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重大疾病能出嫁嗎婚姻夫妻同居(重大疾病不能出嫁有哪幾種)
丈夫得瞭重大疾病還可以在一起嗎?
這個事情業已是很明顯的擺放在那兒瞭。夫妻兩人一方得瞭重病,那麼當然另一方要盡心的幫忙治療或者關照等等,該做的都要做,這時候才要盡到夫妻的類型責任是務 必要做好的,即使是病的非常嚴重,也要堅持做到最後,那麼你都做到瞭,亦即沒有啥遺憾,其他別的親屬朋友,包括子女們斷然不會對你有啥樣的念頭,因此講這種親情人們都是知道的,該怎麼做該做到什麼程度最後真的沒有挽留住他的生命,那麼也隻能是一種自然而然。律師
看法
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米佳律師認為,配偶對配偶的身體情況,應當享有知情權,愛情婚姻中隱瞞重大疾病,侵犯的也不但僅是知情權,甚至或許是生命權。例如患有重癥精神病、傳染病、或醫學上認為不適宜出嫁的疾病,皆有可能對不知情的配偶甚至下一代。
可是,哪些疾病屬於配偶應該坦白的范疇?
對此,草案中提到的重大疾病范圍,可參考《愛情婚姻法》第十條第3款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該出嫁的疾病”。目前醫學上認為不應該出嫁的疾病,主要指一些指定的傳染病,如傳染病法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
此外,諸如罹患重癥精神病、或處於發病期間的法定傳染病,包括未經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開放性肺結核、麻風病等,若婚前患有以上醫學上認為不應當出嫁的疾病,婚後尚未治愈的,愛情婚姻無效。
男女雙方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可以出嫁此說法對嗎?
錯誤。
世界變化無窮,人有旦夕禍福,有一部分人可能一出生就患有難以治愈的重大病癥。對於這部分人來講,找到喜歡的人並領取出嫁證“出嫁”,之前或許是一種“奢望”。
不過《民法典》施行後,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出嫁不再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生病人可以喝愛人步入愛情婚姻的殿堂。不過應將生病情況在出嫁登記前告訴出嫁對方,要不然,出嫁對象知道其生病狀況後能在一年之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愛情婚姻,被撤銷的愛情婚姻自始無效。
出嫁的自由,應當被尊重。目前,我國法定出嫁年齡高於我國法律上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年滿20周歲的 女人以及年滿22周歲的 男人應當是具有出嫁的民事行為能力,應當能夠認識愛情婚姻制度的性質並承擔對應的後果。於是,《民法典》將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出嫁的疾病排除出禁止出嫁的條件,將疾病婚規定為可撤銷愛情婚姻的一種情形。
患有哪些疾病可以出嫁?
無論有啥疾病皆能出嫁,隻不過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出嫁登記前如實告訴另一方;不如實告訴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愛情婚姻。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愛情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管束力,局中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根據】
《民法典》第1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出嫁登記前如實告訴另一方;不如實告訴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愛情婚姻。
請求撤銷愛情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1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愛情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管束力,局中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局中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致使的無效愛情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愛情婚姻局中人的財產權益。局中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爸媽子女的規定。
愛情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患有疾病的能出嫁嗎
阿彌陀佛。這幾個都已發生,我們還是抓緊念佛修善吧!!!人心惡,災難起!!!建議你到土豆網搜索《和諧拯救危機危難》裡面的內容也許會令你受益!!!
患哪些疾病是不可以出嫁的
由於有血緣關系就不能出嫁,大人是沒啥,會作用與影響下一代的發育,打比方說,先天性心臟病。不是大傢說,國傢也不允許。
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會出嫁
我想用小盆亦有限制其生長的用意,假如任其生長,會長很大。具體看一下http://baike。悟 真 網014 14944。net/view/599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