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卦用克體婚姻五行破財(梅花易數用克體為吉)
一:主卦和變卦說的是什麼?
主卦為事之初(即現時占卦問事狀況),而變卦則為事之終(問事的結果),變卦是由動爻所在位置來核實確定的,依據邵康節所創的梅花易數方法,把求得下卦的數值再加上時辰之和除以6,所得餘數來定,如無餘數(整除)時為6爻動。把主卦相應的爻數(從下往上數,一爻動即主卦最底的那一爻,同理2。3。4。5。六動,則往上數),取原爻相反的爻(即原爻為陽爻者,變為陰爻。若原爻為陰爻者,變為陽爻)。
斷卦:是依據卦象所屬五行相克相生,並結合起卦的月份(月主生死)來斷其吉兇(吉其實就是好;成。兇其實就是不好;壞;敗。),比和百事順暢(必成,且快),用生體事必成,體克用事可成,但必遲(事情可成,但會較遲實現),體生用事不成,有損。用克體兇,事不成(事情不可實現)。
附
時辰對應現代二十四小時:每2小時為一個時辰,以23:00開始至次日0:59為子時,1:00-2:59為醜時,3:00-4:59為寅時,5:00-6:59為卯時,7:00-8:59為辰時,9:00-10:59為巳時,11:00-12:59為午時,13:00-14:59為未時,15:00-16:59為申時,17:00-18:59為酉時,19:00-20:59為戌時,21:00-22:59為亥時。
卦象所屬五行:乾屬金(硬金,貴金),兌屬金(軟金,濺金),離屬火,震屬木(硬木,強木),巽屬木(軟木,弱木),坎屬水,艮屬土(硬土,山石),坤屬土(軟土,大地)。
月主生死:春木旺(土衰),夏火旺(金衰),秋金旺(木衰),冬水旺(火衰),3。6。九、十二月土旺(水衰,沐衰)。
體與用:體是指占者,用是指對方(或要辦的事)。比和是指上下卦同屬五行中的某一屬性(比如:乾和兌,震和巽,艮和坤),體克用是指占者的五行屬性可克制對方或要辦的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可火,火克金),同理用克體則剛好相反。用生體是指對方能對占者有用處,體生用則剛好相反,勞而無功。
註:起卦方法甚多,本例僅舉邵康節的梅花易數為例,其餘方法不作詳述,請參考有關典籍。
二:變卦生體而互卦克體,應該作什麼解讀?
呃……我來蒙一蒙 1感覺卦主固然比較著急但內心亦不是很確定(好吧,我承認這條跟沒說一樣……) 2可能卦主平時會有口舌上或女人上的困擾,還有受到上級或是執法部門的壓制 3卦主還算大大咧咧,比較豪爽,喜交朋友 4也許會達未到預期的作用 5最晚今年冬天到明年春天會有起色 大約先想到這幾個…… 不對別罵我啊,哈哈
三:梅花易數互卦,變卦問題
額,我跟你說真是說不理解,這種呢要憑借自己悟的
一體用百,除開體卦外,互變都是用的
至於看上卦還是下卦,我隻能說你陷入經常提到的公式套瞭,要多看些例子,慢慢你就悟出來瞭,別急啊,看你挺急躁的
四:主卦水火既濟,之卦水山蹇,主卦體克用,之卦用克體,有什麼含義?請問誰
主卦水火既濟,之卦水山蹇,主卦體克用,之卦用克體,有什麼含義?請問誰知道?——回答是:假如用梅花易數解卦法解此卦,這是一個不祥瑞的卦,但不是極兇卦。1。主卦和之卦名稱解釋。主卦就是原卦,是相比於變卦既之卦來講。在這兒,水火既濟就是主卦。之卦亦即原卦變化後的卦,在這兒亦即水山蹇卦為之卦。2。體用解釋。主卦的內卦又稱下卦,為我,為喜用神,亦即“用”。主卦的外卦,又稱上卦為體、為客,為要實現問題與事項的外在條件和外在因素。本卦的主卦內卦或稱下卦或稱用卦為火,外卦或稱上卦為水,水克火,故有主卦體克用的講法。至於之卦,水山蹇用克體的講法不正確,是不懂解卦的人說外行話。本來水山蹇卦內卦或稱下卦克外卦或稱上卦不假。說是之卦內卦克外卦或者是下卦克上卦是對的,但說成是之卦用卦克體卦是外行話。3。在一組之互變化卦中,僅有一個用卦,即主卦的內卦是用卦
,其餘都是體卦,是圍繞用卦進行卦理詮釋解析的。本卦的主卦,體克用,亦即外克內,變化後的之卦是山,山為土,土泄火。所以本組卦中,火為用,火受克、泄交加之困,成就的可能性較小。
五:梅花易數 測一件事能否成,主卦用克體,變卦體克用,那這事究竟是
主卦預示事情目前的情況,變卦預示事情發展的結局。主卦用克體,變卦體克用,預示事情目前看似不樂觀,情況不好,但接著下面會往好的方向發展,最後能成。
六:梅花易數全文內容
導語:《梅花易數》是我國古代占卜法之一。如今的八卦象數、梅花心易都是梅花易數的別稱。接下來由我為你整理的梅花易數全文內容,希望對你能夠起到幫助作用!!!
梅花易數全文內容
天時占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全觀諸卦者,謂互變卦。
人事占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適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兇;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向決吉兇。若有生體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兇,即看前章克體之卦。無生克,止斷本卦。
住宅占
凡占住宅,以體為主,用為住宅。體克用,則住宅多吉,用克體,則住宅多兇。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穩。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屋舍占
凡占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兇。體生用,主資財衰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愛情婚姻占
占愛情婚姻以體為主,用為愛情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也有害。體用比和,愛情婚姻吉利。
占婚,體為所占之傢,用為所婚之傢。體卦旺,則此傢門戶勝;用卦旺,則彼傢資盛。生體,則得愛情婚姻之則,或若體用比和,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生產占
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體用俱宜乘旺,不適宜乘衰。宜相生,不適宜相克。體克用有害於子;用克體有害於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完;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利於母;體生用,利於子。體用比和,生育順快。若欲辨其男女。陰陽卦爻相生,則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所謂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於八卦時序之類次之。
飲食占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體,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求謀占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事。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也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求名占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為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司責罰,重則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求財占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沒有財。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損財之日,克體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損財,此卦氣損財之日。
交易占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定會有財。體用比和,易成。
出行占
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快。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妨失脫,兌主紛爭。
行人占
占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況。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紛爭。
謁見占
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失物占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疾病占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癥。體卦宜旺不適宜衰,體宜逢生,不適宜見克。用宜生體,不適宜克體。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藥有喜;用克體者,雖藥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兇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若論醫藥之屬,當看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藥;坎卦生體,宜服冷藥,如艮溫補;乾、兌涼藥是也。
官訟占
占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用生,不適宜生用。宜生體,不適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已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已。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定會有主和的意思。
墳墓占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兇。體生用,葬之主運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為用體之訣,始發十八章占例,以示後學之金科玉律。然庶務之多,豈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類而推之可也。