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變卦如何辦勞動者工資員工(談好的工作突然變卦)
一:老板承認的做完事拿工資,但是他臨時變卦如何辦?
保留證據依法要求他支付
二:老板總是變卦如何辦
如此的事情是非常難做的,讓你去說就是要讓你做惡人,你假如照實說就會得罪領導,假如你不說,部下就會認為你不站在他們這邊,你非常可能會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確實非常難處理,我僅有一點提示,一,你本人做出來業績,緊接著去找老總要求兌現先前的獎勵,肯定是以開玩笑的性質和老總說,不過你進老總辦公室前在員工前要展現出務必要去得到獎勵的模樣,讓員工以為你要為他們說話,爭取利益。結構肯定是被老總拒絕啦,這樣矛盾的雙方就並非你瞭,老總覺得你顧全大局,員工以你作為代表,為你折服。當然你的表現特別重要的。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不曉得此刻員工知不曉得獎勵方案已經改變瞭,假如不曉得就好辦瞭,你直接再老總的方案下再往下壓,告知員工可能30%變8%瞭等等,緊接著做好人說這樣是不行的,公司不能這麼做對員工,你要為他們出頭之類的,讓後正式出臺10%,員工就比較容易接受瞭,還對你很感激,先要做到的是千萬不能讓老總知道這檔子事。希望你順利度過啊
三:我在單位擔任財務總監老板答應的給我雙休日有變卦瞭我該如何辦?
假如是合同中約定好的,那不如就屬於違法的,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假如隻是口頭約定那麼沒有法律效力,無法要求公司履行。
四:老板總是把原來屬於本人的工作交給別人做,老板做事總是變卦,不曉得還要。。。
這個隻要對你沒有啥針對性就能夠,繼續幹吧
五:說好的事突然變卦如何辦?
說好的事情突然變卦,那麼你就應該主動問對方究竟是怎樣的原因。假如他給瞭一個合理的解釋的話,那麼還是應該原諒的。
六:談好工資不過公司最後變卦,大傢遇見過嗎
建議這種公司還是別去瞭,指不定哪天又變卦些什麼,對本人的員工都無信任度的公司估摸著也不咋樣。假如你們已經簽訂過合同,請依據以下法規對應處理。
依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假如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5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近日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傢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