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的民间风俗蛊毒风水测算这一(端午节毒气)
端午的民间风俗蛊毒
和端午的民间信仰相关,我们最后还想介绍一下一种非常特殊的民间宗教风俗,这便是南方的蛊文化。有关蛊毒的文化,可谓是古时候中国文化最神秘的一端。从养蛊致富的传说,到人们给蛊毒定下的可以无声无息食人五脏的独一无二习性,到摆脱蛊毒的特殊方法,与蛊毒有关的记录载入中,无不透露出一种神秘而阴抑的气息。
蛊的原意,是指以谷物为食的蛾虫。《左传·昭公元年》:“谷之飞亦为蛊。”杜预注云:“谷久积则变为飞虫。”谷米放久了会生虫、生蛾子,利用今天的科学知识,大家都清楚这是五谷久存而米虫产卵其中,日久孵出飞蛾。但这一自然现象在古时候则被看得很神秘,米中的飞蛾被当作是久存的米谷所变化。“蛊”还指有害的热毒之气。《史记·秦本纪》记:“(秦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正义》以为“六月三伏起秦德公为之。故曰‘初伏’……蛊者,热毒恶气,为害伤人。故磔狗以御之”。我们今天所说的“蛊毒”,指的就是传说中利用蛊虫把“热毒恶气”集于一身用以毒害人的一种特殊手段。有关“蛊毒”的相关记录载入出现非常早,在六朝时代已经很流行。
制造蛊毒的方式方法,《隋书·地理志》记录载入说:
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害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三年不杀他人,则畜者自钟其弊。
特殊习俗养蛊的介绍
养蛊是古时候南中国一些地区的一种特殊习俗。隋以后,如此的记录载入一直不绝于书。《夷坚志》补志卷二三之《黄谷蛊毒》,非常生动地记录载入了福建的蛊毒传说。据说福建各州大抵都有蛊毒,而数古田、长溪两地最盛。蛊毒大体有四种:蛇蛊、金蚕蛊、蜈蚣蛊、蛤蟆蛊。这四种蛊皆能够变化,平时是躲起来不常看见的。毒蛊大多数有雄有雌,雌雄交合又大多数有确定的日子,日子短的数月一交合,日子长的一年一交合。到毒蛊交合的日子,毒蛊之主家要备礼迎降。先准备一盆水于前,雄雌出来到水中相交,而这时蛊毒就会漂浮到水面上。于是用针眼刺取之,并且务必要在这一天毒害一个人。这是由于蛊毒借用的是阴阳化生之气,它需要寄托到人的肚子中才得孕育,过夜就不能再生了。因此这一天有客人来,无论他是自己如何亲的亲戚或同族同宗的人,都务必要对他下蛊毒。所有的饮食药洱皆可以用以下蛊,但是不能放到太热的汤中,由于过热毒蛊会被烫烂。这一天假如没有其他人来,那不如就会从自家推举一个人出来承受这份蛊毒之苦。据说淳熙二年,古田人林绍先的妈妈黄氏遭到蛊毒,将要死去,他家中人说:“假如是中蛊,就应当烧掉床箦来照,那样的话她就能自己讲出缘故来。”这样做了后,果然黄氏开口说:“某年某月某日,是黄谷之妻赖氏在某食物中下蛊毒给我吃。她所养的毒蛊之神,此刻还在谷家房屋的橱子中。”林绍先于是召集地方人等,到谷家打开橱子,在那里找到银珂锁子、五色线环及小木棋子,棋子两面书写着“五逆五顺”四个字,装在一个七孔的盒子中。又找到两包针,各有五十枚,其中十一枚没有针眼,根本就不是寻常人家所用的。于是以此告官,抓到黄谷,审问他他就假作死亡,放开他就活过来,似乎有鬼在帮助他。这时会稽来的余靖做主簿,州府行文书委任他审理此案,黄谷还是像在县里那样用假死的手段来应付。余靖没有办法,眼看他最后要逃脱法律的惩罚,心中愤恨无比,于是把他捆在院庭下,磨刀砍下了他的首级,装到竹篮子中拿着到州府自劾请罪。州府的长官陈魏公听清楚明白前后经过后,派遣了提点刑狱谢师稷去查究事实真相。谢师稷与县丞、县尉亲自到谷家去勘察,发现特别大的蜈蚣。谢于是说:“这便是明证啊。于是抓起赖氏带回衙门自己亲自审讯。三日后都讯问清楚明白了,最后赖氏也断了死罪。那枚顺逆棋子,是蛊虫降临时用以占卜的。占卜时出现顺就让客人承蛊,出现逆就让家人承蛊。针之所以无眼,是由于用针眼承药,用过后的针眼部分弃掉了。总之被蛊杀的人已经有十一个人了。那些五色线,是由于大凡蛊虫都钟意食锦,但由于找未到锦线,就用五色线做替代品。银珂锁那么是要嫁祸别出时,用以弃置路边以引诱别人拾取的。
至于为啥养蛊毒也重五月五日呢?这一点疑问笔者还没有找到合理的解释。依照道理,五月五日并不是毒虫的毒最强最恶的时期。一个可能的答案是,五月是个一阴初起的月份,五月五日被当作是阳气已极、阴气初升的转折点。在天地阴阳之气转换这一转折点上,刚一开始蛰动的毒虫,它们体内的毒和一阴初起的“阴”气一样,得天地变化之大势,其毒最极,且力量最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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