報《標準》的有關數據。
2。本《標準》應在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科)、體育教研部(體育組)、校醫院(醫務室)、學生工作部、輔導 員(班主任)協同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標準》的測試應與學生的健康體檢有機結合,避開重復測試。各測試項目的成績,由體育教研室(體育組)總結,並依照《標準》的要求評定成績、確定等級,記入《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在畢業時放入學生檔案。
3。學生達到《標準》良好等級及以上者,方可評為三好學生、獲獎學金(高等學校);達到出色成績者,方可獲獎學分(高等學校或實驗新高中課程標準的學校)。對《標準》測試成績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及格,則學年評定成績不及格。學生畢業時《標準》成績達到60分為及格,準予畢業;《標準》成績不及格者,高等學校按肄業處理。
4。獎勵與降低分數的辦法
(1)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獎勵5分,不同項可累計加分:
1、早操、課間操和課外體育鍛煉出勤率達到98%以上,並認真鍛煉者;
2、獲等級運動員稱號者;
3、參與校運動會及以上體育比賽獲名次者;
4、學生體育幹部在組織各項體育活動中,工作認真負責者。
(2)對體育課、早操、課間操、課外體育鍛煉無故缺勤,一年累計超過應出勤次數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學年累計超過 1/3者,其《標準》成績應記為不及格,該學年《標準》成績最高記為59分。
5。因病或殘疾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標準》的申請,經醫生證明,體育教研室(體育組)核準後,可以免予執行《標準》,所填表格(見附表7,略)存入學生檔案。
6。各地教導、體育行政部門對本地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標準》的情形,要認真檢查監督,定期抽查,並進行通報,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批評教導,情節非常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
七、為使《標準》的實施更加科學、準確、簡便易行,各學校選用的測試器材務必是經國傢質量監督部門檢測達到測試要求的合格產品,同時應積極創造條件使用計算機,努力做到治理的科學化、現代化。
八、各級各類學校在試行本《標準》時,《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即不再施行,與此並 且,《標準》成績即作為《國傢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成績。
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導行政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制訂具體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